知性说来解释同情,认为道德情感是观念和想象作用的结果。斯密也认为,只有凭借想象,才能感受别人所感受的感觉。这些观点都没有从情感自身的内在特质去界定情感。情感有其特定的规定,至少包括情感体验、情感表现、情感生理三个方面。现代情绪心理学家拉扎勒斯(R?Lazarus)认为情感是一种综合性反映,不是人的原始本能,每一种情感都包括了生理、行为、认识三种成份,人们所体验到的情感是对情境刺激的评价和所引起的身体反映得到的。道德情感论未能就情感本质把握情感,因而在论及道德起源、道德动机、道德判断的情感功能时,就难免空泛含糊,严重影响了该理论的严谨性和科学性。
第四、在对道德行为发生的机制上,只专注了情感的诱发和冲动,没有看到道德行为发生的过程性和复杂性,或者说,对道德行为动机(同情)只作了静态的现象描述,没有作动态的深层次探讨。休谟用他的因果观解释了同情机制。由于一切人的心灵在其感觉和作用方面都是类似的,凡能激动一个人的任何情感,也总是别人在某种程度内所能感到的。当我们看到一个人行为的情感效果时,我们的心灵就会立刻转到它的原因上;同样,当我们看到某一情感的原因时,我们的心灵立刻被传递到结果上,并被同样的情感所激动。显然用先后相继的因果联系来解释同情的发生是牵强附会的。斯密也非常重视同情感,并将其作为一个过程来考察,但他也把这一过程解释为仅仅有想象和认知因素介入的线性过程。在道德行为的现实层面上,同情不等于道德行为,同情能否过渡到道德行为,还取决于个体人格、利益考虑和道德环境等因素。道德行为的发生是一个复杂的动态序列,是情感、认知、价值、联想、需要、环境等因素交互整合的过程。道德情感论者看不到这些因素,故对问题的看法就显得浮泛。
中国传统道德的全部努力,在于实现社会生活的道德化,然而结果却并没有能建立起一个富于德性的社会;而现代社会道德的全部努力,在于实现道德化的社会生活,然而结果却也没有建立起一个充满善性的社会,相反社会罪恶不断滋生和蔓延。为什么几千年的道德建设换来的却是社会上响彻一片的道德滑坡的责难?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道德建设以实现个体心性的道德纯正和社会生活的有序化?目前学界有一种普遍认可的呼声,这就是,道德的制度化和法律化。姑且不论道德法律化了还有没有道德存在的必要,重走道德理性主义的道路是根本行不通的。相反必须从对传统道德的理性主义批判入手,充分认识情感在道德科
- 11 -
学中的意义,并最终走向对道德情感的强调,实现道德向自由情感的回归,使道德建设同人类心灵的秩序和谐统一。这就是我们总结近代西方伦理道德情感理论的得失所得出的结论。
参考文献:
[1][2][3][7][9][10][12][13] 周辅成.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上卷).商务印书馆,1987.656,689,761,763,760,787,782,807.
[4][5][15] 休 谟.人性论.商务印书馆,1980.451,498,453. [6]罗 素.西方哲学史(下卷).商务印书馆,1996.211.
[8] 亚当?斯密,蒋自强等译.道德情操论.商务印书馆,1997.5.
[11] 陈根法.心灵的秩序———道德哲学理论与实践.复旦大学出版社,1998.38.
[14] 李建华.论情感因素在认识活动中的作用.江西社会科学,1986,(6). [16] 休 谟.人类理解研究.商务印书馆,1981.87.
[17] 魏 磊.伦理理性主义的逆转.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88(6).55第1期 (原载 中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年3月 第6卷第一期)
-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