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是企业的命脉,“百年大计,质量第一”,为确保该项工程质量保证目标,缔造精品工程,争创样板工程,特建立如下质量保证组织、技术和控制措施。
一、质量保证组织措施
该项目总程师是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在总公司的直接领导下,结合本工程具体标准规范,组织并制定以下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
1. 质量保证体系网络图
2. 质量保证措施
2.1坚决执行甲方制定的有关质量管理章程和管理条例,坚决执行总公司有关质量保证章程
和管理规范,双方相抵触时以甲方规定或国家标准执行。
2.2在公司总工程师直接领导下,成立该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该项目的质量管理和监督。
2.3由公司质量管理部责成项目经理部、工程处、施工管理处的质检部门和管理人员层层把关,综合评定以保证工程质量。
2.4对该工程项目每一位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实行质量评定记分制度,按成绩好坏决定奖惩。
2.5该项目经理部及施工队或班组,要定期召开质量、安全生产会,教育职工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安全是企业的基石。
2.6各施工队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安全生产制度,并有专人负责。 2.7对人为的贻误工期,质量不合格,岗位责任人要负主要责任。
2.8项目总工对该项目工程的每一道工艺要制定具体的施工质量保证措施,不得有丝毫地马虎和疏漏。
2.9要教育职工牢固树立为国家建设服务的观念,坚持“质量第一,信誉第一”的宗旨,争创“鲁班”样板工程,为本公司的发展壮大努力奋斗。 二、质量保证技术措施
为达到该项目工程的质量评定标准,我公司使用GB/T19004—ISO9004-1质量体系为作业指导依据,制定以下质量保证技术措施。
1.工程开工前,由项目总工程师编制工程质量控制点和检验细则。
2.认真及时做好“三检一评”工作,工程质量评定做到与施工进度同步,隐蔽工程在隐蔽48小时前通知质检员验收,并做好记录,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本工程项目各特殊工种,做到全部持证上岗。
4.各分项工程项目负责人在开工前首先拟定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经质量管理
小组批准后方能施工。
5.施工队或施工班组每星期两次质量安全例会,总结和安排当前问题及下步应注意有关技术方面的各种事项。
6.施工队技术员要严把班组质量关,实行质量一票否决权,对任何同质量相抵触的问题都以质量为前提,把一切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7.各专业施工队与施工队之间或施工班组与班组之间,严格实行工序交接,对上道工序存在的质量问题交接班组有权拒绝施工。
8.材料验收必须按技术规范标准进行5%抽验,合格证书、质检单内容和指标要符合要求,复检要有完整的记录并报甲方审验。
9.材料入库后要分类保管,根据材料性质采取防火、防雨、防潮措施,易燃易爆物品要采取针对性防护措施。 三、质量保证控制措施
为确保该项目工程每道工序的有效控制,以保证该工程质量整体的优良,我公司严格按照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制定以下具体施工控制措施:
1.质量控制网络图
2.现场施工质量控制点 2.1现场材料控制人控制点:
①材料外观、质量检查 ②容重、密度、粘度检查 ③有无产品批号、合格证 ④质检单位证明 2.2现场施工工艺控制人控制点:
①每道工序中间检查控制 ②现场技术指导 2.3现场计量控制人控制点:
①计量器具检验及下料 ②按说明书规范施工 ③设计与安装控制 ④材料配比和厚度检查 2.4现场质量检验负责人控制点:
①每道工序完工自查自检记录 ②特殊部位及死角控制 ③施工队互检记录 ④监理检查控制 ⑤验收整改记录 ⑥竣工资料移交 2.5现场施工工艺控制网络图:
四、 质量保证目标
1.优质精品工程,工程合格率100%,优质率100%,优良率100%。 2.坚决执行总公司有关质量管理条例,维护公司的信誉和利益。
3.坚决执行甲方制定的有关质量管理章程和制度,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利益。
4.由质量领导小组责成施工管理处的质检人员和管理人员层层把关,综合评定以保证工程质量的优良。
5.坚决按照甲方的技术交底精心施工,技术员、队长、班组长严格把关,争取创造全优工程。
6.坚持质量第一,努力缔造精品工程,为公司的发展和甲方的利益,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标准施工。
7. “遵守合同,相信科学”,选择优质的施工材料,精心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积极使用并推广先进的科学施工技术,争取创造样板工程。
该项目(安健环)文明施工措施
安全生产关系到国计民生,职业健康关系到千千万万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环境保护关系到全世界人类的生存和未来,文明施工关系到一个企业的整体素质和形象。为了强化各级(安健环)文明施工管理责任,提高(安健环)文明施工思想,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安健环)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技术和保证措施: 一、(安健环)管理目标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搞好(安健环)文明施工,配合业主及甲方实现安全双零目标。
2.无人身死亡事故,无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3.无重大机械、交通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