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以上可以看出,东汉“题凑石墙”是由西汉“黄肠题凑”演变而来的。“题凑石墙”或“石材题凑”[12]墓大都出现在东汉初年,为西汉“黄肠题凑”葬制演变的产物,它的发现对研究汉代墓葬结构和墓葬制度有重要的意义。 三
题刻内容涉及东汉时期封国郡县,对研究当时的行政区划和历史地理等,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举例说明,封顶石中一石侧面刻“山阳高平钟生”六字,该石为青石质,长宽约9 5厘米,厚2 3厘米。《汉书地理志》载:“山阳郡,故梁。景帝中元六年(前1 44)别为山阳国。武帝建元五年(前136)别为郡。”天汉四年(前9 7年)以山阳郡为昌邑国。昭帝元平元年(前7 4)国除,为山阳郡。王莽时日巨野。东汉仍为山阳郡,治所昌邑(今金乡西北)。
高平地望在今微山县两城镇,相传这里有两座城,故称两城。《后汉书·郡国志三》:山阳郡辖高平,本注日“侯国”。故橐,章帝更名。《后汉书·光武十王列传》,明帝永平二年(59),以东郡之寿张、须昌,山阳之南平阳、橐、湖陵五县益东平国。李贤注:“南平阳,县,故城在兖州邹县也。橐,县,一名高平,故城在邹县西南。”《水经注·泗水》:“??《地理志》山阳之属县也,王莽改日高平。应劭日章帝改。按本志日,王莽改名,章帝因之矣。”
从上述文献可知,两城镇的方位在邹县(现邹城市)西南,与李
贤注相合。两城镇一带即西汉的橐县,东汉的高平故城。橐县在西汉初及宣帝时两度封为侯国,王莽时改为高平,东汉章帝时仍“因之”。明帝永平二年(59),高平由山阳郡划归东平国后又成为侯国。
东汉时何人封于此?书无详载。据《后汉书·伏湛传》,伏湛于建武三年(27)封为阳都侯。六年(30)徙封不其侯(故城在今即墨西南),传爵位至重孙伏晨。“晨尚高平公主”[13]。章帝建初七年(82),曾封刘苍五女为县公主,但未提及所在地名。“汉制,皇女皆封县公主,仪服同列侯。其尊崇者,加是长公主,仪服同藩王。诸王女皆封乡、亭公主,仪服同乡、亭侯。肃宗(章帝)唯特封东平宪王苍、琅邪孝王京女为县公主。??其皇女封公主者,所生之子袭封为列侯皆传国于后。乡、亭之封,则不传袭。”李贤注:“冯定,获嘉公主子,袭封或嘉侯;冯奋,平阳公主子袭封平阳侯。此其类也。”[14]。高平县既益东平国,东平王刘苍之女封为县公主,其中一公主就可能封在高平县。故《东观汉记》有伏晨尚高平公主的记载。高平既为县公主,当然可以传爵于子。所以《郡国志》说高平为侯国。
如上述推论正确的话,任城王刘尚与高平公主应为姐弟关系,其封王时间(公元8 4年)比高平公主就封时间晚两年。按刘尚封王时间,平阳公主派工匠钟生为其建墓的话,距高平由山阳郡划归东平国的时间(公元5 9年)相差25年左右。工匠钟生仍按高平归属山阳郡时,把自己的姓名籍贯题刻在石材上,于是有“山
阳高平钟生”题刻。 四
汉任城王墓黄肠石题刻,反映了汉代的“物勒工名”制度,题刻的目的是为了记录工匠任务的完成情况,墓主对产品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同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惩罚。目前所见有关“物勒工名”制度记载的最早文献,是《礼记·月令》曰:“(孟冬之月)是月也,命工师效功,陈祭器,按度程,毋或作为淫巧,以荡上心,必功致为上。物勒工名,以考其诚。功有不当.必行其罪,以穷其情。”说明了“物勒工名”目的就是为了“以考其诚”。郑玄注日:“勒,刻也。刻工姓名于其器,以察其信,知其不功致。”“物勒工名”制度在秦代得到进一步发展,并日益成熟,而题铭也扩展到工官、生产机构以及制作地等内容。
汉承秦制,汉代使“物勒工名”制度达到成熟并走向全盛与繁荣。汉代“物勒工名”制度的实施对象主要是官营机构制作的器物,内容一般包括制作日期、生产机构、官员名、工匠名、数量、编号等。汉任城王墓“物勒工名”有五种形式;-是地名、官职、工匠名,如“邹祭尊石治章”“邹祭尊石治”“邹祭石治”、薛颜别、金乡陈能等,这种形式组合占题刻总数中的绝大部分;二是地名和产品生产机构,如金乡匠斋等;三是生产产品工匠籍贯,如“章”(东平国章县)、“无盐”(东平国无盐县)、“须昌”(东平国须昌县)等;四是生产产品工匠名,如“马初”“李季”“田文”“伊熹”“陈能”“元于昌”等,统计有57位工匠,其中能够
明确其籍贯地有47位;五是数字编号和尺寸,如“十八”“尺”“尺一”“九寸”等。从上述分类看,大部分黄肠石刻有石工匠的姓名或验收官的姓名。“邹祭尊石治章”的“治”同“制作”,为人名后动词。光武帝建武三十二年(56)封禅泰山,“马第伯自云,某等七十人先之山虞,观祭山坛及故明堂宫郎官等郊肆处。入其幕府,观治石。”[15]可知汉代加工制作专用石材谓治石。“祭尊”为官职,东汉诸侯王有同皇室一样专事营造的官府,管理工匠生产,“祭尊”同“祭酒”,以酒祭祀或祭奠,即古代大飨宴时酹酒祭神的长者。《仪礼·乡射礼》:“获者南面坐,左执爵,祭脯醢。执爵兴,取肺坐祭,遂祭酒。”汉贾谊《新书·时变》:“骄耻偏而为祭尊,鲸劓者攘臂而为政。”宋王应麟《困学·纪闻小学》:“蟊水李氏云,古印有文日‘祭尊’,非姓名,乃古之乡官也。《说苑》载乡官,又有祭正,亦犹祭酒也。”考古发掘中亦屡有“祭尊印”出土。可见“祭尊”为乡官,可能被政府征调为监督管理石工生产产品。“无盐石工浩大”中“工”应为“工官”的省写。从文献记载看,“工官”指秦汉时管理官府手工业的官署,包括中央和地方所设的各类官营手工业机构,是与“铁官”“服官”“盐官”等并列的手工业部门,是政府设在郡县负责某类产品生产和管理的专门性机构,同时负责税收和征调物品。设在都城的官营手工业机构称为“中央工官”,设在郡县的称为“地方工官”。所以“石工”应为设在东平国无盐县的负责石刻类产品的生产和管理的“地方工官”。
汉代“物勒工名”制度具有实施的全面性、勒名内容的完整性、器物使用的等级性和实施的法制性等特点。“物勒工名”制度的实施推动了汉代官营手工业组织管理的相对科学化,促进了汉代官营手工业机构的产品逐步规格化和系列化,有力地保障了汉代官营手工业的大发展。此后中国封建社会的物勒工名制度逐渐衰落,勒名内容逐渐偏离“物勒工名,以考其诚”的原初含义,刻写“工名”逐渐包含了宣传产品、打造品牌的功能,从而使“物勒工名”开始具有了现代社会中“商标”的涵义。
任城王墓发现的黄肠石题刻较多而集中,而由于黄肠石主要用于汉代帝王和诸侯王陵墓,其题刻所包含的历史信息自然成为研究帝陵和诸侯王陵分布、丧葬制度和探索黄肠石生产管理制度的重要原始材料。 五
汉任城王墓因黄肠石题刻石众多,书写风格多样,被誉为汉代的“文字库”,对于研究中国文字发展、演变和书法艺术史有重要的实物价值。
一号墓题记刻石前一般不经过书丹,而是由石工捉钻子镌凿。因刻者众多,故风格多样。按其风格,可将题刻分为率意、工整、拘谨、飘逸四大类[16]。黄肠石作为建筑材料,官府主事验收合格后,要求石工刻题铭于成品,郑重其事,以示完成。一般刻于石的侧面,即垒砌上墙后可以看到。侧面为长方形,顺其长面而刻。也有少数刻于石的正面,即砌墙的叠压面上。上石的刻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