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填写案例(4)收入类纳税调整项目填报
(不征税收入)
一、 简要概述
适用范围:发生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项目的纳税人。
《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40)表适用于发生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专项用 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项目的纳税人填报。纳税人根据税法、《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 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等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企业会计制 度,填报纳税人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会计处理、税收规定,以及纳税调整情况。本表对不征税收入用 于费用化的支出进行调整,资本化支出通过《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进行纳 税调整。
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 5条 ; ◆《企业所得税法》第 7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 26条;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 通知》 (财税〔2008〕151号)第 1条;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87号)第 1条、第 2条、第 3条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1〕70 号)第 1条、第 2条、第 3条、第 4条。
二、涉及的申报表及表间关系
《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40)表第 4 列“其中:计入本年损益的金额”: 填报第 3列“其中: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中,会计处理时计入本年(申报年度)损益 的金额。本列第 7行金额为《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第 9行“其中: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 的第 4列“调减金额”。
本表第 11 列“其中:费用化支出金额”:填报纳税人历年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符合条件的财政
性资金,在本年(申报年度)用于支出计入本年损益的费用金额,本列第 7行金额为《纳税调整项目 明细表》(A105000)第 25行“其中: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的第 3列“调增 金额”。
本表第 14 列“应计入本年应税收入金额”:填报企业以前年度取得财政性资金且已作为不征税收 入处理后,在 5 年(60 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应计入 本年应税收入的金额。本列第 7行金额为《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第 9行“其中:专项用 途财政性资金”的第 3列“调增金额”。
三、案例填报示范
【案例】:某科技创新型企业 2012年 2月 、2017年 9月分别从某县科技主管部门取得 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每年的专项资金支出情况详见下表。假设该专项资金符合不征税收入 条件,且该企业已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专项资金结余部分无须上缴相应资金拨付部门, 留企业自行支配使用。企业将当年度取得的财政性资金金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核算。
纳税年度
当年取得的财政性资金(单位:万元)
费用化支出
2012年资金使用情况
资本化支出 费用化支出
2013年资金使用情况
资本化支出 费用化支出
2014年资金使用情况
资本化支出 费用化支出
2015年资金使用情况
资本化支出 费用化支出
2016年资金使用情况
资本化支出 费用化支出
2017年资金使用情况
资本化支出
2012 300 20 20 30 30 40 30 20 10 20 20 30 10
2017 100
40 20
税务处理:根据政策规定,2012年度取得的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财政性资金,可以
在 60 个月内使用,但相应的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资产的折旧、摊销额不得税前扣除。如 果期满 60 个月,已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财政性资金未使用完毕,且余额又不用上缴给 资金拨付部门的,则余额计入 2017年度收入总额纳税。2017年度取得的财政性资金已作 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其相应的支出形成损益的,不得在税前扣除。假设 2017年使用 2012 年取得的财政性资金的时间尚在 60个月内。
A105040
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
其中:符合不征税收 入条件的财政性资 以前年度支出情况 本年支出情况
金 其中:计 应计入
其中:费 其中:上
入本年 前五年 本年应 前四年 前三年 前二年 前一年 支出金 结余金
用化支 缴 财 政 金额
损益的 额 税收入 度 度 度 度 度 额
金额 出金额
金额 金额 1
1 2 3 4 5 6
前五年度 前四年度 前三年度 前二年度 前一年度 本
年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300000
本年结余情况
取得 年度 行次 项目
财政性 资金
13 200000
14
200000
2012 3000000 3000000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
400000 600000 700000 300000 400000 400000
* * * * * *
* * * * *
* * * *
* * *
* *
600000 400000 400000
700000 600000
200000
7
合计
(1+2+…+6)
1000000
A105000
行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项
目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账载金额 税收金额 调增金额 调减金额
1 * *
2 *
*
3
4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2+3+…8+10+11)
(一)视同销售收入(填写 A105010)
(二)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填写 A105020)
认收益
(三)投资收益(填写 A105030)
(四)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 (五)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投资调整 (六)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 (七)不征税收入
其中: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填写 A105040)
(八)销售折扣、折让和退回 (九)其他
二、扣除类调整项目(13+14+…24+26+27+28+29+30)
(一)视同销售成本(填写 A105010) (二)职工薪酬(填写 A105050) (三)业务招待费支出
(四)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填写 A105060) (五)捐赠支出(填写 A105070) (六)利息支出
(七)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八)税收滞纳金、加收利息 (九)赞助支出
(十)与未实现融资收益相关在当期确认的财务费用 (十一)佣金和手续费支出
(十二)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
其中: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
(填写 A105040)
(十三)跨期扣除项目 (十四)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 (十五)境外所得分摊的共同支出 (十六)党组织工作经费 (十七)其他
三、资产类调整项目(32+33+34+35)
(一)资产折旧、摊销(填写 A105080) (二)资产减值准备金
(三)资产损失(填写 A105090) (四)其他
四、特殊事项调整项目(37+38+…+42)
* * *
* *
* * * * *
*
*
200000 200000
1000000 100000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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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700000 7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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