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前期] 房地产工程项目办证程序手续
一、 《土地出让合同》需提供资料
1) 申请书
明确地块的用地性质、土地面积、可建建筑面积
(地块中有公建的,须明确具体的用途、建筑面积及建成后提供的方式(是否收购)
2) 中标通知书原件
3) 投标有关文件(可行性分析、规划方案)原件 4) 企业营业执照 、房产开发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企业章)
5) 法人代表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6) 委托代表签约,需签约单位印章、专项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有法人代表亲笔签 名,加盖企业印章。 7) 《房屋 土 地权属调查报告》原件一份(成果办盖章)[房地大厦办理]
8) 划示红线的地块附图四份(房地大厦成果办购买) 9) 上海市浦东新区土地使用权招标出征询表(房地大厦26号窗口办理)
10) 如是配套商品房,须提供收购协议(复印件)。 二、《立项审批》 1)申请报告(3份)
2)项目建议书(3份)
3) 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4) 出让合同及FP 三、《建设项目环保审批》 1)立项批文 2)总平面图 3)地形图(原件)
4)市政排水部门同意废(污)水纳入市政污管证明(需提供雨污水规划设计书)
5)雨污水纳管征询单,在《农村建设管所》办理。(川周公路8737号)12个工作日
6) 环境影响报告书3份(请有资质单位做环境影响测评) 7)土地出让合同
四、《土地证》需提供资料
1)上海市房土产登记申请书(提供表原件)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地籍图(原件二份) 4)土地出让合同(原件) 5)出让金凭证(原件复印件)
5) 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 契税凭证(民生路1399号15楼办理) 提供:上海市契税纳税申请表(原件)
国有土地使用出让合同、补充合同、出让金收据 土地补偿协议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机构号码 中标通知书 五、《方案审批》
1)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请表 2)设计方案2本
3)地形图2份,地籍图1份 4)建设工程计划批准书
5)《立项批复》招标拍卖用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确认意见通知单[浦计投招(2005)第001号]
六、《扩初设计报审》需提供资料
1) 申请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的书面报告书。 2) 项目立项批复
3) 项目建设 工程设计方案审核意见单 4) 上海市工程建设报建表 5) 土地批租合同
6) 住宅工程项目尚需提供经批准的住宅小区详规批复等有关资料
7) 建设单位的法人资格证书 8) 设计单位的工程设计证书
9) 初步设计全套文件(含工程概算),总平面图(蓝图)
10) 以上资料全部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七、《交警道口审核》 《卫生防疫施工图审核》《民防建筑施工图审核》《建设项目配套环境卫生设施》《停车场库项目审批》等有关部门
八、《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 1/500或1/1000地形图四份,地形图应由设计单位用小于0.3MM的红色或蓝色实线标明下列内容并盖章 (1) 建设基地用地界限
(2) 周边地形(包括现状和待建建筑位置) (3) 名项规划控制线
(4) 拟建建筑位置(包括地下和地上建筑)
(5) 基地内外的建筑间距建筑退界距离、后退建筑控制线距离、建筑物层数、绿化、车位、道路交通等 2) 土地证及附图 3) 土地定界报告
4) 1/500或1/1000建筑施工总平面设计图四份,电子盘1份(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 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图和图纸目录单)三套(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6) 基础施工平面图、基础详图及桩位平面图各二套(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7) 建设项目计划批准文件
8) 规划控制线(道路红线、河道兰线、高压输电线、轻轨、地铁控制线、绿带)
9) 按《建筑工程建设方案审核意见单》要求报送:环保、消防、卫生、人防、交警等有关部门的审核意见单 (七,八,九,十,十一,十二条审核意见单)
10) 按建设工程竣工方案编制及报送合同 11) 扩初批文 12) 最终方案审核意见 13) 施工图阶段日照分析报告 14) 分层面积表(施工图阶段)
15) 如属违法建筑需提供行政处罚决定书(或检查大队处理意见)
16) 如属违法建筑需提供消防、环保、卫生、人防等相关部门的竣工意见单
17) 图纸(建筑图和结构图)及申请表的电子文档(特别注意)
18) 总平面样张图二份及电子文档
19) 建筑工程概预算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节能备案 九、施工总包合同备案
1)中标通知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2)《总包合同》(副本一份、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