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单一采煤工作面平均个数,0.98个;
∑A掘I—掘进工作面年产量,取回采工作面煤量的10%,即2.95
万t/a。
3、矿井通风能力验证
矿井主通风机2011年4月22日通过陕西煤矿安全装备检测中心检测合格。
矿井计算需要风量为2766m3/min,根据矿井2013年12月7日实际测定的测风月报表,矿井总进风量为3645 m3/min,其中:沟南主斜井2760 m3/min,沟内副斜井885 m3/min,矿井总回风量为3700 m3/min,主要通风机排风量为3845 m3/min,矿井有效风量为3300 m3/min,有效风量率为90.2%,矿井负压为1470Pa,矿井等积孔为1.15㎡。主扇风机实际运行工况点处在安全稳定、可靠、合理的范围内。
矿井反风采用主要通风机反转方式进行反风,反风率>40%符合规定。矿井反风设施齐全,反风操作简单,装置灵敏可靠,反风率达到要求,有效地提高了矿井抗灾能力。 ⑵矿井通风网络验证
矿井通风网络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完善,合理,不存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等通风地点。
矿井在生产过程中,及时调整矿井通风系统的同时,对井下通风设施包括密闭,风门等进行全面检查和修复,从而达到良好的通风效果,使得通风系统更加稳定,合理,可靠,2011年4月22日陕
西煤矿安全装备检测中心,对矿井的通风阻力进行了测定,测定结果是;矿井总风量3640 m3/min,矿井通风阻力为1450.8 Pa ,等积孔为1.89㎡。说明矿井通风比较容易,即通风网络通过风流的能力较强,通风网络中的通风阻力分配合理且与风量相匹配。因此,通风网络能力能够满足生产的需要。
(3)利用用风地点有效风量进行验证
矿井计算总需风量为2766m3/min,根据矿方2013年12月7日实际测定的测风月报表,矿井总有效风量为3400 m3/min,采掘面实际测到的风量,大于采掘面所需要风量;矿井其他用风点的有效风量能够满足要求,井巷中的风流速度、温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各相关地点的数据验证情况见矿井用风地点有效风量验证表3-7-8。
矿井用风地点有效风量验证表 表3-7-8
序 名称 号 地点 沟南主斜井 风量(m3/min) 需要 实测 是否满 风量 风量 足要求 风流速度(m/s) 规程 规定 实际 测定 是否符 规程 合要求 规定 温度(℃) 实际 是否符 测定 合要求 沟内副斜井 副暗斜井 390北大巷 矿井 11#煤皮带石门 1 总进 2.3#煤皮带石门 总回 皮带集中北巷 皮带集中南巷 11#煤皮下 2.3#总回风巷 杏树沟回风斜井 采煤 1310进顺 2 工作面 1310工作面 630 1310回顺 2750 905 2690 980 784 1960 840 2174 3450 2800 3700 658 658 658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8 8 8 8 8 8 8 8 8 8 12 0.25~4 0.25~4 0.25~4 3.84 1.85 5.27 1.85 1.55 2.50 2.25 4.53 6.40 5.56 11.83 1.28 1.85 1.36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26 ≤26 ≤26 ≤26 ≤26 ≤26 ≤26 ≤26 ≤26 ≤26 ≤26 ≤26 ≤26 ≤26 16 16 16 12 12 17 19 19 19 19 19 19 19 19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1217备用工作面 3 4 掘进 工作面 机电 硐室 1220运巷 1220回巷 240火药库 2.3#煤变电所 其他 5 地点 315 489 481 150 130 322 540 525 168 150 是 是 是 是 是 0.25~4 0.25~4 0.25~4 1.33 0.95 1.08 是 是 是 是 是 ≤26 ≤26 ≤26 ≤30 ≤30 18 19 18 18 18 是 是 是 是 是 ⑷利用稀释瓦斯能力进行验证
根据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以陕煤局发[2012]270号文批复的2012~2013年全省煤矿瓦斯鉴定结果,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6.88 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9.91m3/t,相对二氧化碳涌出量5.01 m3/t,为高瓦斯矿井。
矿井瓦斯涌出量情况见表3-7-9。
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表 表3-7-9
瓦斯涌出量 (m3/min) 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 采煤面绝对瓦斯涌出量 掘进面瓦斯绝对涌出量 《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四十五条 矿井实际情况 建立抽放瓦斯系统的规定指标 15(<0.4Mt/a) 7.30(0.3Mt/a) >5.0 >3.0 4.2 0.72 备注 2010年瓦斯鉴定结果 陕星煤司字 [2011]33号文提供数据 陕星煤司字 [2011]33号文提供数据 矿井及采、掘工作面瓦斯绝对涌出量均低于《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四十五条有关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的规定指标,无需建立瓦斯抽放系统。
矿井目前采用风排、监测监控相结合的综合瓦斯防治系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开采实践瓦斯管理经验,矿井制定了严格的瓦斯管理制度,对瓦斯隐患能够早发现,早治理。在正常通风情况下,工作面、回风巷瓦斯含量没有出现瓦斯超限和瓦斯积
聚现象,具体验证见表3-7-10。
矿井稀释瓦斯能力验证表 表3-7-10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地点 沟南主斜井 沟内副斜井 副暗斜井 390北大巷 11#煤皮带石门 2.3#煤皮带石门 皮带集中北巷 皮带集中南巷 11#煤回风下山 2.3#煤总回风巷 杏树沟回风斜井 1310进顺 1310工作面 1310回顺 1217备用工作面 1220运顺 1220回顺 240火药库 2.3#煤变电所 规程规定 <1.00% <1.00% <1.00% <1.00% <1.00% 实际测定 0 0 0 0 0.01 0.01 0.01 0.02 0.18 0.24 0.24 0.01 0.30 0.31 0.07 0.13 0.15 0.00 0.01 是否满足要求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矿井安装了KJ66N安全监控系统,矿井所有地点的瓦斯浓度均不超限。矿井稀释排放瓦斯的能力可以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⑸抽采达标能力验证
矿井各煤层原始瓦斯资料见表3-7-11。
煤层原始瓦斯含量及压力 表3-7-11
煤层原始瓦斯数据 《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抽采达标指标 含量 压力 回采前煤层 回采前煤层 (m3/t) (MPa) 可解析瓦斯含量(m3/t) 瓦斯压力(MPa) 2号 1.48~3.8 0.1982 <8.0(工作面日产量<1000t) <0.74 3号 0.9~4.7 11号 4.0~9.0
煤层 备注 目前回采煤层 日产量909t 计划后期回采 0.2354 <8.0(工作面日产量<1000t) 0.2649 <8.0(工作面日产量<1000t) <0.74 <0.74
根据AQ1026-2006《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中相关规定,目前生产工作面和接续工作面回采前煤层原始瓦斯含量、瓦斯压力均低于规定的抽采达标指标,因此矿井未进行瓦斯抽放。但由于计划后期回采的11号煤层瓦斯含量大于《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规定的指标,矿井目前正在筹建地面瓦斯抽放系统,为后期安全开采11号煤层提供必要的条件。
4、确定矿井通风系统核定生产能力
矿井属高瓦斯矿井,通风系统完整、可靠,采掘工作面均实现了独立通风,没有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和采空区通风,因此,没有《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规定标准中所规定的扣减通风能力项目,各相关地点瓦斯检测结果低于《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以上计算和能力验证,矿井主要通风机实际运行工况点处
于安全、稳定、合理、可靠地范围;矿井通风阻力与主要通风机动力、性能相匹配,能够满足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矿井各用风地点及盘区有效风量均能够满足安全生产实际要求;各相关地点瓦斯检测结果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井巷中风速、温度等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核定矿井通风能力为30万t/a。见附表核井11-1表、核井11-2
表、核井11-3表。
三、问题及建议
1、矿井为高瓦斯矿井,虽然根据目前矿井及采掘工作面绝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