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装修工程招标 技术标准--精装修专业 编号: 版本: 页码:第 31页 共47页 (3)吊顶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 (4) 吊顶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 吊顶内管道、设备的安装及水管试压。 2 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 3 预埋件或拉结筋。 4 吊杆安装。 5 龙骨安装。
6 填充材料的设置。
(5)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同一品种的吊顶工程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吊顶面积30m2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6)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7)安装龙骨前,应按设计要求对房间净高、洞口标高和吊顶内管道、设备及其支架的标
高进行交接检验。
(8)吊顶工程的木吊杆、木龙骨和木饰面板必须进行防火处理,并应符合有关设计防火规
范的规定。
(9)吊顶工程中的预埋件、钢筋吊杆和型钢吊杆应进行防锈处理。 (10)安装饰面板前应完成吊顶内管道和设备的调试及验收。
(11)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大于300mm,当大于300 mm时,应增加吊杆。当吊杆
长度大于1.5 m时,应设置反支撑。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并增设吊杆。
(12)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3.10.2.1暗龙骨吊顶工程
(1)本节适用于以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木龙骨等为骨架,以石膏板、金属板、矿棉板、
木板、塑料板或格栅等为饰面材料的暗龙骨吊顶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2)吊顶标高、尺寸、起拱和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3)饰面材料的材质、品种、规格、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4) 暗龙骨吊顶工程的吊杆、龙骨和饰面材料的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5)吊杆、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吊杆、龙骨应
经过表面防腐处理;木吊杆、龙骨应进行防腐、防火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石膏板的接缝应按其施工工艺标准进行板缝防裂处理。安装双层石膏板时,面层板与
基层板的接缝应错开,并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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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装修工程招标 技术标准--精装修专业 编号: 版本: 页码:第 32页 共47页 检验方法:观察。
一般项目
(7)饰面材料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翘曲、裂缝及缺损。压条应平直、宽窄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8)饰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篦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饰面板
的交接应吻合、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
(9)金属吊杆、龙平的接缝应均匀一致,角缝应吻合,表面应平整,无翘曲、锤印。木质
吊杆、龙平应顺直,无劈裂、变形。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10)吊顶内填充吸声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防散落措施。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11)暗龙平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11) 暗龙骨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mm) 允许偏差(mm) 项次 1 2 3
3.10.2.2明龙骨吊顶工程
(1)本节适用于以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木龙骨等为骨架,以石膏板、金属板、矿棉板、
塑料板、玻璃板或格栅等饰面材料的明龙骨吊顶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1)吊顶标高、尺寸、起拱和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2)饰面材料的材质、品种、规格、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当饰面材料为玻璃板时,
应使用安全玻璃或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3) 饰面材料的安装应稳固严密。饰面材料与龙骨的搭接宽度应大于龙骨受力面宽度的
2/3。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尺量检查。
(4)吊杆、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吊杆、龙骨应
进行表面防腐处理;木龙骨应进行防腐、防火处理。
项目 表面平整度 接缝直线度 接缝高低差 纸面石膏板 3 3 1 金属板 2 1.5 1 矿棉板 2 3 1.5 木板、塑料板、格栅 3 3 1 检验方法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拉5 m线,不足5 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32
内装修工程招标 技术标准--精装修专业 编号: 版本: 页码:第 33页 共47页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明龙骨吊顶工程的吊杆和龙骨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1)饰面材料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翘曲、裂缝及缺损。饰面板与明龙骨的搭接应平整、吻合,压条应平直、宽窄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2)饰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篦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饰面板
的交接应吻合、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
(3)金属龙骨的接缝应平整、吻合、颜色一致,不得有划伤、擦伤等表面缺陷。木质龙骨
应平整、顺直,无劈裂。
检验方法:观察。
(4)吊顶内填充吸声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防散落措施。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5) 明龙骨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5) 明龙骨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允许偏差(mm) 项次 1 2 3 3.11
项目 表面平整度 接缝直线度 接缝高低差 石膏板 3 3 1 金属板 2 2 1 矿棉板 3 3 2 塑料板、玻璃板 3 3 1 检验方法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拉5 m线,不足5 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涂饰工程
3.11.1工艺流程
清理基层→填补腻子,局部刮腻子找角、找平→第一遍满刮腻子,磨平→第二遍满刮腻子,磨平→涂刷封固底漆→涂刷第一遍涂料→腻子修补,磨平→第二遍涂料涂刷→面层边角清理,完工。 3.11.2 质量验收 3.11.2.1一般规定
(1)本章适用于水性涂料涂饰、溶剂型涂料涂饰、美术涂饰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2)涂饰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涂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3 施工记录。
(3)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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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装修工程招标 技术标准--精装修专业 编号: 版本: 页码:第 34页 共47页 1 室外涂饰工程每一栋楼的同类涂料涂饰的墙面每500—10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 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室内涂饰工程同类涂料涂饰墙面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涂饰面积30 m2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4)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外涂饰工程每100 m2应至少检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 m2。 2 室内涂饰工程每个检验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5)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新建筑物的混凝土或抹灰层基层在涂饰涂料前应涂刷抗碱封闭底漆。 2 旧墙面在涂饰涂料前应清除疏松的旧装修层,并涂刷界面剂。
3 混凝土或抹灰基层涂刷溶剂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8%;涂刷乳液型涂料时,
含水率不得大于10%。木材基层的含水率不得大于12%。
4 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内墙腻子的粘结强度应符合
《建筑室内用腻子》(JG/T3049)的规定。 5 厨房、卫生间墙面必须使用耐水腻子。
(6)水性涂料涂饰工程施工的环境温度应在5—35℃之间。 (7) 涂饰工程应在涂层养护期满后进行质量验收。
3.11.2.2.2水性涂料涂饰工程
(1) 本节适用于乳液型涂料、无机涂料、水溶性涂料等水性涂料涂饰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2)水性涂料涂饰工程所用涂料的品种、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3)水性涂料涂饰工程的颜色、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4)水性涂料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掉粉。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5)水性涂料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10.1.5条的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6)薄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6) 薄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项次 1 2 3 4 项 目 颜色 泛碱、咬色 流坠、疙瘩 砂眼、刷纹 普通涂饰 均匀一致 允许少量轻微 允许少量轻微 允许少量轻微砂眼、高级涂饰 均匀一致 不允许 不允许 无砂眼,无刷纹 观察 检验方法 34
内装修工程招标 技术标准--精装修专业 编号: 版本: 页码:第 35页 共47页 刷纹通顺 5 装饰线、分色线直线度允许偏差(mm) 2 1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7)厚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7) 厚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项次 1 2 3
(8)复合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8) 复合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项次 1 2 3 项 目 颜色 泛碱、咬色 喷点疏密程度 质量要求 均匀一致 不允许 均匀,不允许连片 观察 检验方法 项 目 颜色 泛碱、咬色 点状分布 普通涂饰 均匀一致 允许少量轻微 — 高级涂饰 均匀一致 不允许 疏密均匀 观察 检验方法 (9)涂层与其他装修材料和设备衔接处应吻合,界面应清晰。 检验方法:观察。
3.11.2.2.3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
(1)本节适用于丙烯酸酯涂料、聚氨酯丙烯酸涂料、有机硅丙烯酸涂料等溶剂型涂料涂饰
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1)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所选用涂料的品种、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2)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的颜色、光泽、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3)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反锈。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4)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10.2.5条的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1)色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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