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存在水体淤滞、引排水河道卡口段、断头河等问题的河段,应通过拆除堰坝、拓宽河道卡口段、增大过水涵洞、新增引排水河河道、沟通断头河等措施,促进水体流动。
2、扩挖或新开河道河底高程应与相沟通的河道衔接。 3、利用闸、坝等工程进行水系沟通的,应合理确定闸、坝高程及其调度原则。
4、注重与土地利用规划、乡镇建设等相关规划相衔接,尽量少占土地。
(二)清淤疏浚与清障工程
清淤疏浚工程是指通过人工或者机械将河道内阻水的如淤泥、砂石、垃圾等清理出河道,以恢复或扩大过水断面,提高行洪排涝能力,增强水体流动性,改善水质等。实施重点和要求是:
1、对存在明显淤积的河道,通过分析河势变化以及实测断面情况,根据河道输水和防洪除涝要求,结合航运、水质改善、生态保护的要求,确定疏浚范围和规模,做到成片推进。
2、对以除涝为主的河道,应根据两岸地面高程及排水要求,合理确定除涝水位线,并根据除涝流量相应确定河道清淤疏浚的纵横断面。
3、疏浚后河底高程要与上级河道河底高程相衔接。
4、应根据淤积的类型和疏浚的规模,合理选择清淤疏浚方式。 5、对河道内影响防洪、航运、景观的障碍物,应提出清除方案。
6
6、对不影响河道行洪排涝的滩地应尽量予以保留,有利于不同生物的栖息。
7、应尽量采用环保型施工方式,妥善处理清淤的淤泥,防止对河道产生二次污染。
(三)岸坡整治工程
岸坡整治工程包括岸线梳理、护岸修整、新建护岸、植物护坡等。一般可分为以结构加固为主类型、以生态修复为主类型、以营造景观为主类型、综合类型等。实施重点和要求是:
1、应根据河流和地形的自然特点以及生态的要求,合理确定河道岸线的走向,尽量维护河流的自然形态,避免裁弯取直、侵占河道。
2、因地制宜的选择岸坡型式。可根据整治河道所在区域划分为生活区护岸与生产区护岸(流经村镇等人口聚居区域的河段划为生活区护岸,流经农田、林地等无人或少人居住的河段划为生产区护岸),并提出适宜的护岸形式。
对崩岸、塌岸、迎流顶冲、淘刷严重河段的堤岸,采取护坡护岸措施;对岸坡垃圾堆积、杂乱的河段,采取河岸整坡措施;对水土流失严重、有预留用地的堤岸,采取植物护坡措施;对人口聚居区域,应考虑护岸工程的亲水和便民。
3、在选择岸坡型式和材料时,应充分利用当地原有材料,在满足结构及防冲安全的基础上,宜尽量选择生态护岸,满足环境美化、促进生物多样性、提高水体自净能力的要求。
7
(四)堤防工程
堤防工程是对标准偏低的防洪堤采取防渗、加高、加宽等加固措施。实施重点和要求是:
1、合理确定堤防标准。堤防标准的确定应根据保护对象的重要性合理确定,综合考虑现状与规划的人口、经济、用地性质等情况。
2、加强堤防方案比选,选取安全、经济、合理的加固方案,并满足抗滑稳定、抗冲稳定、渗透稳定、沉降等要求。应重点考虑堤防的险工段,避免过度加固。
3、新建堤防要进行充分论证,并符合相关规划,严禁占用水域和缩小河道断面。
4、堤防加固要尽量保留原有植被。人口聚居区域,可因地制宜地适当设置亲水平台等设施。尽量体现堤线自然化、堤身断面富有变化、结构材料生态化,防止渠化河道。
(五)生态修复及景观工程
1、应根据河流地形的自然特点,水生生物和动物的习性,维护河道的栖息地,合理布置河道平面和断面形态。
2、为减轻内源污染,除了实施清淤措施外,对河道、湿地、坑塘等可因地制宜地通过放养菌种、水生动物,种植水生植物、人工水草,放置生态浮床等措施进行生态修复,改善河道水质,提高生物多样性。生物与植物物种应尽量选择本地物种,避免外来物种入侵。
8
3、将河道治理和景观水文化建设相结合,注重河道自然景观的恢复,体现当地水文化特色,统筹考虑,统一设计。对于河道管理范围以外以及超标准部分的景观工程投资,不计入河道整治工程投资。
(六)交叉建筑物
1、对于水系沟通或改善亲水性需修建的堰、闸、坝,应进行防洪影响分析,尽量降低顶面高程,避免阻水。
2、根据防洪安全要求,对阻水桥梁、堰、闸、坝等工程应依法予以拆除重建或扩孔处理。
3、根据堤防、护岸现状和工程建设的需要,对穿堤建筑物进行加固、改造、拆除重建或者适当新建部分建筑物。
(七)其他工程
1、应根据河道功能定位和水质目标保护的要求,提出雨污分离、截污纳管、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以及面源污染控制等截污治污方案和措施,投资不列入。
2、水源区内排污口应一律取缔。
3、为保持县乡河道综合整治效果,可列入必要的清淤设备、保洁船、保洁船、水面打捞等运行管理设备,投资不列入。
五、施工设计
(一)对于有通航、行洪功能的河道,应提出施工导流方案。 (二)对于产生大量弃土的项目,要提出弃土处理处置设计。 (三)应合理安排施工总进度,并提出分年度实施计划。
9
六、占地补偿
占地补偿原则上由县级或乡镇政府组织处理。需明确占地范围、实物调查成果及补偿标准,宜按工程项目分别列出。该部分投资单列,不计入项目区概算投资。《项目区实施方案》中应明确占地补偿的责任主体和责任,以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
七、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
(一)简要分析评价项目区治理工程对附近水环境及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包括分析评价工程施工排水、弃渣、噪音、粉尘等对环境的影响。
(二)简要提出为减小不利影响相应的和环境保护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
(三)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所需投资单独计算,纳入项目区概算投资。
八、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
(一)应根据建设管理办法,明确工程建设管理要求。 (二)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提出工程运行管理要求。县乡河道的长效管护宜充分发挥乡镇、村的主体作用,并建立政府主导的监督考核机制。初步制定长效管护的机制和考核办法,明确人员编制、管理范围、任务、职责、管护经费的来源,制定考核办法、村规民约。
九、设计概算
(一)根据各省的工程概算编制规定和要求,按照当地的定
10
额标准,以最新的价格水平,进行设计概算编制。
(二)工程量和投资应落实到具体河道和具体工程,应按治理工程措施分别计算各类工程量及投资。
(三)对工程投资影响较大的工程量项目应进行详细的单价分析。
(四)独立费用中不计列开办费。 十、方案实施效果
根据受益人口、受益面积,分析项目区综合整治后的社会、经济、生态等效益。
十一、目录及附图
(一)《项目区实施方案》的编写章节依次为:综合说明、基础资料调查、整治目标与标准、治理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占地补偿、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设计概算、实施效果分析。
(二)附图
1、项目区县乡河道整治方案工程总布置图 2、项目区主要建筑物地质剖面图
3、项目区县乡河道整治及堤防建设工程平面布置图和典型断面设计图
4、项目区主要建筑物设计图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