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生理和心理上的“巨变’’:各项身体指标接近于成人;性激素分泌大大增加,引起了性的萌发与成熟;感知觉能力不断提高,能有意识地调节和控制自己的注意力;逐步采用有意记忆的方法,其抽象逻辑思维日益占据主要地位;自我控制能力有了明显的发展,情感不再完全外露,但情绪还不稳定、易冲动。
2.家庭教育指导内容要点
(1)对儿童开展适时、适当、适度的性别教育。指导家长进行青春期生理卫生知识指导,帮助儿童认识并适应自己的生理变化;开展科学的性心理辅导,进行青春期异性交往的指导;加强对儿童的性道德观念教育,并注意控制家庭的不良性刺激;引导儿童以合理的方式宣泄情绪。
(2)利用日常生活细节,开展伦理道德教育。指导家长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发挥道德榜样作用;把“修德做人’’放在首位,强化儿童的伦理道德意识;肯定儿童的自我价值意识,立足道德的积极面引导儿童;创设健康向上的家庭氛围;与学校、社会形成合力,净化家庭和社会文化环境。
(3)开展信息素养教育,引导儿童正确使用各种媒介。指导家长掌握必要的信息知识与技能;树立民主意识,做儿童的朋友,了解儿童使用各种媒介的情况;培养儿童对信息的是非辨别能力和信息加工能力;鼓励儿童在使用网络等媒介的过程中学会自我尊重、自我发展;多关心鼓励对网络等媒介使用上瘾的儿童,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寻求专业咨询和心理援助。
(4)重视儿童学习过程,促进儿童快乐学习。指导家长和儿童树立正确的学业态度和应试心理;重视儿童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的养成;教育儿童克服考试焦虑的方法与技巧;与儿童共同制定学习目标,并对取得阶段性成绩的儿童予以及时鼓励;在儿童考试受挫时鼓励儿童。
(5)尊重和信任儿童,促进良好的亲子沟通。指导家长摆正心态,以平等的姿态与儿童相处;学习与儿童沟通的技巧,学会运用委婉、民主、宽容的语言和态度对待儿童;学会倾听儿童的意见和感受,学会尊重、欣赏、认同和分享儿童的想法;学会采取正面方式激励儿童。
(6)树立正确的学业观,尊重儿童的自主选择。.指导家长帮助儿童树立信心,勇于面对现实;协助儿童综合分析学业水平、兴趣爱好、未来规划等,选择适合其发展的高中、职校或其他发展方式;宽容地对待儿童的自我选择。
(六)16-18岁年龄段的家庭教育指导
1.16-18岁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
16-l8岁的儿童经过青春期的迅速发育后进人相对稳定时期。其身体生长主要表现在形态发育、体内器官的成熟与机能的发育、性生理成熟等方面;在认知方面,儿童认知结构的完整体系基本形成,抽象逻辑思维占据优势地位;观察力、联想能力等迅速发展;情绪情感方面以内隐、自制为主,自尊心与自卑感并存;性意识呈现身心发展不平衡的特点。
2.家庭教育指导内容要点
(1)引导儿童树立积极心态,尽快适应学校新生活。指导家长引导儿童树立健康的人生态度;经常与儿童沟通交流,掌握儿童的学习情况、思想动态;经常与学校联系,了解儿童可能遇到的适应问题并及时提供家庭支持。
(2)引导儿童与异性正确交往。指导家长根据该年龄阶段儿童个性特点,引导儿童积极开展社交活动和正常的异性交往;利用日常生活的相关事件,适时适当适度开展性生理、性心理辅导;对有“早恋”行为的儿童,指导家长学会提供经验参考,帮助儿童提高应对问题的现实处理能力。
(3)引导儿童“学会合作、学会分享”。指导家长通过召开家庭会议等形式,与儿童一起平等、开放地讨论家庭事务,并共同分担家庭事务;鼓励儿童在集体生活中锻炼自己,让儿童品尝与人合作的快乐;鼓励儿童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在活动中学会乐于与人相处、勇于承担责任。
(4)培养儿童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指导家长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掌握家庭法制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努力提高自身法制意识;注意以身作则,自觉遵守法律,为儿童树立榜样;与儿童建立民主平等的关系,切实维护儿童权益。
(5)指导儿童树立理想信念、合理规划未来。指导家长引导儿童从小树立社会责任感,树立国家意识;与儿童共同协商规划未来;并尊重和鼓励儿童进行自主选择;从儿童实际出发,不断调整自身期望;引导儿童学会将理想与现实的奋斗相结合。
(6)引导儿童树立自信心,以平常心对待升学。指导家长在迎考期间保持正常、有序的家庭生活,科学、合理安排生活作息,保证儿童劳逸结合,身心愉快;保持适度期待,鼓励儿童树立自信心,以平常心面对考试;为儿童选择志愿提供参考意见,并尊重儿童对自身的未来规划与发展意愿。
(七)特殊儿童、特殊家庭及灾害背景下的家庭教育指导
1.特殊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
(1)智力障碍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指导家长树立“医学诊断的终点就是教育起点”观念,引导儿童听从医生指导,拟定个别化医疗和教育训练计划;通过积极的早期干预措施改善障碍状况,并培养儿童社会适应的能力;引导家长坚定信心、以身作则,重视儿童的日常生活规范训练,并循序渐进、持之以恒。
(2)听力障碍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指导家长积极寻求早期干预,积极主动参与儿童语训,在专业人士协助下制定培养方案,充分利用游戏的价值,重视同伴交往的作用,发展儿童听力技能和语言交往技能,使其能进行一定的社会交往,逐步提高儿童的社会适应能力;加强对儿童的认知训练、理解力训练、运动训练和情绪训练。
(3)视觉障碍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指导家长及早干预,根据不同残障程度发展儿童的听觉和触觉,以耳代目、以手代目,提升缺陷补偿。对于低视力儿童,指导家长鼓励儿童运用余视力学习和活动,提高有效视觉功能。对于全盲儿童,指导家长训练其定向行走能力,增加与外界接触机会,增强其交往能力。
(4)肢体残障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指导家长早期积极借助医学技术加强干预和矫正,使其降低残障程度,提高活动机能;营造良好家庭氛围,用乐观向上的心态感染儿童;鼓励儿童正视现实、积极面对困难;教育儿童通过自己努力,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以获取信心。
(5)情绪行为障碍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营造良好家庭氛围,给予儿童足够的关爱;加强与儿童的沟通与交流,避免儿童遭受不良生活的刺激;多采取启发鼓励、说服教育的方式;支持、尊重和鼓励儿童,多向儿童表达积极情感;多给儿童创造与伙伴交往的机会,培养儿童集体意识,减少其心理不良因素。
(6)智优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深入地了解儿童的潜力与才能,正确全面地评估儿童;从儿童的性格、气质、兴趣和能力等实际出发,因材施教,循序渐进地开发儿童智力、发展儿童特长;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儿童的综合素质;保持头脑清醒,正确对待儿童的荣誉。
2.特殊家庭的家庭教育指导
(1)离异和重组家庭的家庭教育指导。指导家长学会调节和控制情绪,不要在儿童面前流露对离异配偶的不满,不能简单粗暴或者无原则地迁就、溺爱儿童;多与儿童交流沟通,给儿童当家作主的机会,鼓励儿童参与社会活动;定期让非监护方与儿童见面,不断强化儿童心目中父(母)亲的形象和情感;调动亲戚、朋友中的性别资源给儿童适当的影响,帮助
其性别角色充分发展。指导重组家庭的夫妇多关心、帮助和亲近儿童,帮助减轻儿童的心理压力,帮助儿童正视现实;互敬、互爱、互信,为儿童树立积极的榜样;对双方子女一视同仁;加强家庭成员间的沟通,创设平和、融洽的家庭氛围。
(2)服刑人员家庭的家庭教育指导。指导监护人多关爱儿童;善于发现儿童的优点,用教育力量和爱心培养儿童的自尊心;信任儿童,并引导儿童克服自卑心理;定期带儿童探望父(母),满足儿童思念之情;与学校积极联系,共同为儿童成长创造好的环境。
(3)流动人口家庭的家庭教育指导。鼓励家长勇敢面对陌生环境和生活困难,为儿童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处理好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为儿童创设宽松的心理环境;多与儿童交流,多了解儿童的思想动态;加强自身学习,树立全面发展的教育观念;与学校加强联系,共同为儿童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4)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指导留守儿童家长增强监护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家长的义务,承担起对留守儿童监护的应尽责任;家长中尽量有一方在家照顾儿童,有条件的家长尤其是婴幼儿母亲要把儿童带在身边,尽可能保证婴幼儿早期身心呵护、母乳喂养的正常进行;指导农村留守儿童家长或被委托监护人重视儿童教育,多与儿童交流沟通,对儿童的道德发展和精神需求给予充分关注。
3.灾害背景下的家庭教育指导
根据不同的需求,引导家长接受心理辅导,消化自己的情绪,以疏解其自身的灾难综合症;指导家长注意控制自己的情绪,鼓励儿童积极主动地获取、利用社会资源;引导儿童学会分享他人的建议和想法,不要轻易拒绝他人的帮助,同时也要尽量帮助他人;与外界加强合作,主动配合外界的心理援助等活动;对于孤儿,要充分挖掘社会资源,采用收养等多种方式为儿童提供支持。
三、家庭教育工作领导与指导
(一)健全领导机制。各地要建立党委政府领导、妇联和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家庭教育协调指导工作机制,根据各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并加强实施管理。建立联席会议、专题研讨、联合调研,定期通报、监测评估等制度,领导、协调、组织、督导家庭教育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级妇联组织、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负责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文明办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总体规划和测评体系,协调各部门力量共同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教育部门负责幼儿园、中小学校家长学校的指
导与管理,将家庭教育内容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教师教育培训和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之中;卫生、人口计生部门大力发展新婚夫妇学校、孕妇学校、人口学校等公共服务阵地,对家长进行科学养育的指导和服务。妇联、民政、教育、关工委等部门共同承担做好城乡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与管理工作;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加强家政从业人员家庭教育知识技能培训;统计部门应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监测评估体系,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题统计分析,为指导推进家庭教育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三)增加资源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大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经费投入,纳入财政预算。有条件的县区市,可按照辖区内未成年人家长人口基数,根据当地国民经济发展水平,按人均标准制定家庭教育预算,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措经费,为家庭教育工作提供保障。
(四)完善服务体系。各地要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与各项公共服务建设和管理同步规划实施,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公益性质、布局均等、功能齐全的家庭教育服务网络,为城乡基层各类家庭提供基本指导服务。巩固和发展各级各类家长学校,不断提高新婚学校、孕妇学校和中小学校幼儿园及社区家长学校的质量。鼓励各种社会组织和个人创办各类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机构。各地要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终身教育体系。建立家庭教育机构的准入制度,坚决取缔各种非法的家教指导机构,规范家庭教育报刊、图书市场和网络家长学校,促进家庭教育市场的有序发展。
(五)抓好队伍建设。各地、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者队伍的培育,重视对指导人员数量、质量和指导实效性的管理,从实际出发建设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基础的专家队伍、讲师团队伍、社区志愿者队伍等,并大力发展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形成专兼结合、具备指导能力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队伍。加强对家庭教育指导人员的培训与资格认定,逐步发展家庭教育指导师职业,推行家庭教育指导者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
(六)开展实践活动。各地各相关单位要组织开展适合儿童特点、内容多样、形式新颖的实践活动,引导未成年人从小事、从身边事做起,逐渐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引导家长追求文明向上的生活方式,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实践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要通过项目化、实事化的方式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通过有效服务,提升家长的主体意识和能力,增强活动实效,使家长儿童切实受益。
(七)扩大社会宣传。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宣传阵地建设,注重与各媒体管理部门的联系和合作,深入、广泛、持久地宣传家庭教育的正确观念和科学方法;省区市级报纸、区县级以上电台、电视台要开办与家庭教育相关的栏目,发展家庭教育网校咨询
热线,开展各种融知识性、科学性、互动性、趣味性为一体的家庭教育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家庭教育指导的覆盖面。
(八)加强科学研究。各地要重视家庭教育理论、应用研究和教材建设。积极扶植有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家庭教育学会等建设家庭教育科学研究基地,鼓励高等院校将家庭教育纳入公共必修课程。加强国内外家庭教育工作的交流与合作。针对家庭教育发展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设立重点研究课题,并推广运用理论研究的成果。办好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刊物、家庭教育指导报刊和栏目,开发适合家庭教育指导的学科教材、音像制品和多媒体软件。
(九)加强监测与评估。全国妇联与教育部负责检查评估全国家庭教育工作的开展,各省区市的家庭教育工作协调或领导机构负责本地区的检查评估。监测评估坚持全面性原则,力求全面体现各省区市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开展状况;坚持科学性原则,力求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情况;坚持动态性原则,力求与时俱进,准确、及时反映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时动态变化。制定家庭教育工作评估方案,完善考核和评估制度。规范对各级家长学校、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的管理,并对其专、兼职从业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加强检查指导,积极培育家庭教育工作的示范典型,扶植推广新的组织形式,形成一批家庭教育的示范性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