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开展各种融知识性、科学性、互动性、趣味性为一体的家庭教育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家庭教育指导的覆盖面。
(八)加强科学研究。各地要重视家庭教育理论、应用研究和教材建设。积极扶植有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家庭教育学会等建设家庭教育科学研究基地,鼓励高等院校将家庭教育纳入公共必修课程。加强国内外家庭教育工作的交流与合作。针对家庭教育发展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设立重点研究课题,并推广运用理论研究的成果。办好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刊物、家庭教育指导报刊和栏目,开发适合家庭教育指导的学科教材、音像制品和多媒体软件。
(九)加强监测与评估。全国妇联与教育部负责检查评估全国家庭教育工作的开展,各省区市的家庭教育工作协调或领导机构负责本地区的检查评估。监测评估坚持全面性原则,力求全面体现各省区市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开展状况;坚持科学性原则,力求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情况;坚持动态性原则,力求与时俱进,准确、及时反映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时动态变化。制定家庭教育工作评估方案,完善考核和评估制度。规范对各级家长学校、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的管理,并对其专、兼职从业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加强检查指导,积极培育家庭教育工作的示范典型,扶植推广新的组织形式,形成一批家庭教育的示范性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