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的党组织关系:
由本人把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带回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党工委报到。
十、《黄埔区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办理丧葬费、抚恤金及门诊金继承》办事指南
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亲属应在7日内向户口所在街道退管所报告,并由其家属递交以下资料到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或区退管办办理丧葬费、抚恤金及门诊金继承手续。
1.遗体火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国外除外) 2.注销户口簿复印件两张。
3.继承人(直系亲属)的身份证、户口簿(注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及广州银行存折账号复印件各两张。
4.死亡证复印件三张(国外死亡的,将国外死亡证明到本市或区公证处翻译,然后死亡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印三份)。
5.《管理手册》或《医疗报销证》。 6.联系电话。
7.医疗卡正反面复印件及原件。 *温馨提示:
继承人指配偶,无配偶的子女继承,子女多的大家商量好写一份委托书,子女们签名并盖手指印,委托其中一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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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前来办理。
十一、《黄埔区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申请异地就医》办事指南
*申办异地就医程序:
退休人员到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或区退管办领取《异地就医记录册》、《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一式三份)填写,再到居住地选三间镇级以上公立医院,并由当地医疗保险机构盖章后,送回街退管所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就医报销,提供居住地半年以上居住证明。
*异地就医住院费用报销程序:
已批准异地就医的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出院后带齐以下资料到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或区退管办办理住院报销手续,由区退管办汇总后统一到市医保中心报销。需要提供的住院报销凭证包括:
1.住院收费发票原件(报销人在发票背后签名)、《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复印件。
2.用药明细表(总金额必须与发票相同)。
3.本人医疗卡正反面、《管理手册》或《医疗报销证》复印件各一份。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出院或诊断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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