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通病防治控制措施(定稿)

2019-05-17 12:30

1 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XXXXX工程质量,控制本工程质量通病,规范本工程施工质量工艺,特制定本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2 编制依据

本措施以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变电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为基础,以《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国网(基建/3)182-2014)、《《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要求及技术措施》〔基建质量【2010】19号〕及国家和电力行业颁发的有关输变电工程建设的现行标准和规程规范为依据,主要相关依据如下:

2.1《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国网(基建/2)112-2014) 2.2《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90-2014)

2.3《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国网(基建/3)182-2014)

2.4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标准工艺(施工工艺示范手册)(2011版) 2.5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标准工艺(典型施工方法)(2011版) 2.6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标准工艺(工艺标准库)(2012版) 2.7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标准工艺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86-2014)

2.8《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工艺示范手册》

2.9《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Q/GDW248-2008) 2.10《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1版)

2.11 110kV-75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3-2014)

1 2.12 110kV-50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DL/T5168-2002)

2.13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5343-2009)

2.14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要求及技术措施》〔基建质量【2010】19号〕

2.15与业主项目部签订的质量通病任务书 3 质量通病防治监理控制的主要工作内容及监督措施 3.1.工程建设监理部

(l)制定本工程监理部的《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2)应依据本措施,审查施工单位提供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重要施工技术方案,提出具体要求和监控措施,并针对工程的具体情况将工程结构质量、使用功能作为监理工作的控制重点,并列入《专业监理实施细则》中。

(3)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并约定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点w点、H点、s点。

(4)应将通病防治列入工程检查验收内容,认真做好隐蔽工程和工序质量的验收,工序质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5)按有关规定做好旁站监理和见证取样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原材料进场、基础砼浇制、接地焊接与敷设、导地线压接等检查工作。

(6)配备常规的便携式检测仪器,加强对工程质量的巡视和平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工程完工后,应编制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总结,并纳入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中。 3.2.设计单位

(l)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规定,强化各专业协调配合,对

2 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进行深入细致的设计;在工程设计中应当按本措施落实相应的设计措施。

(2)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3)结构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内必须有足够的可靠性,地基基础应满足承载力稳定性要求,地基变形应满足规范规定的允许值。桩基及处理后的地基应进行承载力的检验。 3.3.施工单位

(l)在图纸会审时应将不符合本措施的情况及时告知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进行变更。

(2)针对工程实际情况,施工单位应认真做好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落实设计图纸会审中保证施工质量的技术措施,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提出并采取相应的技术保障措施,必须将本措施规定的内容纳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部审查、业主项目部批准后实施。 (3)做好原材料、构配件和工序质量的报验工作。在采用新材料时,除应有产品合格证、有效的新材料鉴定证书外,还应进行必要检测。

(4)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记录、收集和整理质量通通防治的相关资料,认真编写《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 4.路径复测质量通病防治的控制措施

(l)杆(塔)位置的复核应符合和满足设计施工图的平、断面要求。复核重要跨越物间的安全距离,对新增加的跨越物应及时做好详细记录,报监理并通知设计单位校核,予以更证。

(2) 对设计杆位要认真复核,位置要符合施工图的平断面要求,若发现新增

3 跨越物时,要及时联系设计单位校核。

(3) 若原桩位丢失,需补中心桩时,要反复核对地形高差、档距、转角度数等参数,误差要在规范要求允许范围内。

(4)线路方向桩、转角桩、杆塔中心桩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防止丢失和移动,以便后期供验收时使用。

5.基础分坑、开挖质量通病防治的技术措施

(l)基础坑开挖前要对基础中心桩进行二次复核,并设置稳固的辅助桩位,确认桩位及各个基础腿的方位准确。

(2) 遇特殊地质条件(如:流沙、泥水等),开挖前应将杆塔中心桩引出。辅助桩应采取可靠保护措施,并做好详细的平面位移图,待基础浇制完成后,必须恢复塔位中心桩。

(3)基坑开挖时应设专人检查基础坑的深度,及时测量根开、对角线,防止出现超深或欠挖以及控制好各部位几何尺寸,以免返工。

(4) 在施工过程中遇特殊地质条件(如:流沙、泥水等)要暂停施工,通知业主和设计到场查勘后才能进行施工。

(5)基坑开挖完成后要及时进行下道工序验收上道工序,上道工序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当温度降至0°C以下时应采取防冻措施,严禁坑底受冻。雨、雪天气后,必须把坑积水(雪)和淤泥清理干净方可进行后续施工。

6.基础位移、扭转质量通病防治的控制措施

(l)基坑开挖前要对基础中心桩进行二次复核,并设置稳固的辅助桩位,确

4 认桩位及各个基础腿的方位准确。

(2)基础支模后、浇制前和浇制中要多次核对基础模板、地脚螺栓或插入角钢的方位,保证其准确性,浇制前施工单位要通知监理人员现场复核、确认,签字后方可进行浇制施工。

(3)当基坑有积水时,回填前应先将水排完,报现场监理确认、签字,然后四周均匀填土、夯实,并随时检查基础是否位移。 7.混凝土质量通病防治的控制措施

(l)混凝土施工前应取得有资质的试验室出具的设计配合比(附有试配强度报告)。进入冬期施工或更换添加剂时,应根据规范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设计配比开工前应报监理部审查、核实。

(2)基础试块养护条件应与基础养护条件相同。记录试块养护期的日平均温度,当等效养护龄期逐日温度累计达到600°C.d时方可送检,O°C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监理随行参加送样检查。

(3)基础模板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平整度,应对其支撑强度和稳定性进行计算。基础模板应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和侧压力,防止出现基础立柱几何变形;模板接缝处应采取粘贴胶带等措施,防止出现跑浆、漏浆现象。

(4)浇制中设专人控制混凝土的搅拌和振捣,现场质检人员要随时检查混凝土的搅拌和振捣过程,防止出现振捣不均匀或振捣过度造成的离析。 (5)混凝土垂直自由下落高度不得超过2m,超过时应使用溜槽、串斗,防止混凝土离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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