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期货法律法规记忆诀窍(3)

2019-05-17 13:46

其他的全部是 1-5倍罚款,不足10万的处以10-50万,责任人处以1-10万 对单位:期货交易所、结算会员、期货公司都是责令整改,给予警告处分 对责任人的处罚是:期货交易所、结算会员处以纪律处分

期货公司的给予警告处分

三、变相期货交易

满足下列之一的;

① 为参与买卖双方提供履约担保

② 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和保证金制度,同时保证金收取比例低于合约标的额的20% 四、其他事项

1、公务员可以买卖期货。只是事业单位、政府机关不允许。

期货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经典总结

注:几日内全部是工作日,有别于其他章节,除下列外,其他全是5个工作日。 1、免除首席风险师决定前10日报告

2、临时任职高管人员3日内向证监会及派出机构报告外。临时任期只有6个月 3、违规被调查,期货公司自知悉日期3个工作日内报告

一、条件:可以分四大类(一般董事监事、独立董事、董事长正副总经理、财务营业部负责人) 1、 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自律规则、行业规范和公司章程、恪守诚信、勤勉尽职 应具有:诚实信用品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履行职责所需经营管理能力 在期货等相关机构从业8年以上的,可免试期货从业资格, 下列不可以当高管:

① 解除职务、撤销资格、开除日 起 5年以内的 ② 受到金融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执行期 未满3年 ③ 因违规托管、整顿、撤销日起的负责人 未满3年 ④ 认定不适合人选日起 2年以内 ⑤ 在党政机关任职的。

2、 除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独立董事外的一般的董事、监事具备条件:

① 具有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或法律、会计3年以上经验或经济管理5年以上经验 ② 专科以上 3、 独立董事条件:

① 具有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或法律、会计5年以上经验或相关的高级职称 ② 本科、学士学位 ③ 证监会认可的资质测试 ④ 必须得时间和精力 其中下列人不可以担当:

① 在期货公司或关联方范围任职的人员及近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

② 在持股5%以上、前5名股东、有业务联系和利益关系的机构任职人员及近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

③ 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人员 ④ 近1年内担任上述①-③的人员 ⑤ 在其他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的人员 4、 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的条件:

① 期货经验3年上、金融业务4年上、法律会计5年上(研究生学历除期货年限外可放宽1年)

② 本科、学士位(期货10年、金融8年以上经验的可放宽至专科) ③ 证监会认可的资质测试 5、 经理层条件

① 从业资格 ② 本科、学士位 ③ 认可的资质测试

6、 总监理、副总经理的条件:基本同董事长条件,除③外

① 上述5的条件

② 期货经验3年上、金融业务4年上、法律会计5年上(研究生学历除期货年限外可放宽1年) ③ 担任期货、证券等金融机构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不少于2年或具有相当的经验 7、 财务负责人、营业部负责人条件:

① 从业资格 ② 本科、学士

③ 财务负责人: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营业部经理:期货3年上或金融4年上经验

二、任职审批:

1、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独立董事、经理层有证监会审批,或授权派出机构审批。 其他人员有:证监会派出机构审批。

2、要有推荐人的推荐。推荐人条件:任职1年以上的现任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经理层【注:没有独立董事】。推荐人每年最多推荐3人。

3、证监会通过审核资料、考察谈话、调查从业经历进行审查 4、取得资格30日内上任,否则资格作废,除派出机构认可

5、期货公司任用、免除高管人员的,5工作日内向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6、免除首席风险师的,决定前10工作日将理由、履历情况向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7、境外人士担任高管的不得超过30%。

8、高管人员最多在2家参股的公式担任董事、监事,只能担任董事、监事。不得在其他营利机构兼职或从事经营活动。

9、营业部负责人不能在其他营业部兼职负责人。 10、独立董事最多只能在2家期货公司兼任独董

11、上述人员兼职的,自发生日期5个工作日内报告派出机构。

12、取得经理层人员资格的担任董事(独立董事外)监事。营业部负责人的,不需重新申请资格。但13条的情况除外。

13、取得经理层资格的,未参加年检、未通过资格年检、连续5年未在期货公司任经理的,应重新取得资格。

14、高级管理人员取得资格但未实际任职的,应每2年参加一次培训并取得证书。 15、调整高管分工、对高管给与处分的,5日内报告

16.证监会可以认定不适合人选:2年内不得在任何期货公司担任高管,认定不适合人选的,应在3个月内做离任审计。

①隐瞒重大事项、拒绝配合、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②1年内累计3次被谈话; 累计3次给予纪律处分 三、处罚

1、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受理,并警告

2、高官欺骗、行贿、受贿、非法牟利的,没收所得,处3万以下处罚。

金融期货结算试行办法经典总结

一、 二、

金融期货结算资格分为:交易结算业务资格和全面结算业务资格。 申请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条件:

① 结算风险管理岗位负责人具有2年以上相关经验。高管人员近2年未受处罚。 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续经营2个完整的年度,重组的按重组日计算。 ③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年内未受过处罚。

④ 期货公司近3年未受处罚,近3年内未出现期货交易、结算风险事件。 三、

申请交易结算业务资格的条件

①上述二

②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中至少2人期货或证券从业时间5年以上,其中至少1人期货期货从业5年以上且具有期货从业资格、连续担任期货公司董事长或高级管理人员3年以上。 ③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申请日前2个月的风险监管合规;

4、申请日前3个年度中至少1年盈利且该年每季度末客户权益总额平均不低于8000万,控股股东期末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或者控股股东期末净资本不低于5亿元,不适用净资本的,净资产不低于8亿元。

四、

申请全面结算业务资格的:

① 上述二

② 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中至少3人的期货或证券从业时间在5年以上,至少2人的期货从业时

间在5年以上且具有期货从业资格、连续担任期货公司董事长或高级管理人员3年以上。 ③ 注册资本在1亿元以上,申请日前2个月的风险监管指标合规

④ 申请日前3个年度连续盈利且每季度末客户权益总额平均不低于3亿元,控股股东期末净资产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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