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和公民都具有法律效力。
制度〖system〗: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规定〖stipulate〗∶法律用词。预先制定规则,以作为行为的标准(如在合同、条约、契约、遗嘱、法律中)
办法
bànfǎ∶办事或处理问题的方法
细则〖detailedrulesandregulations〗:有关规章制度、措施、方法等的详细的规则
细则也称实施细则,多是由制定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的行政机关,为有效地实施该项法律、法规和规章而作出的权威性解释、明细的标准和措施用的法规文书。
同:四个词语都有规范人的行为的书面条文这个层面的意思。 异:制度:强调共同性甚至全民性,是基础性的约束条文。例如:社会主义经济制度
规定:强调预先(即再行为发生之前)和法律效力,用于法律条文中。例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办法:也就是处理问题的方法,强调上级对下级的指导性。例如:出版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细则:是对个别或一些制度、措施、方法中的详细地方加以规范,强调详细的解释,说明及法律性。例如: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都涉及法律效力,但只是分基础性,预设性,指导性和阐述性而已。
条例、办法、规定有何区别,与法规又有何关系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规定》首章第四条:“行政法规的名称一般称‘条例’,也可以称‘规定’、‘办法’等”。条例、规定、办法等都是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只是名称不同。
\条例\与\规定\和\办法\相比,主要特点是所涉及事物和问题的性质更重要,范围比较宽;内容高度概括;有效的时间与空间范围广阔,稳定性强;对制定与发布机关的地位有较严格限制,如行政系统只有国务院有权使用,\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不得称\条例\(见1987年4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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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行条例》)党的系统也只限\用于党的中央组织制定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规章制度\(见1996年5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一般属于\自主的\规范性公文,即自身即可创造新的规则。
“规定”的特点是:使用范围广泛,对制定和发布机关的地位无严格限制;所涉及事物和问题不如条例重大,范围相对窄一些;内容详尽具体,针对性强;一般既可是“自主的”规范性公文,也可以是\补充的\规范性公文(内容为依法或根据授权补充其他规范性公文的内容,对其加以细化和完善),也可以是“执行的”规范性公文(直接为有效执行其他规范性公文而制定,自身不创造新的规则,只是对这些公文在何种情况下适用做出具体规定,对有关概念和问题做出精细的解释说明)。但从实际使用情况看,规定更适合作为“自主的”和“补充的”规范性公文。
“办法”比“规定”所涉及的事物和问题的规模要更小一些,性质也相对轻一些;针对性更强,内容也更加详尽、具体而精细,更重直接的可操作性;除了一部分为“自主的”公文外,大部为“执行的”规范性公文,如各种“实施办法”即均具备这种性质。
法律全国人大委员会审议并通过,全国通用。法规,条例由国务院审议并通过,全国通用,但法律效力较差。条例也可由地方较大城市人大通过,只能在本地区实施,属于地方法规。意见和实施细则一般由政府的各个职能部门提出,本一级政府审议并通过实施。
法律:全国人大制定通过的,全国适用;法规分为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前者是国务院颁发的,全国适用,后者是地方人大制定颁发的,仅在当地适用。条例一般也是法规的一种,办法和意见级别更低,要看是哪一级政府制定的,一般属于规章级别,是地方政府或者国家机关制定的。实施细则也要看是哪一个级别的,一般是授权国务院直属机关制定的,其效力见于细则里面。
如果分级的话:
法律是第一位,人大的权力最大,产品可信度高,以下的都以人大的产品为执行标准,如违反了人大的产品,一概无效.
法规:是指地方的人大以全国人大这位龙头大哥的产品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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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对照当地的情况制订的实际执行标准.操作性是最主要的方面.
条例:政府机关的产品,政府机关同时要服从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这俩大爷的产品执行标准.同时又要表现一样,就做了些对一些实际事务进行规范和要求的东西,就是条例.
细则:解释性的文件,解释法律法规,并详细规定做法
办法:更详细的做事规定,规定了做什么事按什么程序,要注意什么.
法律:这里是指狭义的法律,即由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法规:指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我国国务院制定和颁布的行政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公布的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也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后施行。法规也具有法律效力。
条例:国家机关制定或批准的规范性文件的名称之一。用于规定比较长期实行的调整国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的准则与要求,或用于某一机关的组织、职权以及某些专门人员的任务和权限等内容的规范类公文。
细则:是有关机关根据下发公文的规定或实施需要,为了贯彻执行某一法律、法规或其中的部分条文、个别条文,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的实施办法,或作出补充、辅助说明的法规性文件。细则是对某一法律、法规全部或部分内容的具体化。
办法:是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对贯彻执行某一法令、条例或进行某项工作的方法、步骤、措施等,提出具体规定的法规性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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