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基槽与岸坡开挖工程
4.3.1一般规定
4.3.1.1 码头基槽与岸坡开挖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宜按施工段划分,每段的长度不宜大于200m。墩式结构应按设计单元划分。 4.3.1.2 水下基槽开挖后应及时抛填。
4.3.2 水下基槽开挖
主要检验项目
4.3.2.1 基槽开挖至设计标高时,应对土质进行核对。槽底土质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一般检验项目
4.3.2.2 基槽开挖的平面位置应满足设计要求,断面尺寸不应小于设计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断面测量资料。
4.3.2.3 水下基槽开挖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3.2.3-1和表4.3.2.3-2的规定。
岩石地基水下爆破开挖基槽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 表4.3.2.3-1
序号 1 2 允许偏差(m) 项 目 长条形基坑 平均超深 平均超宽、超长 0.5 1.0 独立墩基坑 1.0 2.0 每5m一个断面,且不少于三个断面 2 检验数量 单元测点 1 检验方法 用测深仪或测深水砣测量,1~2m一个点,取平均值 在全部断面图上量测,各边取平均值 注:在无掩护或离岸500m以上水域当爆破开挖水深大于等于20m时,其平均超深、超宽、超长允许偏差值可适当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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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岩石地基水下基槽开挖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 表4.3.2.3-2
允许偏差(m) 序号 项 目 有掩护水域 3无掩护或离岸500m以上水域 0.5 0.8 0.5 1.0 0.8 1.5 1.0 1.5 2.0 2.0 2.5 2.2 3.0 2.5 检验数量 单元测点 检验方法 斗容≤4m 平1 均超深 13m<斗容≤18m 斗容≤4m 每边2 平均超宽 13m<斗容≤18m III、IV类土 333330.3 3用测深仪或测深水1 砣测量,2~5m一个点,取每5~10m一个断面,且不少于三个断面 2 在全部断面图上量测,取各边平均值 平均值 4m<斗容≤8m 8m<斗容≤13m 333I、II类土 III、IV类土 I、II类土 III、IV类土 I、II类土 III、IV类土 0.8 0.5 1.0 0.8 1.5 1.0 1.0 4m<斗容≤8m III、IV类土 I、II类土 8m<斗容≤13m III、IV类土 I、II类土 1.7 2.5 2.0 3333I、II类土 2.0 1.5 2.2 注:①表中土质的分类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疏浚岩土分类标准》(JTJ/T320)的有关规定;
②无掩护水域当挖泥水深大于等于20m或抓斗大于18m3时,其平均超深、超宽允许偏差值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加大;
③河港的小型码头基槽挖泥平均超深、超宽允许偏差值应适当减小; ④链斗式挖泥船平均超深、超宽允许偏差值分别为0.4m、1.5m;
⑤当土质与设计要求不相符需要超挖时,超深、超宽值不受本表规定值限制。
4.3.3 陆上基槽开挖
主要检验项目
4.3.3.1 基槽基底土质应满足设计要求,并防止扰动。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4.3.3.2 基槽底层不得受水浸泡或受冻。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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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3 基槽的边坡不应陡于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断面测量资料。
一般检验项目
4.3.3.4 陆上基槽开挖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符合表4.3.3.4-1和表4.3.3.4-2的规定。
非岩石地基陆上基槽开挖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 表4.3.3.4-1
序号 1 项目 长条形基槽 独立墩基槽 长条形基槽 2 底标高 独立墩基槽 大面积开挖 允许偏差 (mm) 检验数量 单元测点 检验方法 槽底设计中心线两边长、宽度 +500 每5~10m 一个断面 2 0 用钢尺测量 +200 逐件检查 4 0 用水准仪测量,1~2m+50 每5~10m 一个断面 1 -100 一个点,取平均值 0 -50 +50 -100 逐件检查 每100m一处 23 用水准仪测量底 1 用水准仪方格网测量 岩石地基陆上爆破开挖基槽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 表4.3.3.4-2
序号 1 项 目 槽底设计中心长条形基槽 允许偏差 检验数量 (mm) +200 0 每5~10m 一个+100 断面 0 0 每5m一处 -200 0 逐件检查 -100 +100 -300 每100m一处 2单元测点 2 检验方法 线两边长、宽度 独立墩基槽 长条形基槽 用钢尺测量 2 2 3 1 用水准仪测量 用水准仪测量 用水准仪方格网测量 2 标高 独立墩基槽 大面积爆破开挖
4.3.4 岸坡开挖
主要检验项目
4.3.4.1 岸坡开挖范围及坡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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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检查开挖断面测量资料。
4.3.4.2 岸坡水下开挖断面的平均轮廊线不得小于设计断面。分层挖泥的台阶高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台阶高度不宜大于1000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断面测量资料。
一般检验项目
4.3.4.3 岸坡坡面应平整、稳定,不得有贴坡。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3.4.4 岸坡开挖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4.3.4.4的规定。
岸坡开挖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 表4.3.4.4
序号 1 项 目 岸坡沿线长度 允许偏差(mm) 陆 上 +2000 0 +50 -100 +50 -100 +50 -200 水 下 0 ±1000 0 -500 +200 -1000 检验数量 逐件检查 每5~10m一个断面,每2m一个点 单元 测点 1 1 1 1 料 检查断面测量资料 用回声测深仪或测深水砣测量 检验方法 检查两端断面测量资2 边线和肩线偏移 3 4 平台部分标高 坡面线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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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基础工程
4.4.1 一般规定
4.4.1.1 码头基础工程的分项工程应按工程类别划分。其检验批宜按设计结构单元划分。对于基床砂垫层、地基换砂、基床抛石、基床夯实和整平等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宜按施工段划分,每段的长度不宜大于100m。
4.4.2 地基换砂
主要检验项目
4.4.2.1 砂的规格和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进场批次抽样检验,监理单位见证取样。 检验方法:检查检验报告并观察检查。
4.4.2.2换砂的范围、厚度和密实的范围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4.4.2.3 地基换砂振冲后的标准贯入击数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抽样检测,监理单位见证检测。 检验方法:检查检测报告。
一般检验项目
4.4.2.4 水下施工前应检查基槽断面,发现明显变化应进行处理。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基槽断面复测记录、插深或潜水检查记录。
4.4.2.5 地基换砂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4.4.2.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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