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7条 牵引变电站的负极回流线应与主线路的走行轨相连接,并应保证在走行轨的任何线路区段实现牵引电流沿双方向回流。只有在车站线路上长度不超过12.5m的单线区段以及车辆段车场及检修库中的连接线路等,可允许单方向回流。
第4.1.8条 地铁车辆段中的牵引供电网,应具有来自本段牵引变电站的主电源及来自正线的备用牵引电源。在两电源的接合处,接触网和回流轨应分别实现电气分断并分别装设相应的断路器与隔离开关,两者应能实现同步操作。
第4.1.9条 不同地铁线路之间的连接与过渡区段,应从一条地铁线路接触网取得主供电电源,另一条线路提供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线路的接触网和走行轨应从备用电源侧与过渡区段的接触网和走行轨实行电气分断,装设专用的断路器与隔离开关,并实现操作连锁。
不重要的过渡区段接触轨,可从一条地铁线路上实现牵引供电。
第二节 地铁走行轨回流系统
第4.2.1条 兼用作回流的地铁走行轨与隧洞主体结构(或大地)之间的过渡电阻值(按闭塞区间分段进行测量并换算为1km长度的电阻值),对于新建线路不应小于15Ω·km,对于运行线路不应小于3Ω·km。
第4.2.2条 木质轨枕必须先用绝缘防腐剂进行防腐处理。
枕木的端面和螺纹道钉孔,必须经过绝缘处理,或设置专门的绝缘层。
螺纹道钉孔不应贯通。轨底部与道床之间的间隙值不得小于30mm。
第4.2.3条 地铁的隧洞衬砌结构和钢筋结构不应兼作它用。
第4.2.4条 走行轨回路中的扼流变压器、道岔等与线路的路基,路面混凝土及主体结构之间,应具有良好的绝缘。道岔转撤装置控制电缆的金属外铠装与道岔本体之间亦应具有良好绝缘。
扼流变压器的塑料连接电缆、股道间均流线用塑料电缆的绝缘要求,应与负回流电缆相同。
第4.2.5条 在车辆段的检修与停车库中,每一条线路的走行轨均应使用绝缘接头与车场线路的走行轨相隔离。在绝缘接头处,应设置隔离开关,以保证列车能驶出停车位置。轨道和接地回路之间应具有良好绝缘。轨道和金属结构、管道、电缆外铠装壳、混凝土钢筋等之间亦应具有良好绝缘。
第4.2.6条 地铁隧洞内及沿线的各种金属设施和设备、临时存放洞内的钢轨、备用材料及设备等与走行轨之间不得有金属连接。
第4.2.7条 位于钢轨下面的道床素混凝土层的厚度,不宜小于0.4m。
第4.2.8条 地铁线路的结构,应能保证道床、线路上部建筑及轨道不受水流和积水的浸蚀,不污染。隧洞结构不得漏水和积水,且应具有良好的排水系统。严禁采用直排废水入隧洞的设计与运行方式。
第4.2.9条 回流走行轨应焊接成长钢轨,其连接质量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且能满足相应等级钢轨纵向电阻值的要求。
第4.2.10条 地铁线路中的道岔与撤岔的连接部位应设置铜引连接线,其截面面积不应小于120,铜引线与钢轨之间应焊接,接头电阻不应超过1m长完整轨道的电阻值。
第4.2.11条 回流走行轨系统中,每处扼流变压器所增加的电阻值不应超过36m长度轨道的等值电阻。扼流变压器和走行轨之间的连接,应采用耐压水平不低于工频5kV的铜芯塑料电缆。
第4.2.12条 复线地铁中应设置股道间均流线,股道间均流线所用电缆的绝缘水平和截面与回流电缆相
同。在具有牵引变电站的车站上,股道间均流线的功能,可通过连向各股道的负回流电缆来实现。
第4.2.13条 在地铁线路的区间区段中,股道间均流线及走行轨可分断点的设置与分布,应符合杂散电流测试和信号系统的技术要求。
第4.2.14条 地铁走行轨的下述部位,应实现电气隔离。
一、所有的电气化与非电气化区段之间;
二、地铁的运行线路与正在建设的线路区段之间;
三、地铁与地面铁道线路之间;
四、尽头线每条轨道的车档装置与电气化轨道之间。
第五章 地铁沿线金属管线结构的防护
第一节 地铁主体结构
第5.1.1条 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应将地铁主体结构沿纵向分为若干结构段,相邻的结构段之间应绝缘。每个结构段内部的主钢筋,应实现可靠焊接,在结构段两端的变形缝或沉降缝处附近,应按设计要求焊接引出杂散电流测防端子。
第5.1.2条 地铁主体结构的防水层,必须具有良好的防水性能和电气绝缘性能。防水材料的体积电阻率ρ不得小于108Ω·m。
第5.1.3条 地铁线路与电车线或直流电气化铁路交叉跨越的地方,在自交叉位置向两侧各延长50m的区段中,地铁主体结构应采取双倍的加强型防水绝缘措施。
第二节 电缆及管道结构
第5.2.1条 敷设在地铁沿线的电力、通讯及控制测量电缆,应采用防水绝缘护套的双塑电缆。
第5.2.2条 地铁中各种电缆应以绝缘方式进行敷设。电缆在支架上敷设时应具有5mm以上的塑料绝缘垫层。
第5.2.3条 敷设在隧洞中的电缆、水管等金属管线结构,不得与地下水流、积水、潮湿墙壁、土壤以及含盐沉积物等发生接触。
第5.2.4条 水管在铁轨线路下方穿越时,宜采用非金属绝缘材质,否则水管应具有加强的绝缘层并在穿越部位两侧装设绝缘法兰,其安装部位应便于检查和维护,穿越部位必须保持清洁、干燥。
第5.2.5条 所有通向地铁隧洞外部的电缆和管道,必须装有绝缘接头或绝缘法兰,并应装设在地铁中的干燥和可以接近的部位,以便于进行观察和检测。上述电缆及管道结构位于绝缘法兰至穿越部位的区段应与周围的结构绝缘。
第5.2.6条 在供水贮槽的水管出口处,应设置绝缘法兰。
第三节 地铁及车辆段结构与设施
第5.3.1条 地铁与城市管网相连接的电缆和水管线路,在其离开车辆段的部位,应设置绝缘接头、绝缘套管或绝缘法兰。
第5.3.2条 在地铁车辆段范围内,直接埋设在地中的金属管线,应具有双倍加强的绝缘保护层。必要时,经过论证可采用阴极保护或保护阳极等防护方法。
第5.3.3条 在地铁车辆段范围内,电缆应按相应技术要求敷设在专门的电缆沟中,当采用地中直埋敷设方式时应采用塑料绝缘护套的电缆。
第六章 防护监测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6.1.1条 地铁沿线应设置专用的防蚀监测点。
第6.1.2条 每处监测点应具备下述条件:
一、在走行轨回流电路中能串接入测量电流的分流器;
二、提供本部位的接地测量电极;附近的金属管线结构应具备测量接线点;
三、在需要测量土壤电阻率ρ的地方,提供专用的土壤电阻率测量电极;
四、进行两种形式的定电流试验。
第6.1.3条 必须定期对监测点进行检查维护。
第6.1.4条 CD-Ⅰ型监测点接线盒的构成宜符合图6.1.4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