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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导引绳牵放牵引绳:用小牵引机收卷导引绳,逐渐将施工段内的导引绳更换为牵引绳。 c) 牵引绳牵放导线:用主牵引机收卷牵引绳,逐步将施工段内的牵引绳更换为导线。 3.5 多分裂导线的放线方式
a) 同极多分裂导线的分裂数:4根、6根、8根。
b)一次展放同极多分裂导线方式:一牵四、一牵(二+四)、一牵(四+四)。即用一台牵引机
经张力机组合成所需多分裂导线的导线轮,用牵放多分裂导线的牵引板和放线滑车配合放线。
c)同步展放:即在同一放线施工段内,在保持同档距内的放线弧垂基本相同的情况下,两套或两套以上张牵机组合展放同极子导线到达牵引场的时间差不宜超过半小时。
1)一般的同步展放方式:一牵四+一牵二、2×(一牵四)、2×(一牵三)。即:经张牵机组合成同步展放所需多分裂导线数的张牵机配合放线。也可采用2×(一牵二)、3×(一牵二)或4×(一牵二),即用多台牵引机与多台二线张力机配合同步放线。
2)多分裂牵放多分裂同步展放导线方式(多个一牵一组合同步展放方式),即:用一台或多台张牵一体机组合同步展放同极分裂导线,放线时导线通过与之配套的的放线滑车。
d)不宜采用分次展放同极多分裂子导线的展放方式。
3.6 为减少导线损伤,保证输电线路建成后的运行质量,在张力架线全过程中必须对导线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应正确悬挂放线滑车以改善导线在滑车中的通过性;机具在材料选用和外形设计上均应有利于保护导线;选择合适的放线张力,既保证导、地线架空,又符合导线防振要求。 3.7 预防电害是张力架线安全施工的突出问题之一。电害来自于雷电、平行和邻近高电压线路的静电感应、邻近强电流线路的电磁感应以及与带电体发生事故性接触。必须对施工全过程采取防止电害的安全措施,设置消除电害的接地系统。
3.8 应按照DL 5009.2规定的操作程序装设和拆除临时接地线,新工序接地线未装设,原工序接地线不得拆除,使架空的线路在施工期间始终保持可靠接地。 3.9 采用张力架线施工的施工段,应具备下列施工条件:
a) 放线段长度宜控制在6~8km,且不宜超过20个放线滑车。当超过时,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b) 牵、张场地位置应便于牵张设备和材料的运达及布置。牵张场两侧杆塔允许作直线锚线。 c) 耐张塔单侧紧线时,应按设计要求安装临时拉线平衡对侧导线的水平张力。
d) 耐张段金具组合形式应适合耐张塔附件安装作业。耐张段长度小于1500m时,按过牵引200mm验算耐张塔。耐张塔组合串中应具有调整范围较大的调长金具。
e) 整塔和塔局部结构承载能力和构造应满足施工及维修中挂放线滑车、安装承力工具进行高处作业需要。
3.10 施工孔(附件安装施工孔、耐张塔锚线孔、临时拉线孔和放线滑车悬挂孔等)、临时挂架等的设计应满足施工负荷及结构受力要求,并便于操作。孔径与施工工具相匹配。
3.11 特种导、地线(含OPGW)的架设,厂家有高于本标准的特殊要求时,按特殊要求执行。 3.12 新技术、新工艺必须经过试验、测试及试点,符合本标准要求后方可应用。 4 施工准备 4.1 机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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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机具准备之前,应计算施工段的放线张力及紧线张力,确定张力放线方式。根据施工技术要求配备放线机具。成套放线机具应相互匹配。在工程准备阶段应安排落实张力放线的主要专用机具如下:
a) 主牵引机及钢丝绳卷车。 b) 主张力机及导线线轴架。 c) 小牵引机及钢丝绳卷车。 d) 小张力机及牵引绳轴架。 e) 导引绳及抗弯连接器。 f) 牵引绳及抗弯连接器。 g) 牵引板。 h) 旋转连接器。
i) 放线滑车、压线滑车、接地滑车。 j) 网套连接器。
k) 与导线、地线、牵引绳、导引绳配套的卡线器。 l)导线接续管保护套。 m) 手扳葫芦。 n) 其他。
4.1.2 张力放线机具应配套使用,成套放线机具的各组成部分必须相互匹配。在不同情况下,应采用不同方法,使配套放线机具的性能与放线方式相适应:
a) 按所选合理放线方式,选购性能符合要求的放线机械。
b) 架线准备时,应充分利用现有机具,在现有机具性能范围内,列出所有可行放线方式,经优化比较,选出符合本标准要求的最佳方式和该方式下适用的放线机具。
c) 在已经选定当前工程展放导线的放线机具而为具体施工段作技术准备时,应计算出施工段的放线张力和牵引力,再根据主机性能,尽可能选用工效最高的放线方式。 d) 同一工程的不同施工段,可采用不同放线方式放线。
4.1.3 在牵放导线过程中起牵引作用的机械叫主牵引机。主牵引机应具有健全的工作机构、控制机构和防护(保安)机构,能在使用地区自然环境下连续工作。变速机构以无级变速为优。主卷筒机构工作应平稳。主牵引机的额定牵引力可按下式选用:
P?mKPTP (1)
式中:
P——主牵引机的额定牵引力,N;
m——同时牵放子导线的根数;
KP——选择主牵引机额定牵引力的系数。钢芯铝绞线时KP?0.2~0.3。钢芯铝合金绞线时
KP?0.14~ 0.2。根据具体的地形地貌条件选用相应的系数。
TP——被牵放导线的保证计算拉断力,N。
主牵引机的卷筒槽底直径不应小于牵引绳直径的25倍。 4.1.4 与主牵引机配套的钢丝绳卷车应符合如下要求:
a) 驱动能源来自主牵引机,并由主牵引机司机集中操作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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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输送动力油源的高压软管接头采用密封良好的快速接头。
c) 能与主牵引机同步运转,保证牵引绳不在主牵引机卷扬机构上打滑,即保持牵引绳尾部张力满足:
2000 <PW< 5000 (2)
式中:
PW——牵引绳尾部张力,N。
d) 具有良好的排绳机构,能使牵引绳整齐地排列在钢丝绳卷筒上。
e) 具有平滑可调且允许连续工作的制动装置,在展放牵引绳时能有效控制钢丝绳线轴的惯性。 4.1.5 在牵放导线过程中对导线施加放线张力的施工机械叫主张力机。主张力机应具有健全的工作机构和控制机构,能连续平稳地调整放线张力;能与主牵引机同步运转;能在使用地区自然环境下连续工作;放线张力一经调定后应能基本保持恒定不变;能分别控制同时牵放的各子导线的放线张力,或用其他方法补偿各子导线在牵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张力差;导线轮和导线导向滚轮均不损伤导线。主张力机单根导线额定制动张力可按下式选用:
T?KTTP (3)
式中:
T——主张力机单导线额定制动张力,N;
KT——选择主张力机单导线额定制动张力的系数。钢芯铝绞线时,KT?0.12~ 0.18。钢芯铝
合金绞线时,KT?0.09~0.125。根据具体的地形地貌条件选用相应的系数。
主张力机的导线轮槽底直径应满足下式:
D?40d?100mm (4)
式中:
D——张力机的导线轮槽底直径,㎜;
d——被展放的导线直径,㎜。
OPGW张力放线机主卷筒槽底直径应大于OPGW直径的70倍,且不得小于1.0m。
4.1.6 支撑导线线轴并为张力机提供导线尾部张力的机具叫线轴车或线轴架。线轴车或线轴架均应具有制动装置,使制动张力即导线尾部张力保持满足:
1000<TW<2000 (5)
式中:
TW——导线的尾部张力,N。
尾部张力不宜过大,以免导线在线轴上产生过大的层间挤压及在展放过程中产生剧烈振动;亦不宜过小,以免导线在主张力机导线轮上滑动及在线轴上松套。
4.1.7 在牵放牵引绳过程中起牵引作用的施工机械叫小牵引机。小牵引机一般随带可升降的导引绳回盘机构。起控制放线张力作用的机械叫小张力机。当钢丝绳卷车能起控制放绳张力作用时,也可不使用小张力机。
小牵引机的额定牵引力可按下式选择:
P?1QP (6) 8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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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小牵引机的额定牵引力,N;
QP——牵引绳的综合破断力,N。
小张力机的额定制动张力可按下式选择:
式中:
t?1QP15 (7)
t——小张力机的额定制动张力,N。
地线需要张力放线时,一般以小牵引机、小张力机作地线张力放线机械(但应验算地线直径与小张力机张力轮的直径比),以导引绳作地线牵引绳。小牵引机、小张力机的选择应符合式(6)、式(7)的要求。
4.1.8 牵放导线的绳索叫牵引绳。牵放牵引绳的绳索叫导引绳。导引绳由从小到大的一组绳索组成导引绳系。其中,最小的(用于飞行器展放或人工铺放的)叫初导,最大的(直接牵放牵引绳者)即叫导引绳,其余中间级叫二导、三导?? 。 导引绳、牵引绳均应使用受拉后扭矩较小、不易产生金钩且通过工艺性试验确认可以使用的少扭或无扭结构钢丝绳。导引绳、牵引绳受力后的扭矩方向宜与被牵放体的扭矩方向一致,导引绳、牵引绳应按与主机配套选购和使用。牵引绳规格可按下式选择:
QP?4520mw (8)
导引绳系中导引绳的规格可按下式选择:
1Pp?Qp (9)
4式中:w——导线单位长度重力,N/m;
Pp——导引绳综合破断力,N。
初导的规格按初导展放方法、设备能力等选择,不同的展放方法使用不同的初导。其余各中间级的规格按牵放程序、方法、设备能力优化组合确定。
4.1.9 张力架线其它特种受力工器具,如网套连接器、牵引板、平衡锤、抗弯连接器、旋转连接器、卡线器、手扳葫芦等,均按出厂允许承载能力选用,并注意与导线规格和主要机具相匹配。使用前应对所用工器具认真进行外观检查,并进行必要的试验。
4.1.10 第一次启动或中、大修后启动主牵引机、主张力机、小牵引机、小张力机、钢丝绳卷车时,应先检查各部分润滑油、液压油的油量、油质,然后,按照机械说明书规定启动,空载运转至规定时间。空载运转应检查:
a) 变矩器、变速器、各部轴承、液压泵、液压马达、液压阀及其他所有运动件、传动机构有
无过热现象。 b) 各部油封情况。 c) 传动部分有无异响。
d) 装配情况及紧固件、定位件有无变化。 e) 内燃机工作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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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档位、档次及换档情况,变量机构工作状况。 g) 机油压力、补油压力、刹车油压力。 h) 制动机构工作状况。
完成规定时间的机械磨合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4.1.11 每次使用牵引机、张力机等机械,均应进行下列检查:
a) 燃料油、润滑油、液压油的油量、油质。
b) 内燃机、传动机构、执行机构的工作性能和变速情况,变量机构所定位置。 c) 停车刹车可靠性。 d) 仪表灵敏度和准确度。 e) 机油、补油、刹车油的压力。 f) 机身锚固情况和接地情况。
g) 张力机张力控制阀(溢流阀)保压情况,张力机张力控制阀应定期清洗和检查。 h) 应检查牵引机整定值。
4.1.12 长距离转运非自行式且无消振装置的牵引机、张力机时,应装载在汽车上运输。短距离转场运输时可拖运,但应限制行车速度,在平坦的道路上速度不得超过30km/h,在不平坦的道路上速度不得超过15km/h。
钢丝绳卷车、线轴车可以拖运。
运输前应检查道路和桥梁,必要时加以修补和加固。应将机身上的活动零部件临时加以固定,应接通行车部分的刹车和信号灯。应以机身吊运环(孔)起吊。
4.1.13 导引绳、牵引绳端头宜采用插接式绳扣。插接式绳扣的拉断力不应低于本绳的综合拉断力。 每项工程前或每年对导引绳、牵引绳应进行一次检验和保养,如发现有金钩、明显背扣以及一个节距内断丝超过5%时,应切断后改制成插接式绳套,断丝严重的应予报废。 4.2 跨越施工准备
4.2.1 张力架线中的跨越施工,除应执行DL 5009.2和DL/T5106的有关规定外,还应充分注意导引绳、牵引绳、导线等在放线过程中处于架空状态这一特点,慎重选择跨越施工方案,防止放、紧线过程中发生张力失控,确保施工安全和被跨越物的安全。
4.2.2 跨越电力线路施工的跨越方式分为停电跨越和不停电跨越两种,跨越施工中应优先考虑停电跨越。
4.2.3 张力架线中跨越架的几何尺寸应符合如下要求:
a) 架顶宽度(沿被跨越物方向的有效遮护宽度):
B?1?2(Zx?C)?b? (10) sin?其中 Zx?x???w4(10)?(l?x)?? (11)
w1??2H上式中:
B——跨越架架顶宽度,m; ——跨越交叉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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