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投标人名称 形式2.1.1 评审标准 投标函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格式 报价唯一 营业执照 资格 评审 标准 资质等级 评审标准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副本原件 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并提供原件 2.1.2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手持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 资格审查时投标申请人必须携带以上“资格审查标准”中书面材料审查所需的全部原件进行审查,当场未提供原件者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按废标处理。对评标委员会已完成审查,投标申请人后补充的材料将视为无效。 投标内容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符合第五章“项目说明和要求”规定 ■低于招标控制价。 编列内容 2.1.3 响应 性评 审标 准 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 要求 投标价格 条款号 2.2 技术标评分标准 2.2.1 (满分60分) 注:所条款内容 分值构成 投标人总得分=技术标得分(60分)+商务标得分(40分) (总分100分) 项目拟投入设备 (10分) 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50分) 拟投入设备数量、性能及功能较好满足招标要求得7-10分; 拟投入设备数量、性能及功能基本满足招标要求得3-6分; 拟投入设备数量、性能及功能不能满足招标要求的得0分。 1.项目组织机构:优得6-8分,良得3-5分,一般的1-2分,不提供得0分。 2.项目管理制度:优得6-8分,良得3-5分,一般的1-2分,不提供得0分。 3. 项目组织实施、技术设计方案:优得8-10分,良得5-7分,23
有扣分项目评委必须说明扣分理由。 商务标 评分标准 (满分40分) 一般的2-4分,不提供得0分。 4. 确保项目工期具体措施;优得6-8分,良得3-5分,一般的1-2分,不提供得0分。 5. 项目技术支持与质量保证措施;优得6-8分,良得3-5分,一般的1-2分,不提供得0分。 6. 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优得6-8分,良得3-5分,一般的1-2分,不提供得0分。 经评审的有效标书投标报价,投标单位数量高于五家(含五家)时,去掉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将余下各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值,并以此值作为评标标准值。若有效投标报价少于五家时,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作为评标标准值;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标准值,得基本分40分; 投标报价每高于或低于评标标准值1%(含1%)减0.5分,最多减5分(中间值按插入法计算,小数点精确到后二位)。 编列内容 详见本章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详见本章附件B:废标条件 2.2.2 报价得分 (40分) 条款号 3 3.1.1 评 标 程 序 废标条件 24
评标办法正文部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技术标得分高的优先;技术标得分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
(1)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详见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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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评标详细程序
A0.总 则
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些 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 A1.基本程序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1)评标准备; (2)初步评审; (3)详细评审; (4)澄清、说明或补正;
(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A2.评标准备
A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评标委员会签到表见 附表A-1。
A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商议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 A2.3熟悉文件资料
A2.3.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A2.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A2.4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
A2.4.1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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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
A2.4.2在不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法定权利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可委托由招标人专门成立的清标工作小组完成清标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清标工作可以在评标工作开始之前完成,也可以与评标工作平行进行。清标工作小组成员应为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且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评标专家的回避规定和要求,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有利益、上下级等关系,不得代行依法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行使的权利。清标成果应当经过评标委员会的审核确认,经过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的清标成果视同是评标委员会的工作成果,并由评标委员会以书面方式追加对清标工作小组的授权,书面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A2.4.3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投标人递交的书面澄清资料由评标委员会开启。 A3初步评审 A3.1 形式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并使用附表A-2记录评审结果。 A3.2资格评审
A3.2.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并使用附表A-3记录评审结果。 A3.3 响应性评审
A3.3.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并使用附表A-4记录评审结果。
A3.3.2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载明的招标控制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
A3.4 判断投标是否为废标
A3.4.1在本章附件B中集中列示。
A3.4.2本章附件B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废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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