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天棚保温隔热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面积>0.3m2柱、垛、孔洞等所占面积,与天棚相连的梁按展开面积计算,其工程量并入天棚内。 3.墙面保温隔热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面积>0.3m2梁、孔洞所占面积;门窗洞口侧壁(含顶面)以及与墙相连的柱,并入保温墙体工程量内。墙体及混凝土板下铺贴隔热层不扣除木框架及木龙骨的体积。其中外墙按隔热层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隔热层净长度计算。
4.柱、梁保温隔热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柱按设计图示柱断面保温层中心线展开长度乘高度以面积计算,扣除面积>0.3m2梁所占面积。梁按设计图示梁断面保温层中心线展开长度乘保温层长度以面积计算。
5.楼地面保温隔热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柱、垛及单个>0.3m2孔洞所占面积。
6.柱帽保温隔热层,并入天棚保温隔热层工程量内。 (二)、防腐工程
1.防腐工程面层、隔离层及防腐油漆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平面防腐工程量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以及面积>0.3m2孔洞、柱、垛等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3.立面防腐工程量应扣除门、窗、洞口以及面积>0.3m2孔洞、梁所占面积,门、窗、洞口侧壁(含顶面)、垛凸出部分按展开面积并人墙面内。 4.池、槽块料防腐面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5.砌筑沥青浸渍砖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6.踢脚板防腐工程量按设计图示长度乘高度以面积计算,扣除门洞所占面积,并相应增加侧壁展开面积。
7.混凝土面及抹灰面防腐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十一、楼地面工程 (一)、楼地面整体面层及找平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及单个面积≤0.3m2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二)、块料面层、橡塑面层
1.块料面层、橡塑面层及其他材料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人相应的工程量内。
2.石材拼花按最大外围尺寸以矩形面积计算。有拼花的石材地面,按设计图示尺寸扣除拼花的最大外围矩形面积计算面积。
3.点缀按个计算,计算主体铺贴地面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 (三)、踢脚线按设计图示长度乘高度以面积计算。楼梯靠墙踢脚线(含锯齿形部分)贴块料按设计图示面积计算。石材成品踢脚线按图示尺寸长度计算。 四、楼梯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楼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及≤500mm的楼梯井)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楼梯与楼地面相连时,算至梯口梁内侧边沿;无梯口梁者,算至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mm。
十二、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 (一)、抹灰
1.内墙面、墙裙抹灰面积应扣除门窗洞口和单个面积>0.3m2以上的空圈所占的面积,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及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且门窗洞口、空圈、孔洞的侧壁及顶面面积亦不增加,附墙柱、梁、垛、附
墙烟囱的侧面抹灰应并入墙面、墙裙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2.内墙面、墙裙的长度以主墙间的设计图示净长计算,墙裙高度按设计图示高度计算,墙面高度按室内楼地面结构净高计算;墙面抹灰面积应扣除墙裙抹灰面积,如墙面和墙裙抹灰种类相同者,工程量合并计算;吊顶天棚的内墙面一般抹灰,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者楼面至吊顶底面另加100mm计算。
3.外墙面抹灰面积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外墙裙(墙面和墙裙抹灰种类相同者应合并计算)和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面积,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面积,门窗洞口及孔洞侧壁及顶面面积亦不增加。附墙柱、梁、垛、附墙烟囱侧面抹灰面积应并入外墙面抹灰工程量内。
4.外墙裙抹灰面积按墙裙长度乘以高度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大于0.3m2孔洞所占的面积,门窗洞口及孔洞的侧壁及顶面不增加。
5.柱面抹灰按设计图示柱结构断面周长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
6.女儿墙(包括泛水、挑砖)内侧、阳台栏板(不扣除花格所占孔洞面积)内侧与阳台栏板外侧抹灰工程量按其投影面积分别计算,块料按展开面积计算;女儿墙无泛水挑砖者,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10,女儿墙带泛水挑砖者,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30按墙面相应项目执行;女儿墙内侧、阳台栏板内侧并入内墙计算,女儿墙外侧、阳台栏板外侧并人外墙计算。 8.装饰线条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9.装饰抹灰分格嵌缝按抹灰面面积计算。
10.“零星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二)、块料面层
1.挂贴石材零星项目中柱墩、柱帽是按圆弧形成品考虑的,按其圆的最大外径以周长计算;其他类型的柱帽、柱墩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2.墙面块料面层,按镶贴表面积计算。
3.柱镶贴块料面层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 4.干挂石材钢骨架按设计图示以质量计算。 (三)、墙、柱(梁)饰面
1.龙骨、基层、面层墙饰面项目按设计图示饰面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0.3m2以上的空圈所占的面积,门窗洞口及空圈侧壁按展开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面积,门窗洞口及孔洞侧壁面积亦不增加。
2.柱(梁)饰面的龙骨、基层、面层按设计图示饰面尺寸以面积计算,柱帽、柱墩并人相应柱面积计算。 (四)、幕墙、隔断
1.带骨架幕墙,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与幕墙同种材质的窗所占面积;全玻幕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带肋全玻璃幕墙是指玻璃墙带玻璃肋,其工程量按展开面积计算,即玻璃肋的工程量合并在玻璃幕墙工程量内。
2.隔断按设计图示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面积;浴厕门的材质与隔断相同时,门的面积并人隔断面积内。 十三、天棚工程 (一)、天棚抹灰
按设计结构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垛、柱、附墙烟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的面积,带梁天棚的梁两侧抹灰面积并入天棚面积内,板式楼梯底面抹
灰面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以及≤500mm宽的楼梯井)按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系数1.15计算,锯齿形楼梯底面抹灰面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以及≤500mm宽的楼梯井)按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系数1.37计算。 (二)、天棚吊顶
1.天棚龙骨按主墙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扣除单个>0.3m2的孔洞、独立柱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的面积,斜面龙骨按斜面计算。
2.吊顶天棚的基层和面层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天棚面中的灯槽及跌级、阶梯式、锯齿形、吊挂式、藻井式天棚面积按展开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扣除单个>0.3m2的孔洞、独立柱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的面积。
3.格栅吊顶、藤条造型悬挂吊顶、织物软雕吊顶和装饰网架吊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吊筒吊顶以最大外围水平投影尺寸,以外接矩形面积计算。 4.保温吸音层按实铺面积计算。 十四、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一)抹灰面油漆、涂料工程
1.抹灰面油漆、涂料(另做说明的除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踢脚线刷耐磨漆按设计图示尺寸长度计算。
3.槽型底板、混凝土折瓦板、有梁板底、密肋梁板底、井字梁板底刷油漆、涂料按设计图示尺寸展开面积计算。
4.墙面及天棚面刷石灰油浆、白水泥、石灰浆、石灰大白浆、普通水泥浆、可赛银浆、大白浆等涂料工程量按实际展开面积计算。
5.混凝土花格窗、栏杆花饰刷(喷)油漆、涂料按设计按单面外围面积计算。 6.天棚、墙、柱面基层板缝粘贴胶带纸按相应天棚、墙、柱面基层板面积计算。 六、裱糊工程
墙面、天棚面裱糊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十五、其他装饰工程 (一)、压条、装饰线
1.压条、装饰线条按线条中心线长度计算。 2.石膏角花、灯盘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二)、扶手、栏杆、栏板装饰
1.扶手、栏杆、栏板、成品栏杆(带扶手)均按其中心线长度计算,不扣除弯头长度。如遇木扶手、大理石扶手为整体弯头时,扶手消耗量需扣除整体弯头的长度,设计不明确者,每只整体弯头按400mm扣除。 2.硬木弯头、大理石弯头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三)、招牌、灯箱
1.柱面、墙面灯箱基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2.-般平面广告牌基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正立面边框外围面积计算。复杂平面广告牌基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3.箱(竖)式广告牌基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层外围体积计算。 (五)、美术字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六)、石材、瓷砖加工
1.石材、瓷砖倒角按块料设计倒角长度计算。
2.石材磨边按成型圆边长度计算。 3.石材开槽按块料成型开槽长度计算。 4.石材、瓷砖开孔按成型孔洞数量计算。 十六、拆除工程
一、墙体拆除:各种墙体拆除按实拆墙体体积以m3计算,不扣除0.30m2以内孔洞和构件所占的体积。
二、钢筋混凝土构件拆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的拆除按实拆体积以m3计算,楼梯拆除按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三、木构件拆除:各种屋架、半屋架拆除按跨度分类以榀计算,檩、椽拆除不分长短按实拆根数计算,望板、油毡、瓦条拆除按实拆屋面面积以m2计算。 四、抹灰层铲除:楼地面面层按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踢脚线按实际铲除长度以m计算,各种墙、柱面面层的拆除或铲除均按实拆面积以m2计算,天棚面层拆除按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五、块料面层铲除:各种块料面层铲除均按实际铲除面积以m2计算。 六、龙骨及饰面拆除:各种龙骨及饰面拆除均按实拆面积以m2计算。 七、屋面拆除:屋面拆除按屋面的实拆面积以m2计算。 八、铲除油漆涂料裱糊面:油漆涂料裱糊面层铲除均按实际铲除面积以m2计算。 九、栏杆栏板、轻质隔断隔墙拆除:栏杆扶手拆除均按实拆长度以m计算。隔墙及隔断的拆除按实拆面积以m2计算。
十、门窗拆除:拆整樘门、窗、门窗套均按樘计算,拆门、窗扇以扇计算。 十一、金属构件拆除:各种金属构件拆除均按实拆构件质量以t计算。
十二、管道及卫生洁具拆除:管道拆除按实拆长度以m计算。卫生洁具拆除按实拆数量以套计算。
十三、灯具拆除:各种灯具、插座拆除均按实拆数量以套、只计算。
十四、其他构件拆除:暖气罩、嵌入式柜体拆除按正立面边框外围尺寸垂直投影面积计算,窗台板拆除按实拆长度计算,筒子板拆除按洞口内侧长度计算,窗帘盒、窗帘轨拆除按实拆长度计算,干挂石材骨架拆除按拆除构件的质量以t计算,干挂预埋件拆除以块计算,防火隔离带按实拆长度计算。 十五、开孔(打洞):无损切割按切割构件断面以m2计算,钻芯按实钻孔数以孔计算。
十六、建筑垃圾外运按实方体积计算。
十七、墙面处理:打磨(凿毛)项目不分局部打磨(凿毛)或星点打磨(凿毛),打磨(凿毛)面积均按全部打磨(凿毛)考虑,工程量按墙或天棚的净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大于0.3m2孔洞所占的面积。凿槽长度按实凿槽长度以m计算。 十八、无损切割、绳锯切割工程量按截断面积以m2计算。 十七、措施项目 (一)、脚手架 1.综合脚手架
综合脚手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面积计算。 2.单项脚手架
(1)外脚手架、整体提升架按外墙外边线长度(含墙垛及附墙井道)乘以外墙高度以面积计算。
(2)里脚手架按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3)计算内、外墙脚手架时,均不扣除门、窗、洞口、空圈等所占面积。同一建
筑物高度不同时,应按不同高度分别计算。
(4)独立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结构外围周长另加3.6m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 (5)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按梁顶面至地面(或楼面)间的高度乘以梁净长以面积计算。
(6)满堂脚手架按室内净面积计算,其高度在3.6m~5.2m之间时计算基本层,5.2m以外,每增加1.2m计算一个增加层,不足0.6m按一个增加层乘以系数0.5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满堂脚手架增加层=(室内净高-5.2)/1.2m (7)挑脚手架按搭设长度乘以层数以长度计算。 (8)悬空脚手架按搭设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吊篮脚手架按外墙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所占面积。
(10)内墙面装饰脚手架按内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所占面积。 (11)立挂式安全网按架网部分的实挂长度乘以实挂高度以面积计算。’ (12)挑出式安全网按挑出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二)、模板
1.现浇混凝土构件模板
(1)现浇混凝土构件模板,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不扣除后浇带所占面积)计算。
(2)现浇钢筋混凝土柱、梁、板、墙的支模高度是指设计室内地坪至板底、梁底或板面至板底、梁底之间的高度,以3.6m以内为准。超过3.6m部分模板超高支撑费用,按超过部分模板面积,套用相应定额乘以1.2的n次方(n为超过3.6米后每超过1米的次数,若超过高度不足1.0m时,舍去不计)。支模高度超过8米时,按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以柱为例,支撑高度超过3.6m工程量为(柱高-3.6)×边长之和,套用相应定额乘以的系数为:
①当柱高≥3.6且<4.6时,n=0,超过高度不足1.0m时,舍去不计; ②当柱高≥4.6且<5.6时,n=l,套用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2; ③当柱高≥5.6且<6.6时,n=2,套用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44; ④当柱高≥6.6且<7.6时,n=3,套用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728; ⑤当柱高≥7.6且<8时,n=4,套用相应定额乘以系数2.704。 (3)基础
①有肋式带型基础,肋高(指基础扩大顶面至梁顶面的高)≤1.2m时,合并计算;>1.2m时,基础底板模板按无肋带型基础项目计算,扩大顶面以上部分模板按混凝土墙项目计算。
②独立基础:高度从垫层上表面计算到柱基上表面。 ③满堂基础:无梁式满堂基础有扩大或角锥形柱墩时,并入无梁式满堂基础内计算。有梁式满堂基础梁高(从板面或板底计算,梁高不含板厚)≤1.2m时,基础和梁合并计算;>1.2m时,底板按无梁式满堂基础模板项目计算,梁按混凝土墙模板项目计算。箱式满堂基础应分别按无梁式满堂基础、柱、墙、梁、板的有关规定计算。地下室底板按无梁式满堂基础模板项目计算。
④设备基础:块体设备基础按不同体积,分别计算模板工程量。框架设备基础应分别按基础、柱以及墙的相应项目计算;楼层面上的设备基础并人梁、板项目计算,如在同一设备基础中部分为块体,部分为框架时,应分别计算。框架设备基础的柱模板高度应由底板或柱基的上表面算至板的下表面;梁的长度按净长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