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基础教育学校开展校校结对帮扶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教育局教育扶贫工作会议
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县基础教育整体水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湖南省教育扶贫规划(2015-2020年)》(湘政办发?2015?96号)、《湖南省教育厅“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实施方案》(湘教发?2016?5号)、《关于在全省基础教育学校开展校校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湘教通 ?2016?420号)和市教育局衡教通【2016】233号文件要求,局党委决定从2016年起,在全县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组织开展第一批校校结对帮扶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实施目标
开展“结对帮扶”工作,组织教育资源优质学校对相对薄弱学校进行“结对帮扶”,搭建交流学习平台,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资源优势,提高相对薄弱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县校际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和共同提高,以实现我县教育均衡发展。
二、实施范围
我县区域内学校“结对帮扶”活动由支援学校和受援学校双方签署合作协议的形式实施“一对一”的结对帮扶。根据市教育局部署,帮扶分跨县域学校帮扶和县域内学校帮扶两个层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特殊教育四个类别;跨县域学校帮扶我县为受援者,支援者为珠晖区和衡阳市特殊教育学校,受援学校类别为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县域内学校帮扶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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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学校为教育资源相对薄弱的公办学校,支援学校为邻近教育资源相对雄厚的学校。
三、实施内容
学校“结对帮扶”的主要内容是:扩大教育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发挥支援学校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对受援学校从教育理念、学校管理、师资力量、教学资源、办学条件、留守学生等方面进行指导与帮扶,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整体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
(一)学校管理帮扶。帮助树立正确的办学思想和先进的办学理念,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学校日常工作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找准发展定位,理清办学思路,帮助制定中长期发展目标和规划;开展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从班级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方面进行指导。可互派管理人员到对方学校交流学习。
(二)教育教学帮扶。指导受援校按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规范教学常规管理,建立健全教学档案;定期开展各类教育教学研讨活动,如制定教学计划、集体备课、随班听课、上示范课、评课、教学报告会、专题讲座和课题研究等;开展课题研究,引导受援校教师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水平,帮助和指导受援校开好信息技术课,用好教育资源,开展教研活动交流,实现教学资源共享,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帮助受援校加强实验室、功能室、图书室建设,对实验教学和实验操作进行指导;可选派教师支教,传播先进教学经验和新教学理念,同时接受受援学校教师前来学习与培训。
(三)教研教改帮扶。帮扶学校要帮助被帮扶学校开展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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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特别是共同开展课题研究,指导学校教师撰写教学论文。要由帮扶地区有关学校牵头,实行专题教研,制定教研活动主题,围绕主题,不同学校之间开展同课异构、专题研讨、教学沙龙等活动,提高被帮扶学校教师教研能力。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和新媒体如个人空间、QQ群、微信群等开展教研活动,密切受援学校教师之间的联系,加强教师互动交流,带动被帮扶学校教师教育理念更新。
(四)教师专业发展帮扶。帮助受援校制定教师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培训计划,整合学科教学能力培训;帮助受援校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职业道德素养;帮助受援校教师提高专业水平,组织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到受援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指导,提高受援学校教师专业素养。
(五)校园文化建设帮扶。帮助受援校加强校风、学风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指导受援校开展团队活动和课外活动,促进双方学校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和共同进步。
(六)办学条件帮扶。帮助受援学校加强信息技术设备、教学仪器和图书资料等建设。积极争取外援资金,改善受援学校办学条件。
(七)学生活动帮扶。帮扶学校之间可借助寒暑假、法定假日等时间,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公益活动,加强学生之间的活动交流,传播不同区域优秀文化,让学生体会不同学校的文化特色和差异,寻找身边的好榜样,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同时开展“手拉手、献爱心”活动,在资金、物质和心理等方面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留守儿童。
四、实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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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开展 “结对帮扶”活动,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结对帮扶”作为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计划,做好长远规划安排,建立学校“结对帮扶”长效机制,切实落实以下实施要求,确保取得实效。
(一)明确工作重点,不断提高结对帮扶工作的质量。 要切实把结对帮扶工作的重点放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上。根据受援学校的实际情况,不断加强对受援学校的指导,使受援学校在人才培养、教研科研和学校管理等方面不断上新台阶,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整体办学水平。
(二)完善保障机制,确保结对帮扶工作顺利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衡阳县学校“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俊 副组长:贺钟声
成 员:方正良、段佳升、廖洪艳、阳茂久、陈卫华、胡兴衡、肖高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结对帮扶工作,支援学校要根据本校的资源优势,全面掌握受支援学校实际情况,找准帮扶重点,确定帮扶项目,制订帮扶方案,完善帮扶措施,定期开展帮扶活动,及时进行工作反思和总结,不断探索结对帮扶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县域内帮扶支援学校将帮扶工作方案和《衡阳县基础教育学校结对帮扶协议书》(于2016年11月底)、阶段性帮扶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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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或反思、札记和受援学校工作体会(分别于2017年7月10日、11月10日前)交基教股(电子稿)。
2.做好经费保障。各支援学校要安排专项经费保障结对帮扶工作顺利开展。在帮扶工作中,不能增加被帮扶学校经济负担。县教育局将通过每年的考核评估对该项工作业绩突出的学校进行以奖代补。
3.制定优惠政策。在结对帮扶工作中表现突出,使被帮扶学校在教育教学质量、办学水平上明显提升的学校和教师,可在教师职称评定、学校评优评先等方面优先考虑。
五、注意事项
根据市教育局的安排:①2016年11月底前,举行“结对帮扶”工作启动仪式。②2017年11月底前,开展全市基础教育学校“结对帮扶”工作检查评估。③2017年12月底前,召开学校“结对帮扶”工作现场会。④以后按要求逐年开展年终考核评估工作和现场会。县教育局将在相对应的时间节点开展相对应的各项工作。
衡 阳 县 教 育 局 2016年11月10日
附件:
1、衡阳县基础教育学校结对帮扶名单表一(跨区域帮扶) 2、衡阳县基础教育学校结对帮扶名单表二(县域内帮扶) 3、衡阳县基础教育学校结对帮扶协议书
4、衡阳市基础教育学校结对帮扶年度工作考核评分表 5、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基础教育学校开展校校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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