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69.47米,景区外围保护地带不属于景区法定范围。因此工程建设对景区法定范围内景观结构、主要景点、生态环境、游赏线路及视域景观等没有直接影响。穿越景区外围保护地段范围工程以隧道及桥梁形式穿越,对景区外围保护地带地表环境及景观影响很小,桥梁通过精心设计也可以形成新的视域景观。从风景名胜区保护角度分析,在确保相关建议得到落实的条件下,认真执行降低对风景名胜区不利影响的各项对策措施和建议,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2、植物影响
铁路建设会对评价区内的植被和植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工程占地将造成部分植物种群规模的减小,但影响范围和程度有限,不会使评价区内的物种在空间分布格局和遗传结构上发生明显的改变,不会改变评价区的植物区系组成及造成某一种物种在该区域的消失,影响较小。
3、动物影响
铁路建设会对陆栖脊椎动物产生一定影响,工程建设可能会产生一定的施工噪声、废弃物,运行期排放废气的增加,少数动物的生活会迁徙至附近适宜生境,但不会导致物种的消失及数量的大幅减少,且工程完成后,铁路两侧动物会逐渐恢复以前的生活,铁路的建设对其影响甚微。
桥隧工程的大量采用,动物的迁徙及交流、活动通道,工程建设不影响动物迁徙及交流、活动。
4、水生生物及鱼类
桥墩等施工会使河流局部范围悬浮物将会加,使得部分鱼类远离施工区影响范围内;待水下部分施工完毕后,这种影响将会消失,桥梁周围的生境将逐渐得以恢复。运营期河流底栖动物不受影响,河流水质不变,河流水文情势变化也基本不变,因此大临铁路在运营期对水生生物基本无影响。
5、生态景观
由于本铁路工程桥梁和隧道较多,对地表植被破坏较少,对评价区的景观多样性影响不大。铁路的建设不会减弱景观对干扰的抵御能力,也不会降低自身作为一自然体系的稳定性。 2.3 防治措施与建议
路基边坡绿化、洞口仰坡绿化,临时用地极地恢复的生态恢复等措施。通过铁路用地范围内线路两侧的绿化、取弃土场地的绿化,铁路工程建设损失的植被将逐步得到补偿。
6
3 声环境影响分析
3.1 声环境现状评价
评价范围内共分布有41处敏感点,其中居民区38处、学校3所。沿线评价范围内共有居民区4处位于既有公路4类区。近期环境噪声预测值昼间56.7~63.4dB(A),均达标(70dB(A));夜52.2~56.7dB(A),35#、37#共计2处敏感点夜间超过55dB(A)标准1.5~1.7dB(A),其余处敏感点夜间达标。
居民区2类区昼间监测值为49.5~58.1dB(A),均达标(60dB(A));夜间监测值为40.8~52.6dB(A),29#、35#、37#共计3处敏感点夜间超过50dB(A)标准1.8~2.6dB(A),其余敏感点夜间达标。
评价范围内共有学校3所,50.2~59.3dB(A), 均达标(60dB(A));夜间40.8~52.4dB(A),36#长坡岭完小敏感点夜间超过50dB(A)标准1.5~2.6dB(A),其余学校夜间达标。 3.2 声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
推土机、挖掘机和打桩机等施工机械对施工场地附近居民产生一定影响,特别是重大桥梁、隧道工程,由于施工周期较长,施工人员较多,施工机械多,对附近居民区噪声影响较大。
2、营运期
工程建成运营后,铁路沿线噪声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铁路外轨中心线30m处,近期昼间预测值为47.7~59.2dB(A),夜间预测值为46.4~58.6dB(A)。新建路段昼夜预测值均满足GB12525-90修改方案铁路边界噪声限值70/60dB(A)的要求,与既有铁路并行段昼夜预测值均满足GB12525-90修改方案铁路边界噪声限值70/70dB(A)的要求。4类区近期昼间预测值为53.1~64.2dB(A);夜间预测值为49.5~58.8dB(A),均达标。2类区近期昼间预测值为53.0~59.7dB(A);夜间预测值为49.0~55.9dB(A)。昼间预测值达到2类60dB(A)标准要求,大部分预测点夜间超过2类标准,超标量分别为0.3~5.9d B(A)。全线分布3处学校。近期昼间预测值为52.9~59.1dB(A),均达标(60dB(A));夜间50.2~53.9dB(A),均超标,夜间超过50dB(A)标准0.2~3.9dB(A)。 3.3 防治措施与建议
1、施工期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场地,高噪声设备如发电机、空压机等远离声环境敏感点布置;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高噪声作业尽量安排在昼间,施工工艺要求必须
7
连续作业的,应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加强施工期环境噪声监测等。
2、营运期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设置7m高路基声屏障总长200m,3m高路基声屏障总长4420m;2m高桥梁声屏障1100m;设置通风隔声窗8290㎡。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本项目降噪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的管理工作,各阶段应有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声屏障的设计、审查、施工监理和验收监测等工作,从源头上确保降噪工程的有效性。
本项目外侧轨道中心线30m以内噪声敏感建筑纳入工程拆迁;30m以外的噪声超标距离以内不宜新建噪声敏感建筑,若必须建设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条“在已有的城市交通干线的两侧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轻、避免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等相关规定,由噪声敏感建筑的建设单位采取必要的噪声防治措施。相关主管部门在进行铁路两侧土地利用性质规划时,应合理采用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降噪措施的实施过程中,要结合地方建设规划、工程实施情况、噪声敏感点实际变化情况以及相关工程建设情况,合理采取报告书提出的降噪措施。在试营运期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的实际监测结果补强降噪措施;在营运期应该加强铁路噪声监测,若发现铁路噪声超标等情况,建设单位应立即根据实际情况补强降噪措施。
铁路部门应根据报告书提出的营运期环境监测方案,加强对沿线敏感点的跟踪监测,根据实际监测结果适时采取进一步措施,控制铁路噪声影响。
8
4 振动环境影响分析
4.1 振动环境现状评价
评价范围内分布有敏感点32处,其中均为居民区,4处振动敏感点位于隧道顶部,其余振动敏感点位于在拟建铁路两侧地面。
沿线敏感点其昼间监测均能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中相应标准要求。 4.2 振动环境影响分析
距铁路30m内振动预测值昼、夜为69.0~79.3d;距离线路中心线30m处及30m外振动预测值昼、夜为57.6~79.8dB,均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铁路干线两侧”昼间80dB/夜间80dB标准要求。 4.3 防治措施与建议
施工期环保措施: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加强控制和管理强振动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倡导科学管理、做好宣传工作和文明施工、加强环境管理、隧道施工应合理选择施工方式,对隧道上部敏感点地表沉降及建筑物变形情况进行监控,根据监测结果采取合理的防护及补偿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及时与居民沟通,时刻监控施工对建筑物及地表的影响。若建筑物出现异常,应立即对人员、财产等进行疏散,对损坏的建筑物或构筑物按照损坏情况进行合理赔偿。
全线共有振动敏感点32处,工程设计针对线路中心线两侧30m范围内的居民住房实施工程搬迁,其余评价范围内的敏感点振动预测均能够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铁路干线两侧”昼间80分贝/夜间80分贝标准要求。建议沿线地方规划部门参照本报告书,严格控制新建住宅等敏感建筑物与本线之间的距离,从规划建设开始就避免铁路振动影响。建议按照《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的要求,将距铁路较近的敏感建筑结合城镇规划和新农村建设,逐渐拆迁或改变其使用功能。运营期要加强轮轨的维护、保养、定期进行轨道打磨和车轮的清洁与旋轮工作,以保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减少附加振动。
9
5 地表水环境环境影响分析
5.1 地表水环境现状评价
工程主要跨越的河流主要有西河、乐秋河、黑惠江支流、澜沧江、罗闸河、长坡岭河等地表水体。沿线除澜沧江为Ⅱ类水体外,其余河流均为Ⅲ类水体。根据收集的既有水质资料沿线河流水体水质较好,无明显污染源,均能达到相应水体功能要求。 5.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
施工期环境影响:桥梁、路基站场及隧道等主体工程施工对水环境的影响,以及施工营地生活污水、混凝土搅拌废水、桥梁施工废水、车辆冲洗点废水以及施工机械维修废水排放对沿线水体水质的影响。
2、运营期
运营期污水主要来自各车站产生的生活污水及机务折返所产生的生产废水。全线污水总量629.7 m3/d,其中生活污水624.7m3/d,生产废水5m3/d。 5.3 防治措施与建议
1、施工期
施工期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桥梁钻孔桩基础附近、施工机械冲洗点、拌合站、制(存)梁场等产生高浊度废水的工点设置沉淀池等措施处理高浊度废水;尽量选择河流枯水期进行施工,减少水中作业量;及时清理弃渣并运至弃渣场处置,做好水土保持;采取工程及植物措施对路基边坡、隧道仰坡、施工便道等进行防护;施工营尽量租住当地房屋其生活污水尽量纳入既有排水系统,自建施工营地需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加强施工队伍的管理,强化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加强施工机械管理,防止跑、冒、滴、漏。
2、运营期
安乐、六五谷、若巴谷、龚家、张家山、瓦房箐、头道水、杨家村、息铺9个站为缓开车站,无新增定员,因此无新增污水排放量,本次设计不设污水处理设施。
大理、临沧站2站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直接排入既有市政污水管网。
大仓、巍山、云县、丫口寨4个车站的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采用“厌氧滤罐+人工湿地”处理达标后,就近排入附近Ⅲ类水体。
乐秋河站位于在建的乐秋河水库附近,污水排放标准按一级排放标准设计,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