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挑结构处的悬挑梁布置
(2) 建筑结构阳角部位:悬挑梁宜扇形布置,如果阳角处悬挑梁交汇,无法保证伸入端长度,在交汇处采用两侧悬挑梁与阳角处悬挑梁焊接,上下各增设-200×200×10mm钢板,所有接触点必须满焊,焊脚高度不得小于8mm,且不得有气孔、夹渣、漏焊等现象;如果结构阳角部位钢筋较多不能留洞,可采用设置预埋件焊接型钢三角架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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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角处的悬挑梁布置1
阳角处的悬挑梁布置2
阳角处的悬挑梁布置3
(3) 楼梯部位:可采取阳台处的悬挑梁的上拉钢丝绳方法,或采用内置横压梁方法,横压梁搁置在楼梯间的两侧框架梁上,采用预埋件固定。因压梁布置在楼梯间处,因此需做好安全警示,铺设好人员上下踏步,以保证人员上下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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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梯间悬挑梁布置 压环钢筋、锚固螺栓构造
(4)悬挑式脚手架按要求外侧设置连续剪刀撑、连墙件,底部全部封闭。
工字钢不小于160,预埋U型圆钢不小于16,吊环圆钢不小于20,钢绳不小于14,且不低于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工字钢固定件不少于3处,前一后二。锚固长度不小于悬挑长度的1.25倍。应做避雷接地连接。
(5)卸料平台工字钢不小于180,预埋U型圆钢不小于18,吊环圆钢不小于20,钢绳不小于16,且不低于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四、检查验收
1、脚手架搭设前,对进入现场的各种构配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应及时清除出场
(1)构配件应有相应的产品标识及产品质量合格证; (2)构配件应有相应的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及产品使用说明书; (3)当对构配件质量有疑问时,应进行质量抽检和实验。
2、脚手架下列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应按规定对脚手架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1)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2)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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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搭设完两层后; (4)达到设计高度后;
(5)遇有六级强风及以上风或大雨后;冻结地区解冻后; (6)停用超过一个月。
3、架子搭设和组装完毕,使用前必须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架子班长等人员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单。
4、验收时应具备下列文件
(1) 根据编制依据相关文件规范、标准要求所形成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2) 专项施工方案及变更文件; (3) 安全技术交底文件;
(4) 脚手架构配件的出厂合格证或质量分类合格标志; (5) 脚手架工程的施工记录及质量检查记录; (6) 脚手架搭设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及处理记录; (7) 脚手架工程的施工验收报告。
5、脚手架工程的验收,除查验有关文件外,还应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应着重以下各项,并记入施工验收报告。
(1)构配件和加固件是否齐全,质量是否合格,连接和挂扣是否紧固可靠,钢丝绳是否松动、断股等;
(2)安全网的张挂及扶手的设置是否齐全; (3)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
(4)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立杆是否悬空;
(5)垂直度、水平度及立杆的沉降是否合格;
(6)搭设脚手架时,应有保证安全上下的爬梯或斜道,严禁攀登架体上下。 (7)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8)架体是否超载;
(9)悬挑脚手架的悬挑支承结构及与建筑物的连接固定应符合设计和相应规范的规定,锚固装置是否松动、脱落。
6、脚手架检查验收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的检查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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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
7、脚手架使用期间的检查
(1)脚手架使用期间必须设专人经常检查,当其从安全维护架转换为装饰施工时,必须及时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必须经过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签字批准,才能使用。
(2)检查后不合格部位必须及时修复或更换,符合规定后,方准许继续使用。 8、脚手架必须验收检查合格后办妥脚手架验收手续,在脚手架醒目处挂上脚手架验收合格牌后,方可投入使用。
9、架体内必须做到每层封闭(即进行隔离),且不能大于4步。 10、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五章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一、组织保障
1、安全保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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