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旅游产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快旅游业机制、体制创新
深化旅游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由旅游、文物、宗教、城建、林业、水利、环保等部门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分工合作的管理体制。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推进旅游景区(点)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分离,推动景区(点)企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
放宽市场准入。深化旅游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多渠道筹资发展旅游业的投融资新机制。除法律、法规命令禁止的领域外,鼓励民营经济和社会资本参与旅游景区开发,进入旅游要素产业和相关产业。进一步加大旅游产业招商引资力度,策划论证一批旅游产业项目,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大型旅游企业和战略投资者,通过兼并、参股、收购、特许经营、租赁承包建设-经营-转让(BOT模式)、移交-经营-移交(TOT模式)等多种合资合作方式参与旅游开发和经营。加强国际合作交流,支持区内优势企业积极进行跨国连锁经营和网络化发展。
(二)加大旅游资源整合力度
充分利用资源和市场手段整合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合力打造精品景区和线路。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统筹协调各级各类旅游发展规划,打破部门分割、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加快区域内、区域间的旅游资源整合,推动无障碍旅游。加强联合宣传促销,统一规划建设旅游线路,树立丽江古城旅游的整体形象。强化旅游信息网络服务功能和旅游信息化建设,着力推进古城旅游网与全国各省(区、市)世界各主要客源地市场联网,开展网上旅游、网上查询、网上预订等多项服务。整合科研、教育、文化资源,形成旅游商品联合研发体系、旅游人才队伍联合培养体系和文化精品工程联合开发体系。
(三)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建设丽江出入境以及到重点旅游景区的旅游快线通道,建设重点景区之间的旅游专线。尽快完成机场高速公路、大丽高速公路、丽攀高速公路建设。完善旅游公共信息标识系统,提高旅游交通服务水平。完成口岸机场改造扩建,大力开辟国际国内航线。形成公路、铁路、航空综合性立体交通网络。
加快推进旅游生态环境建设。继续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的工作。
积极推进旅游信息建设,完善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大力发展古城旅游网,整合省内外、国内外旅游信息资源,充实旅游信息数据库,拓展旅游电子商务服务领域。
(四)促进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
坚持保护有心,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原则,依法进行开发建设和管理,合理有效地开发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可持续发展。
(五)引导和支持引进高校开设旅游相关专业和学科
加快培养高素质的旅游管理人才、急需的旅游规划和营销策划人才、复合型的旅游服务人才。建立有效的旅游人才培训体系,完善旅游培训机构。完善岗位培训制度,提高岗位培训质量。加快外语导游队伍的培养和选拔。推进旅游产学研联合,依托高等院校和旅游科研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旅游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讨、咨询,提供治理服务。
(六)优化旅游产业发展环境
加大政府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旅游景区建设、宣传推介、商品研发和文化娱乐精品工程。坚持依法行政,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整顿旅游市场秩序,加大旅游监督和执法工作力度,打击打击欺诈行为和各种丑恶现象,净化旅游市场,维护古城区旅游业的良好形象。加强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充分发挥各类旅游协会和旅游行业组织的作用,大力倡导诚信经营和诚信服务,建立诚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制度,强化行业自律,为旅游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创造优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