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4.2 样线及样方(样圆)布设
在生境调查和范围界线实地踏查的基础上,勾绘目的物种分布图,在目的物种分布范围内选取典型地带布设样线。
在样线上,沿物种分布生境等距离(非直线距离)布设样方(样圆)。样方(样圆)的布置间距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图7-4、图7-5);样方(样圆)的
数量以能满足统计学要求为佳。
(1)样方:以样线为中心轴,乔木树种样方边长L为20m,面积20×20m2;灌木样方边长L为10m,面积10×10m2。
(2)样圆:以样线点为圆心,乔木树种样圆半径R为10-20m,灌木树种样圆半径R为3-5m以上。具体半径以能准确鉴别目的物种为原则,根据生境、通视条件等情况调整。
7.2.4.3 实地调查
采用GPS定位,以获取样线起止点地理坐标,并在样线起止点埋设固定标桩(或永久性磁铁)。按要求进行目的物种群落(生境)概况调查和目的物种调查,调查内容同7.2.2.5,填写调查表(附录F 表1,表2-1)。
图7-4 样线结合样方法设置示意图
图7-5 样线结合样圆法设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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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标本采集
目的物种标本采集按下列要求进行:
(1)以不破坏植物生境及植物正常生长为原则进行采集,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采标本均作为档案留存。
(2)标本采集,乔木、灌木宜茎、叶、花或果齐全;草本宜根、茎、叶、花或果俱全;竹类植物的标本还应采集箨和竹鞭;蕨类植物应采集具根茎和带孢子囊群的完整叶片;苏铁类植物应采集大小孢子叶、鳞叶、羽片中段、顶端叶片及带基部的刺柄。
(3)标本要附有样地编号,有采集记录及鉴定人。
7.5 照片拍摄
目的物种个体、花、果枝、全株、所处植物群落外貌、结构及土壤的彩色照片,如采用数码相机,应在500万像素以上。
7.6 内业计算
7.6.1 实测法
通过各分布点的目的物种分布面积、种群数量累加得到该目的物种分布面积、种群总量。
7.6.2 样方法
(1)计算出现度,计算公式如下:
F—目的物种在某种植物群落(生境)的出现度;
n—在该植物群落(生境)中出现目的物种的主、副样方(样圆)总数; N1—在该植物群落(生境)中所设主样方(样圆)数; N2—在该植物群落(生境)中所设副样方(样圆)数。 (2)量算植物群落或生境面积
在不小于1∶5万比例尺的地形图、植被图或林相图上,对野外勾绘修正的目的物种所处植物群落的分布范围,输入计算机用GIS软件进行面积求算;或利用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材料,统计目的物种所处植物群落或生境的面积。单位:hm2。
(3)目的物种在某种植物群落中每hm2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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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Ni/∑Si
Ni—目的物种在第i个样方中的数量; Si—第i样方的面积。
(4)计算目的物种总量某一植物群落(生境)目的物种总量的求算公式如下:
W=F·X·S
W—目的物种在某种植物群落(生境)中的株数; F—目的物种在该植物群落(生境)中的出现度;
X—目的物种在该植物群落(生境)中的密度(每hm2的株数); S—目的物种在该植物群落(生境)中的分布总面积。
7.6.3 样带法
(1)量算植物群落或生境面积
在不小于1∶5万比例尺的地形图、植被图或林相图上,对野外勾绘修正的目的物种所处植物群落的分布范围,输入计算机用GIS软件进行面积求算;或利用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材料,统计目的物种所处植物群落或生境的面积。单位:hm2。
(2)计算密度
D—种群密度,株/hm2; N—样带内目的物种株数; L—样带总长度; A—单侧样带宽度;
(3)计算某植物群落(生境)目的物种株数
W=D?S
W—目的物种在该植物群落(生境)的株数; S—目的物种在该植物群落(生境)的分布总面积。
7.6.4 样线结合样方(样圆)法
(1)量算植物群落或生境面积同样线(样带)法。 (2)计算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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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圆:D= 样方:D=
D—种群密度,株/hm2; N—样线内目的物种株数; n—样线内样方(样圆)个数; R—样圆半径; L—样方边长。
(3)计算某植物群落(生境)目的物种株数
W=D?S
W—目的物种在该群落或生境中的株数; S—目的物种在该群落或生境中的分布总面积。
8 人工培植资源及加工利用调查
8.1 调查对象
——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植物园、树木园、花卉中心、苗圃、林场等人工培植场所等;
——国家调查种38种。重点调查关注度高、经济利用价值高的观赏和药用植物、材用树种等。
8.2 调查指标
人工培植和加工利用调查以2012年为调查基准年。 ——人工培植野生植物种类与数量。
——培植单位概况。不同行政范围内人工培植场、数量及分布状况以及产值等。
8.3 调查方法
采取下发表格和现地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对所有调查单位下发调查表格,选取10%的被调查单位进行抽查。填写表格(附录F 表5、7)。
9 技术标准
9.1 植物群落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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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中国植被》(吴征镒主编)中的植被分类系统与方法,划分到群系一级。
9.2 立地因子
9.2.1 坡度
平坡:0-5度; 缓坡:6-15度; 斜坡:16-25度; 陡坡:26-35度; 急坡:36-45度; 险坡:46度以上。
9.2.2 坡向
根据地面朝向,分为9个坡向。 北坡:方位角338°~360°,0°~22°; 东北坡:方位角23°~67°; 东坡:方位角68°~112°; 东南坡:方位角113°~157°; 南坡:方位角158°~202°; 西南坡:方位角203°~247°; 西坡:方位角248°~292°; 西北坡:方位角293°~337°; 无坡向:坡度<5°的地段。
9.2.3 坡位
分脊、上、中、下、谷、平地6个坡位。
脊部:山脉的分水线及其两侧各下降垂直高度15m的范围; 上坡:从脊部以下至山谷范围内的山坡三等分后的最上等分部位; 中坡:三等分的中坡位; 下坡:三等分的下坡位;
山谷(或山洼):汇水线两侧的谷地,若样地处于其它部位中出现的局部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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