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交通大学《隧道工程》课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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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光面爆破施工注意事项
确定隧道施工方案时,要综合考虑隧道的地质条件、钻孔设备、爆破器材、支护方法和技术水平等因素来决定。应该特别强调的是,隧道开挖施工方案和爆破方法之间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隧道光面爆破施工应遵循以下原则:
a. 钻孔孔位依据测量定出的开挖轮廓线确定。周边孔在断面轮廓线上开孔,沿轮廓线等间隔布置炮眼,需要调整孔位时偏差不大于2cm,周边眼应向外侧偏斜3~5°钻孔,周边眼外插角偏差不大于1°,各炮孔孔底落在规定的平面上,凹凸不平整度小于10cm;与周边孔相邻一排辅助炮孔的孔口距离不小于40cm,打眼方向水平、平行于掘进方向。
b.钻孔前必须严格按照钻爆设计标示出孔位和编号;如果孔位与上次的残孔重合,必须适当移位,绝对不准在残孔内钻孔。
c. 必须保证钻孔质量。钻进中要防止漏钻和多钻,控制好孔位、孔深和角度,是保证光面爆破效果的基础。
d. 炮孔钻完后要及时清孔并用木楔封堵,防止落入石块等杂物。炮孔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装药爆破。
e.为减少装药时间,事先由炮工将药卷间隔串联在导爆索上,并用胶带绑扎在一根有一定强度的竹片上,装药时炮工将绑有药卷的竹片放入每个周边孔内,应使竹片紧靠围岩外侧,而药卷则紧靠开挖岩石的内侧,这样既有利于保护岩壁,又可以增强对开挖岩石的爆炸力。炮孔内放入药卷后,应将导爆索引出孔外,然后炮泥封堵炮孔。
f. 为使周边孔装药达到一定的不偶合系数,周边眼采用直径φ25mm的小药卷进行装药。
g.为保证周边眼光面爆破效果,周边孔最后一段起爆。同时起爆的炮孔用导爆索串联在一起或用同段位的导爆管雷管簇联在一起,最后通过电雷管进行激发。
h.连线必须认真细致,仔细清点数量并复核,对联结块上的上下级导爆管必须捆扎牢固,严防产生漏爆拒爆现象。
i. 爆破后的残留炮孔痕迹在开挖轮廓线上是否均匀分布;半孔残痕率在完整岩石处保持在95%以上,较完整和完整性稍差的岩石处保持在80%以上,较破碎和破碎岩石处半孔率不小于50%。
k.每次爆破以后,要先进行通风,通风30分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隧道做相应的检查工作;要及时察看围岩周边光面爆破效果,核对与爆破设计是否相符,如有变化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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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调整爆破参数,使其达到最佳效果。
4.5火工品使用管理程序
4.5.1火工品使用管理程序 4.5.2报批领用
在每次爆破前一天,作业工班爆破员经认真计算后填写《次日火工品申请计划表》,由作业工班技术主管及安全员审核后分别签字,交由作业工班材料员上报安质部、物设部审核无误,报工区分管领导审批。申请计划表一式四份,审批后作业工班一份,工区物资部、押运员、炸药库各存一份。项目部物资设备部统计次日火工品用量及使用计划,将各队申请计划表及使用计划表发押运员,由押运员持各队申请表及使用计划表到火工品库统一领取并配送各队。
4.5.3发放制度
(1)、火工品库保管员在接到物资设备部批准的申请表及火工品使用计划表后,要详细核对批准领用的火工品名称、规格、数量。核实无误后,方可办理火工品领用手续。
(2)、安全运输作业工班材料员从炸药库领出火工品后,同作业工班火工品押运员负责运输途中火工品的安全。火工品运输到爆破工点后,由作业工班爆破员和作业工班火工品材料员,对运至现场的火工品进行清点、核对,无误后在《火工品爆破现场确认表》上签字确认。若送到工地火工品名称、规格、数量与发料单不符,应立即向安质部、物资部报告情况并及时核查原因,暂停本次爆破作业,待查清原因后再进行爆破作业。如发生丢失现象,要及时上报项目部,由项目部上报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4.5.4按程序安全爆破
a.施工作业工班班长对火工品使用、管理、爆破安全负全责。其爆破员、技术员要对每次爆破现场的装量、起爆时间、瞎炮数量进行登记造册,签写《爆破作业现场记录表》每月汇总并说明原因,于20 号上报工安质部、物资部留档备查。
b.现场技术人员根据每次的打孔数量和装药数量进行核对,并监督现场火工品的使用数量。
c.现场安全员,按照爆破划定现场危险区,并采取防护措施和划定警戒范围。并对每次爆破作业完成结果进行安全评定。
d.现场爆破作业各施工工班要按爆破施工作业程序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操作。
4.6退库制度
a.火工品必须实行按计划领用,剩余的当天必须退回仓库的制度。现场爆破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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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各施工工班未使用完的火工品由收发料爆破员或领料员与押运员共同押运到火工品库办理退库手续。将实际使用数量和退库数量填写到《火工品退库通知单》中并相互签字确认。
b.火工品严禁在除火工品库之外的任何地方过夜。
c.未使用的火工品必须退回火工品库进行保管,严禁施工队伍将火工品带回工棚、宿舍或工地中随意存放。严禁私藏、私用和赠送他人。否则,除按相关规定处罚外,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d.在火工品退库过程中严格按业务程序要求操作,所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施工工班负责人负全责。
4.7爆破物品处理
工程完工剩余火工品必须退回民爆公司或按规定程序销毁。
a.凡列入报废范围的爆破物品,必须经主管人员和保管人员按照报废登记表册进行登记造册,阐明理由和原因,经有关部门联合鉴定,同意后方可退回民爆公司或按程序销毁。
b.报废的炸药在销毁前,要按照规定填报报废申请,将报废的原因、数量、品种、时间、地点、方法、操作人、责任人及采取的措施上报项目安全质量部、公安分处。
c.经有关部门审核后,主管负责人签字同意,经当地公安机关同意后进行销毁(或移交火工品厂进行销毁)。每次销毁数量炸药不得超过50kg、雷管不得超过500 发。销毁爆炸物品的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的持证人员进行,有关单位派警戒人员、监护人员、负责人在场,并对所有参加人员登记备查。
d.火工品保管、运输安全措施 e.火工品保管安全措施
(1)、储存库实行24h专人看守,每班值班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1人值守报警值班室,值守人员每小时对库区巡逻一次。
(2)、库管员应了解产品安全性能,掌握防火防爆等知识。熟悉仓库的各项安全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网。
(3)、入库产品应具有验收合格证,出库后返回产品也应有验收手续方可入库。 (4)、如实记录爆炸物品进出库数量、流向和储量,每天核对爆炸物品库存情况,并按规定将上述信息录入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坚持雷管按编号发放,坚持日清月结,认真填写爆炸物品出入库登记簿,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找原因并报告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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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库房内严禁烟火,严禁无关人员入内。外来人员进入仓库应经本企业审查批准,在了解仓库有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由仓库工作人员带领进入,并做好出入库登记。
(6)、库区要勤打扫、勤检查、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7)、储存库治安防范设施应由专业人员或部门定期检测和维护,并准确记录每次的检测维护详情。
(8)、仓库保管员和护卫人员按规定对库区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自己不能处理时,立即向企业安全部门或上级领导汇报。
(9)、任何人严禁将烟火、手机、可燃物、易燃物等带入库区。进入库房前,必须释放人体静电。库区内动火、动焊作业必须经安全部门批准,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确定专人监督作业,并严格限定动火区域,做到人走火灭、人走物清;火种及可易燃物不许在库区过夜。
(10)、进入库区不应穿带钉鞋和易产生静电衣服,不应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开启炸药雷管箱;
(11)、堆垛之间应留有检查、清点民用爆炸物品的通道,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6m,堆垛边缘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2m,宜在地面画定置线;
(12)、储存库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小动物进入和采取阳光直射的措施;
4.8火工品运输安全措施
(1)、装卸、运输人员必须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质和安全知识,遵守操作规程。轻拿轻放,严禁拖拉、撞击、抛掷、脚踩、翻滚、侧置危险品;严格执行爆炸物品同库存放规定,不应超高、超宽、超载;
(2)、装卸和运输爆破器材时,严禁携带烟火和发火物品; (3)、不同性质的爆破器材,不准同时在同一地点装卸;
(4)、严禁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自行车、摩托车和畜力车运输爆破器材; (5)、装卸人员应严格按要求的品种、规格和数量搬运,作业前要检查运输工具是否完好,清除运输工具和车辆内的一切杂物;
(6)、用手推车运输爆破器材时,载重量不应超过300kg,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滑、防摩擦和防止产生火花等安全措施;
(7)、分层装载爆破器材时,不应站在下层箱(袋)上装载另一层,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分层装载时不应超过二层;
(8)、待运雷管箱未装满雷管时,其空隙部分应用不产生静电的柔软材料塞满,避免在运输时受震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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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来源不清和性质不明的民用爆炸物品不应入库或装车;如包装损坏应汇报项目部主管领导,查明原因,包装需更换时,应在指定的安全地点操作;
(10)、爆炸物品的装卸作业应在白天进行,押运员应在现场监督并设置警戒,无关人员和车辆禁止靠近,汽车运输车辆离库门不应小于2.5m。
(11)、 遇雷雨、暴风等恶劣天气,禁止进行装卸作业;路面有冰雪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12)、装卸作业结束后,作业场所应清理干净,防止遗留爆炸物品,并与库管员做好交接。
4.9安全防护措施
4.9.1控制飞石
施工中为防止飞石一定要根据爆破条件的变化,合理确定单位炸药消耗量和爆破参数,保证炮孔的堵塞长度和质量。并在洞门外一定距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4.9.2放炮警戒工作
一般按爆破设计给定的安全距离处设置警戒点、警戒线,警戒点的布置要疏而不漏,点与点之间要互有联系,互相照应,警戒线采用脚手架管和木板隔离爆破作业区域和安全区域,隔离设施周围由警戒人员巡视坚守,保证无不相关的人员进入爆破作业现场,并与指挥中心形成通讯联络网。起爆点设在爆破抛掷方向的安全地带。
爆破时,同时发出声响信号和视觉标志,主要为警报器鸣声和摇警示旗,分四次信号:
第一次信号:为撤离信号,在装药、堵塞完成后,爆区无关人员应立即撤离到危险区以外的安全地点,同时在危险区出入口设立岗哨。信号为:警报器长鸣一声,警示旗左右摆动一次。
第二次信号:预备信号,爆破区所有人员撤离危险区,起爆网路完好,待起爆,此时发出预备信号。信号为:警报器长鸣两声,警示旗左右摆动两次。
第三次信号:起爆信号,预备信号发出后,各岗哨点警卫通过无线电传呼机向总指挥部发出警戒完备信号。信号为:警报器长鸣三声,警示旗左右摆动三次。
第四次信号:解除警戒信号,起爆15分钟后,爆破人员进入爆破区检查,确定无拒爆现象,发出解除信号,信号为:警报器长鸣一声,警示旗自由摆动。
4.9.4爆破后安全检查与处理
爆破后必须经过15min通风排烟,检查人员方可进入作业面。检查有无“哑炮”等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和变形。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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