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发展和立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决策服务。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理念、内容、方法、考核等方面的研究及其学术交流活动,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研究成果和先进经验进行评鉴、交流和推广。
(五)为生产经营单位单位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六)宣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理论、实践探讨与交流,反映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宣传市安协和培训部的作用,扩大市安协和培训部的影响。
(七)受政府主管部门委托,开展安全培训、考核标准化的相关工作;
(八)承办政府、协会和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其它工作。 第六条 培训部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需经协会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培训部财务经费由市安协统一收取和管理。 第八条 培训部设主任一人,工作人员3-5名,专兼职教师若干名,培训部主任由市安协任命,专兼职教师聘用须经市安协同意。
第九条 培训部专兼职教师须经具有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从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条 培训部专兼职教师和工作人员未经市安协和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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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部同意,不得以本培训部名义对外开展安全培训活动和其他活动。
xx市安全生产协会 2011年2月24日
xx市安全生产协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8
一、 为加强xx市安全生产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安全教
育培训管理,规范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 本协会培训机构是xx市安全生产协会培训部(以下简
称培训部)。
三、 本制度适用于以本协会培训部名义举办的各种教育培
训项目,包括培训班、辅导班等。
四、 培训部要按照培训的要求在本协会指导下制定培训教
学计划、选聘教师、选择教材、确定学习形式、落实教学环节,组织教学、安排实验实习、考察和考核等,保证教学质量。
五、 培训部每年12月31日前须向本协会报送当年培训成果
和工作总结,1月31日前报全年培训计划。 六、 培训部的培训活动,原则上只限在本地区进行,并应按
照年度培训计划安排执行。特殊情况需开展跨地区培训,须在年度培训计划中说明并报本协会统一协调后实施。
七、 培训部原则上应使用经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监局组织
评选审定的优秀的培训教材,并按照统一的培训大纲开展培训活动。
八、 培训部内从事培训工作的专(兼)职培训教师必须取得
省级以上安监部门培训合格并取得岗位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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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培训部应有一名协会领导分管培训工作,选派有责任心
和工作能力强的同志负责培训工作,具体负责协调培训实施与保障工作,检查督促教学计划的落实和负责学员生活等日常工作。
十、 培训费用按有关规定统一由本协会收取统一收取、管理
和核算。
十一、 培训部每半年将办班形成的所有材料报本协会归档,
归档材料包括培训委托、开班通知、教学计划、课程表、教师名单、学员情况登记表、考核成绩表、证书编号、经费收缴情况和办班小结等。
十二、 培训部要在批准的范围、等级和类别内开展培训活动,
不得有超越权限或违法行为。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制度规定。 十三、 培训对象
1、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 2、加工业、制造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
3、生产经营单位内部调整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的人员; 4、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对有关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十四、培训学时
1、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24学时(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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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从业人员新上岗前培训72学时(9天)
3、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再教育培训20学时(2天半)。
十五、培训内容: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十六、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xx市安全生产协会 2011年2月24日
安全教育培训教师xx同志简历
1968年4月26日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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