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国家相比,处于经济社会转型的俄罗斯和部分前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救助却存在着完全不同的情况。由于改革前长期否认社会主义制度下存在贫困问题的意识形态,造成本应当为公众提供“最后诉求”的社会救助制度成为改革前这些国家社会安全网的一个普遍的漏洞。因此,探索建立社会救助制度,以克服社会危机,在俄罗斯和前东欧这些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国家具有特殊的重要性。但是,由于一些国家经济增长缓慢、国家税收和由此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全面的安全网的能力下降,同时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年代承继下来的转移支付制度的不适应性问题,这些前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社会救助制度建设将面临很大困难。
二、对转型期中国社会救助制度发展的反思
由于中国在历史发展阶段、国情以及改革路径等方面的不同,中国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走了一条既有别于欧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又不同于其他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的独特道路。从中国模式的社会救助制度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中国社会救助模式具有如下特点。
1. 特定的历史前提和经济社会转型是中国社会救助制度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
中国的社会救助产生于1990年代初期。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同时也是世界上贫困人口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这些构成中国社会救助制度在建立开始就面临的既定的历史前提和初始条件。199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对现代社会救助起到了催生作用。1990年代,中国经济社会形势和劳动力市场的突出特点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力度加大,经济获得了持续快速增长。但是,随着社会经济转型,中国面临着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劳动年龄人口数量
的快速增长,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速度的加快以及城镇下岗职工再就业难度的加大,使得城镇失业现象日益严重。1996年,全国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为577万人,到2004年达到827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2005)。由于严重的失业问题以及由此产生的城市新贫困问题,严重影响和制约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因而改变传统的社会救济制度,探索建立一种具有制度化的社会救助制度成为新的社会政策的重要选择,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就是这种积极的社会政策的成果。
2. 成本低,绩效大
从社会救助的国际经验看,社会救助要实现良性运行,就必须在以下二者之间取得平衡,一方面要保障人类的尊严和个体的生存权利;另一方面,必须实现社会控制和成本约束;而在现实中实现这样的平衡是非常艰难的任务。从这点看,中国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是在一个拥有庞大的贫困人口的发展中国家所实施的反贫困计划,是一个庞大的社会工程,其成本之高不言而喻。但是,中国却走出了一条低成本扩张而逐步发展的道路,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功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从1997年开始建立的,当时进入此范围的人数不超过200万人;到1999年底增至281万人;2000年底增至402万人;2001年底增至1170万人。2002年,由于政府采取了力度较大的“应保尽保”的政策,因而使得“低保”人数迅速增加(洪大用,2003:120)。根据中国国家民政部的统计,截止2007年一季度,全国共有10378757户、22427355城镇居民享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在农村有8478080户、17883597农村人口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2007)。由于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制度和体系的建设,中国社会救助制度建设的历史虽然不长,但是取得了重大的进展和积极的社会效果。
3. 具有社会转型期社会救助制度的特征
中国的社会救助制度在社会变迁中产生,不可避免地具有社会转型期社会救助制度的特征。与某些发达国家成熟的社会救助制度相比,中国的社会救助制度发展实践短,面对的情况也更加特殊和复杂,因此社会救助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
第一,过多的或者是单纯的地方分权制的社会救助管理模式影响中国社会救助的效率和贫困缓解功能的实现。欧洲的学者在研究欧洲多国社会救助不同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得出结论,认为单纯的中央集权制的社会救助和单纯的地方分权制的社会救助管理模式都有碍于社会救助分配效率的实现。相反,中度的地方分权制优于高度的中央集权制和高度的地方分权制的社会救助管理模式(Katja H?lsch and Margit Kraus)。中国社会救助的实践表明,离开中央政府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和政策指导,社会救助不会在解决贫困问题上有大的作为。因此,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社会救助方面要在责任和权利上适当分工,中央政府要提供更多的支持,同时也要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
第二,现行的社会救助体制下的救助对象流动性差造成救助效率降低。中国自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核心的社会救助制度以来,救助规模显著扩大,救助对象数量迅速增长,甚至是超常规增长,并且经常被看作是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进展的最重要的指标和成就。社会救助人群的扩大固然是社会救助发展的重大成就,但是,社会救助在促使社会救助对象的流动上做得远远不够,相应的促进流动的政策措施不多,还没有探索出实现流动性的有效途径。根据2004年辽宁省有关部门所进行的城镇低保户家庭生活状况调查表明,被调查的低保户中有高达40.1%的受访者对“低保户已经确定就多年不变”的做法和状况提出了异议(辽宁省城镇低保家庭生活状况调研报告,2004)。因此,具有高效率的社会救
助制度应当是与劳动力市场政策有机结合的制度设计,要实现社会救助对象流入与流出的相结合,在这一点上,德国的有关做法可以使我们获得启示。目前,德国社会对于社会救助的日益增长的关注点在于社会救助制度改革怎样才能更好地起到提高和推动社会救助的流动性的作用,亦即社会救助怎样才能成为一个“蹦床”而不是“吊床”(Christina Behrendt)。社会救助的最终目的应该是让社会救助对象在缓解了生活危机后离开社会救助,而不是在社会救助体系内不思进取长期依靠社会救助。
第三,社会救助的健康发展凸显社会环境改善的重要性。社会救助制度不是一项孤立的社会制度,它是和社会保险制度、家庭政策、劳动力市场政策以及塑造这些制度的观念紧密相关的。社会救助制度的健康发展在很大的程度上有赖于社会救助的流动性。而影响社会救助的流动性有诸多因素,包括社会救助领取者的参与劳动力市场的能力、现实的劳动力市场条件和社会救助领取者对待社会救助金的态度。
从中国社会救助制度的建设和发展的历程看,中国模式的社会救助制度的健康发展必须实现社会救助外部环境的较大改善。
其一是社会救助与劳动力市场条件。从目前社会救助制度与劳动力市场的关系看,当前的劳动力市场条件制约社会救助效率的提高和社会救助流动性的实现,社会救助对象进入劳动力市场面临很多不利的因素,诸如中国目前城镇失业率仍然较高,劳动力市场上供大于求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就业岗位缺少;就业质量不高,劳动力市场法规建设落后,劳动者的就业权益难以有效保障;社会救助对象由于自身劳动技能和身体条件状况等状况使得其在劳动力市场中处于弱势地位,特别是劳动力市场中普遍存在的就业性别歧视使得救助对象中的女性群
体更处于“失业陷阱”,劳动力市场中就业岗位工资水平低,难以形成推动社会救助对象寻求就业的积极性,等等,所有这些造成目前的社会救助制度效率的低下,社会救助对象走出社会救助这道最后安全网变得十分困难。
其二是社会救助与法制和社会文化价值观念。国内外社会救助制度的经验表明,社会救助深深植根于法制和包括道德、社会价值观等社会文化之中,而中国社会救助制度建立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很多障碍更加显示了法制和诚信的社会环境的重要性。当前在最低生活保障中出现的诸如“人情保”、“骗保”、“低保富翁”等问题根本的是法治和文化观念的问题,是社会道德问题。而部分社会救助对象把自身看成是特殊的社会群体,认为社会救助是一种理所当然的福利或者把能挤入社会救助体系这一安全网看作是幸事而不觉得是被贴上了社会救助对象或者类似贫困之类的社会标签,造成社会救助制度的发展面临很大的文化道德障碍。当前,社会救助法治缺失和道德风险提高了中国社会救助的运行成本,而中国社会救助制度的健康发展有赖于法制化的社会环境和人们诚信素养的养成。
三、中国特色的社会救助模式的应有特征和发展取向
宏大的社会救助政策的实施有赖于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实力的提升。中国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快速发展综合国力获得巨大提高,为中国实施更加宏大的社会政策创造了必要的条件。当前,中国社会救助制度建设正在一个新的起点上,结合国外社会救助制度的经验教训,未来中国的社会救助制度应注重实现如下的社会救助制度功能特质。
1. 注重效率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