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复习
1. 考试科目: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2. 取证要求: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两个科目的考试 3. 考试形式:机考
4. 考试时间:2017年5月13日至16日,分8个批次
5. 考试时长:两个科目连续考试,经济法基础时长1.5小时,初级会计实
务考试时长2小时,时间不得混用 6. 考试成绩:2017年6月6日前下发 7. 题型题量及答题要求 8.题量及分值 答题要求
? 单项选择题 1.5分/小题×24小题=36分
选择最符合题意选项
? 多项选择题 2分/小题×15小题=30分 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 ? 判 断 题 1分/小题×10小题=10分 实行倒扣分制 ? 不定项选择题 2分/小题×4小题/大题×3大题=24分 (1)单选或多选
(2)少选但不错选得相应分值
第一章 总论
本章概述
本章包括3个单元:(1)法律基础;(2)民事争议纠纷的法律救济途径;(3)行政争议纠纷的法律救济途径。
本章在每套考卷中的分值约为10分,不涉及大题。
2017年本章考点的主要变化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9号),对计划单列市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规则进行了调整。
第一单元 法律基础
考情分析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考卷之一 1题1.5分 1题2分 考卷之二 1题1.5分 - 考卷之三 2题3分 1题2分 判断题 不定项选择题 合计 - - 2题3.5分 考点解读
- - 1题1.5分 1题1分 - 4题6分 一、法的本质和特征(★) (一)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1.“统治阶级”
(1)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2)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3)法律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并不意味着法律就完全不顾及被统治阶级的愿望和要求,法律也会在一定程度上照顾被统治阶级的利益。
2.“国家意志”
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意志,即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二)法的特征
特征 国家意志性 国家强制性 利导性 基本释义 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 【提示】制定、认可,是国家创制法的两种方式 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 法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分配利益,从而影响人们的动机和行为,进而影响社会关系,实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要求 (1)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 (2)可预测性:法具有明确的内容,能使人们预知规范性 自己或他人一定行为的法律后果 (3)普遍适用性:凡是在国家权力管辖和法律调整的范围、期限内,对所有社会成员(包括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及其活动都普遍适用 【小结】
【例题1·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法的特征的有( )。(2014年) A.国家强制性 B.利导性 C.规范性 D.国家意志性 【答案】ABCD
【例题2·多选题】下列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9年)
A.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B.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 C.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D.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 【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B:属于法的本质;(2)选项CD:属于法的特征。 二、法律关系(★★★) (一)总述
1.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提示】受法律规范调整的,才属于法律关系;不受法律规范调整,仅受道德规范调整的(例如,恋爱中的“山盟海誓”),不属于法律关系。
2.法律关系由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构成,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构成法律关系。
3.法律事实是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原因。
(二)主体 1.种类
(1)公民(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
(2)机构和组织(法人):包括国家机关、各种企业事业组织、各政党和社会团体。
(3)国家:在国内,国家是国家财产所有权唯一和统一的主体;在国际法上,国家是国际法关系的主体。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类型 界定标准 18周岁以上(≥18周岁)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6周岁以上(≥16周岁)不满18周岁(<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10周岁以上(≥10周岁)的未成年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不满10周岁(<10周岁)的未成年人 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提示】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判定主要看两个因素:(1)年龄;(2)精神状态。与肢体是否残缺、智力高低等无关。
【案例1】
小张今年3周岁,智力超常:
只要年龄不满10周岁,即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智力是否超常无关,因此,小张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案例2】
小王今年20周岁,先天腿部残疾,但精神状态正常: (1)年龄已经超过18周岁;
(2)精神状态正常;
因此,小王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先天腿部残疾”并不影响小王的行为能力。
【案例3】
小李今年17周岁,仍依靠父母供养在大学就读:
由于小李不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虽然年龄处于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区间,但仍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案例4】
小赵今年17周岁,已经在汽车修理厂工作,以自己的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1)年龄处于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区间;
(2)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因此,小赵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案例5】
小钱今年10周岁,精神状态无异常:
正好等于10周岁的未成年人,只要精神状态无异常,应界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同理,正好等于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只要精神状态无异常,应界定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自然人的刑事责任能力
(1)刑法将已满14周岁(≥14周岁)不满16周岁(<16周岁)的公民视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2)不满14周岁(<14周岁)的未成年人,视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提示】
从年龄角度,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界线依次为10周岁和18周岁;而刑事责任能力的分界线依次为14周岁和16周岁。请注意仔细区分。
4.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成立时产生,至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一单元 法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