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x 市 审 计 局
审计处罚决定书
x审**罚决?20**?**号
被处罚单位名称: 被处罚单位地址: 被处罚个人姓名: 所在单位及职务: 被处罚个人住址:
**(被处罚单位名称或规范简称、被处罚个人姓名)于****年*月*日,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拒绝、阻碍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
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决定对**(被处罚单位名称或规范简称、被处罚个人姓名)处以罚款****元整。
**(被处罚单位名称或规范简称、被处罚个人姓名)须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指定银行网点)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本单位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36 —
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xx市人民政府或xx省审计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3个月内向xx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审计机关印章)
****年**月**日
【说明:
1.本处罚决定适用于违法事实发生后,审计机关责令改正,但被审计单位或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拒不改正的情形。
2.本处罚决定第一部分应根据实际情况列明被处罚对象的基本情况,可以选择只处罚单位或者个人,也可对单位和个人一并处罚;如只处罚个人,应当列明所在单位名称;如被处罚个人为多人时,应列明全部被处罚人的基本情况。
3.本处罚决定的作出应当严格遵循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相关程序。】
— 37 —
x x 市 审 计 局
解除**通知书
x审解?20**?**号 签发人: :
(解除审计强制措施之一:解除封存资料或者资产)我局于×
×年××月××日制发了采取审计强制措施封存通知书(x审封?××?××号),对你单位的××××进行了封存,现决定自××年××月××日起解除封存。
(解除审计强制措施之二:解除停止使用款项)我局于××年
××月××日制发了采取审计强制措施停止使用款项通知书(x审停?××?××号),责令你单位暂停使用××××(注: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名称)拨付你单位的××××(注:款项性质、金额),现决定自××年××月××日起准许你单位恢复使用上述款项。
(审计机关印章) ××年××月××日
— 38 —
【说明:
1.本文书格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五款制定。
2.标题中(**)内容可根据解除事项填写(封存或停止使用款项)。 3.本文书是采取审计强制措施中《封存通知书》和《停止使用款项通知书》的必要补充。
4.本文书经局长签发,是我局出具的对外正式红头公文。】
— 39 —
ⅱ审计文本格式
一、审计取证单
二、审计工作底稿
三、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完成情况审核单 四、调查了解记录 五、审计实施方案
六、审计实施方案调整审批单 七、审计组长调整审批单 八、限期提供资料通知书 九、审计承诺书 十、审计组业务会议记录
十一、审计组采纳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情况说明 十二、业务科室复核意见书 十三、审理意见书 十四、审理会议记录
十五、审理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十六、审计决定执行情况检查记录 十七、审计文书送达回证
审 计 取 证 单
— 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