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一 修订过程 P116 二 修订原则 P117
三 主要修订内容 P118
1. 将移动式压力容器(指汽车罐车、铁路罐车、罐式集装箱等)和医用氧舱列入《容规》监察范围,使新《容规》成为综合性法规(除气瓶外)。
2. 压力容器分类的变化:
① 中压的搪玻璃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和使用抗拉强度规定值下限≥540MPa的材料制造的压力容器划入第三类
② 多腔压力容器按类别高的腔作为该容器的类别,并按其进行使用管理,按多腔各自的类别进行设计、制造。 3. 增加进口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要求。
4. 用于制造移动式压力容器壳体的钢板材料应逐张进行超声检测。
5. 增加镍和镍基合金制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要求。 6. 增加用于制造第三类压力容器的锻件的复验要求。 7. 对用于主要受压元件的钢板(指Q235系列、20R、16MnR)和锻件、钢管(指16Mn、10、20)的材料代用,如制造单位有相应的设计资格,可由其设计部门批准代用,并承担相应责任。
8. 对压力容器设计单位的资格,设计类别和品种范围的划分作了规定,即应符合: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资格管理与监督规则:的要求。
对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设计压力规定应按不低于50℃时混合液化石油气成分的实际饱和蒸汽压来确定,设计单位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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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样上注明限定的组分和对应的压力。(这里指温度不能变,降低设计压力应注明组分)
9. 增加应力分析设计内容。对装设安全阀、爆破片装臵的压力容器,设计单位应向使用单位提供压力容器安全泄放量、安全阀排量和爆破片泄放面积的计算书。
10. 对不能进行耐压试验、气密试验的压力容器,设计单位应在图样上注明对使用的特殊要求,并应与使用单位协商提出推荐的使用年限和保证安全的措施。
11. 对竣工图样提出具体要求并规定应有设计单位资格印章。
12. 对常温下盛装混合液化石油气的压力容器规定应进行焊后热处理;对旋压封头规定应在旋压后进行消应力处理(奥氏体不锈钢除外)。
13. 产品试板要求:
(1) 采用新材料、新焊接工艺制造的重要产品,可模
拟环焊缝的焊接试板;
(2) 对设计压力不大于1.6MPa,材料为Q235系列、
20R、16MnR的压力容器,以同钢号的产品组批,连续每半年抽一台产品制作产品焊接试板; (3) 搪玻璃设备可免作低碳钢的产品焊接试板(用户
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4) 增加有色金属制压力容器的产品焊接试板要求。 14. 无损探伤要求:
(1) 增加搪玻璃设备的无损探伤比例增加50%一档,
即对铁素体钢制低温容器局部无损探伤比例不是20—,而改为50%;
(2) 增加搪玻璃设备的无损探伤要求;
(3) 对公称直径大于等于或小于250mm的压力容器
接管对接接头的无损探伤分别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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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无损探伤底片和档案(包括原缺陷的底片)或超
声检测自动记录资料,保存期不应少于七年。 15. 耐压试验的要求:
(1) 增加搪玻璃设备的耐压试验要求;
(2) 对抗拉强度规定下限大于等于540MPa的材料制
成的压力容器,耐压试验后应经表面无损探伤抽查; (3) 气密试验时,试验单位的安全部门应进行现场监
督;
(4) 气密试验时,一般应将安全附件装配齐全,(不
能装,正文有规定)
16. 增加“胀接”的安全监察条款。
17. 增加对压力容器安装单位的资格及报装要求。(与锅炉一致)
18. 对事故频发或隐患大的压力容器,如:造纸蒸球(亚铵法)、液化气储罐、球罐等,应适当缩短内外部检验周期。
19. 安全附件的要求:
(1) 将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连锁装臵列入《容
规》监察范围;
(2) 增加安全阀在几种情况下应停止使用的要求; (3) 爆破片装臵一般应在2~3年内更换; (4) 对安全阀的校验单位和人员提出要求;
(5) 对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和爆破片的设计爆破压力
作了规定。 20. 附件:
(1) 附件一、增加”介质毒性程度的分级和易燃介质
的划分“内容; (2) 附件五、增加亚临界条件下的安全阀排量计算和
爆破片排放面积计算的内容;增加液体和饱和蒸汽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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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的计算公式。 四 重点问题说明 P121
1. 不停车带压密封技术(带压堵漏)介绍 改技术自1984年在我国首次通过鉴定。其专用工具的开放、夹具设计和封堵操作技术,经石油、化工、冶金、电力更系统多年现场实际应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 带压堵漏专用固定夹具,可以选用《钢制压力容器》所规定的壁厚计算公式,完成夹具厚度的设计。公式中的压力值,还必须考虑在密封空腔注入密封剂过程,密封剂在空腔内流动、填满、压实所产生的挤压力特殊规律予以修正。
夹具及紧固螺栓的材质及组焊夹具的焊接系数和许用应力,均按GB150的规定执行。
(2) 专用密封剂的特性与选用
以泄漏点的系统温度和介质特性作为密封剂的依据。 各种型号密封剂均应通过”耐介质侵蚀实验“和热失重试验”
(3) 原中石化总公司生产部组织编制了《带压堵漏技术暂行规定》,较全面地规定了应用带压堵漏的管理部门职责;专用工具的正确使用;分级管理和体现科学操作的基本原则;以及有关静电、噪声、易燃、易爆介质的规定。
2. 关于“管法兰、垫片、坚固件标准选用“的说明 管法兰是受压设备与管道相互连接的标准件、通用件。涉及的领域很广,主要有压力容器、锅炉、管道、机械设备,如泵、阀门、压缩机、仪表等行业。因此管法兰标准的选用必须考虑各相关行业的协调,并应与国际接轨。
管法兰标准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除了管法兰本身以外,还与钢管系列(外径、壁厚)、公称压力等级、垫片材料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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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紧固件(六角、双头螺栓、螺母)、螺纹(管螺纹、紧固件螺纹)等密切相关。
国际上(包括国内)管法兰标准主要有两大体系,即欧洲体系(以DIN标准为代表)以及美洲体系(以美国ASMEB16.5、B16.47标准为代表)。同一体系内,各国的管法兰标准基本上是可以互相配用的(指连接尺寸和密封面尺寸),两个体系的法兰是不能互相配用的。
本次《容规》修订时提出压力容器应优先推荐采用HB20592~20614--1997(欧洲体系以及HG20615~20635--1997(美洲体系)管法兰、垫片紧固件标准,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1) HG(1997)管法兰标准包括了欧洲和美洲两大体系,配用的钢管系列除了适用于国内沿用系列(俗称公制管),因此涵盖了国际和国内通用的管法兰标准。
(2) 标准明确分成两个体系,概念清晰、使用方便、不易混淆。
(3) 使用范围比较大: 公称压力等级:0.25~42.0MPa;
法兰型式:10种(板式平焊、带颈平焊、带颈对焊、整体、承插焊、螺纹、对焊环/板式松套、对焊环/带颈松套、法兰盖、衬里法兰盖);
尺寸:Dn10~2000mm;
密封面:突面、全平面、凹凸面、榫槽面、环接面。 (4) 材料品种齐全,采用与国际接轨的压力--温度等级。
(5) 把法兰、垫片、紧固件形成一个完整的标准体系,配套性强。对三者配合使用的一些原则进行了规定,对选用具有指导意义。
管法兰接头除了可拆、连接的功能外,保证密封(控制泄漏率)式其主要的性能要求。影响法兰接头密封性能的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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