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课程评价实施方案

2019-05-24 16:13

地方课程评价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规范中小学课程实施行为,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促使中小学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开全课程,开足课时,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以人为本,全面发展,大力提高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活动育人课程实施水平评价领导小组。成员与职责非常明确。同时,领导小组下设课程实施常设机构,各个部门协同合作,分工具体,责任明确)

潍坊八中活动育人课程实施水平评价领导小组

组长:韩志亮 副组长:赵春美

成员:马贤波 刘玉强 吴瑞云 刘国辉

潍坊八中活动育人课程实施水平评价工作小组

组长:赵春美 副组长:马贤波 刘玉强

成员:马贤波 吴瑞云 徐桂臻 张雁 戴淑贞

活动育人课程实施水平评价工作由学校领导统一安排。校各级教育行政

单位部门应高度重视,提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组织与宣传,为评价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各级部门要规范评价行为,做到充分论证,科学实施,不断增强本评价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实效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积极配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活动育人课程实施水平评价工作顺利进行。

三、评价依据和目标

活动育人课程实施水平评价依据是: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基[2001]17号)、《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教基[2001]28号)、《普通初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实施办法》(教体艺[2002]12号)和省教育厅《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鲁教基字 [2007]20号)等有关文件。评价目标是:以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以活动育人课程实施水平评价为切入点,运用现代教育评价理论和方法,全面评价我校活动育人课程实施状况,力求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目的。

四、评价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

活动育人课程实施水平评价要将导向作用放在重要位置,引导学校在课程实施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法律法规,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开全活动育人课程,开足活动育人课时,按照先进的教育理念实施活动育人课程,加强学生活动课程探究性和实践性作业,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

厅制定的有关学生作息时间的一系列规定,做到既不增加学生活动育人课程负担,又提高活动育人课程质量。

(二)系统性原则

活动育人课程实施水平评价是我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督导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和教育督导评估密切结合,要以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价作为主要内容,在评价理念、评价方式、评价功能上要侧重课程设置、课堂教学和学校活动安排等方面。

(三)科学性原则

活动育人课程实施水平评价要体现评价指标、评价标准、评价程序、评价手段的科学化,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要求,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要体现先进的课程理念,在指标设定、权重分配上要发挥积极的引领作用。要做到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对量化指标要进行充分论证,体现客观真实性,避免主观随意性。同时,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也要注意学校实际,运用发展性评价,促使我校活动育人课程办出特色。

(四)可操作性原则

活动育人课程实施水平评价要对评价标准、观测点和信息收集方法等做出准确而详尽的规定,增强评价的可操作性,有利于课程实施水平评价方案的普及运用,有利于学校完善课程设置、课程实施与评价等工作。

(五)激励性原则

活动育人课程实施水平评价的宗旨是通过评价加强学校活动育人课程管理,提高学校活动育人课程实施水平,因此本评价是合格性评价,评价结果要校内公示,按奖惩制度,不合格的要责令反思重修等,成绩优异的要给予相应奖励,起到督促激励性作用。

五、评价对象

活动育人课程实施水平评价的对象是我校全体师生,评价工作结束后,将根据对学校活动育人课程实施水平评价的结果,形成全校范围内活动育人课程实施水平评价报告。

六、评价信息采集

评价时可以通过以下多种方式方法采集信息: 1、听取各级各项活动育人课程实施情况汇报。 2、召开学校师生与学生家长座谈会。

3、查阅学校各级部门关于活动育人课程各项规章制度,课程实施与自我评价有关文件,教材与教辅资料等;教师活动育人课程业务档案(如学习记录、教案或教学设计、教研论文、著作、研究报告原文,公开课、优质课与主持或参加科研课题的证书等);学生成长档案、作业和成绩册等资料。 4、进行问卷调查。

5、实地查看各个活动育人课程校园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学校宿舍,以及体育、艺术、技术、实验、图书、网络等设施设备,校外设施资源的安全,便利情况。

6、随堂听课或观摩学生的各个活动育人课程开展现场等。

7、评价工作期间发布评价公告,接受来访、信件及通过网络提供的各种有价值的信息。

七、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 本方案的评价指标体系,

设有三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分为课程理念、课程开设、课程资源、课程实施、课程评价、课程特色共六项。一、二、三级指标和评价标准与要求,各有侧重,各项指标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三个品级。总评价结果以A、B、C、三个等级呈现,分别定量评级,并写出评语。

A:一级指标均达到优秀要求,二级指标均达到优秀要求,且三级指标必须达到良好以上要求。

B:一级指标均达到优秀要求,二级指标最多2项为良好,其余必须达到优秀要求,且三级指标必须都达到良好以上要求。

C:一级指标均达到优秀要求,二级指标最多5项为良好,其余必须达到优秀要求,并且三级指标必须都达到合格以上要求。

活动育人课程的评价对课程的实施起着重要的导向和质量监控作用。评价的目的功能、评价的目标体系和评价的方式方法都直接影响着课程目标的实现,影响着课程功能的落实。我校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地方课程评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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