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活动育人课程评价内容和实施办法 (一)活动育人课程内容 1、必修课程
(1)励志修身类:“五个一成长”、“朝阳读书”、“千名名家进校园”、“生活教育”、“人生规划与职业指导”等。
(2)活动体验类:“‘阳光60分’健身活动”、“社区服务”、“社团建设”、“传统节日教育”、“社区儿童俱乐部”等。
(3)实践探究类:科技创新活动等。
(4)心理疏导与家庭教育类:“亲子共成长工程”、“心理健康教育”、“八类特殊学生群体教育”等。
2、选修课程
学校自主研发或自主选择的特色课程——“公民养成与责任教育”。 (二)我校对活动育人课程任课教师要认真做好活动育人课程评价工作,对学生参与活动育人课程的学习情况做出适当的并能体现本课程特点的评价,可采用表格、问卷、评语、档案袋等方式,结合学生自评、家长点评一起进行,每学期期末要将评价情况反馈给学生和家长。
(三)学校对活动育人课程教师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价,每学年期末进行“校本课程优秀工作者”评比和“优秀校本课程组”评比。
(四)每学年活动育人课程专门负责处室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已有校活动育人课程进行绩效评估,从学生、家长、社会效益和学校规划及培养目标
等多角度出发,对每门课程的进一步实施和开展提出改进方案,同时根据课程实施情况进行相关调整。
我校活动育人课程的评价主要注重学生活动水平的评价,包括教师评价和学生自评互评两大部分。 1、学生自评互评
评价内容主要有:学习兴趣与参与态度、学生认知与技能、学习方法与思维习惯的养成、学习成果等方面,具体参看附表(一)。
2、教师评价
主要评价学生出勤情况、学习材料准备情况、课堂表现、作业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具体参看附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