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政策宣讲会讲搞
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 陈建农
二〇〇八年四月
一、土地问题与土地违法
1、土地违法的概念、特征
土地违法行为是指违法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作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行为。
特征:
一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即违法性。这是土地违法的形式特征。注意:由于调整土地关系的法律政策的变化而发生的情事变更问题。
二是侵犯了土地管理法律制度和土地管理法律关系,即具有社会危害性。这是土地违法的本质特征。
三是应当受到行政处罚,即具有受惩罚性。行政处罚、刑罚、民事制裁、党纪政纪追究。
土地违法法定原则:
凡一切违法和犯罪行为,均应由法律作出明确的禁止规定;对管理人而言:法未授权皆禁止,法有授权皆可行;对象对人而言:法未明禁皆自由,法有禁惩皆禁止。
法律责任:指违反法律规定的后果。有三个特点:违法
1
法定,责任法定,追究法定。
法律责任分为: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
2、土地违法的表现形式
按土地管理法和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禁止性规定有41条,涉及土地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的法条有33条,列举了50多种土地违法行为。按照应追究的法律责任,我们一般把这50多种土地违法行为归纳为19大类。对这19大类土地违法行为,法律都明确了应负的法律责任。另外,《刑法》规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土地违法行为实际上有20大类。
近三年来,我省土地违法呈上升态势:
三年土地违法1.184万件,面积13.18万亩,耕地7.22万亩,占54.8%。全省年均3946件,4.4万亩,耕地为2.4万亩。年均土地违法3946件,面积4.4万亩,耕地2.4万亩。
其中,工业用地件数占总数的20%,面积占总数的68.5%。
2
主要表现在:
一是以地招商、违规征收圈占集体土地。城镇建设、工业园建设用地面积较大。统计显示,05、06、07年三年,我省土地违法1.18万件,13.18万亩(耕地占54.8%),其中,工业用地占总面积的68.49%(占耕地的73.64%)。我省在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中,对333个各类开发区园区进行了清理,核减了222个,整合保留了89个,核定了四至范围。但一些园区存在着违规扩区、圈占土地等问题,一些地方不顾国家三令五申,擅自违规设立工业园区,圈占集体土地问题突出。
企事业单位违法用地所占比例 单位:公顷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总计 合 计 件数 涉及土地面积 耕地 件数 企事业单位 涉及土地面积 耕地 件数比 涉及土地面积比 耕地 3596 1033.69 702.94 4279 2804.8 1538 419 971 953 709.5 1741 3570 526.2 1032.8 1987.6 11.65% 22.69% 24.05% 68.64% 62.07% 72.10% 74.86% 67.15% 77.17% 3962 4950.99 2575.49 11837 8789.48 4816.43 7.22万亩13.18万54.80% 11837 亩
2343 6020.1 3546.64 19.79% 68.49% 73.64%
9.032343 万亩
5.32万亩
19.79% 68.49% 73.64%
通过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式违规用地。一些地方政府在没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情况下,盲目签订协议,擅自承诺向开发商提供大量土地开发。采用拆分手段,
3
化整为零批地。政府行为占主导地位。国土资源部2006年卫片执法检查结果,近两年的违法用地平均占新增建设用地总宗数的34%,有的地方高达80%以上。地方政府尤其是市、县级政府主导下的土地违法问题突出,从已经发生的案件看,性质严重的土地违法行为都与地方政府有关。2001年以来,我省根据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在合肥、淮南、淮北、芜湖和蚌埠开展了卫片执法检查。卫片检查结果反映的土地违法问题,引起高层的关注,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的开展。最新结果显示:
二是以租代征、以生态农业为名擅自改变农业用地从事建设。1999年确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但是,一些地方打政策擦边球,“以租代征”集体土地,建高尔夫球场、高档别墅。“以租代征”,规避依法审批、规避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安臵、规避依法缴纳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有的甚至连农用地转用手续都不办理,村组自己出租,还有的地方政府出面从农民手里租来土地后出租给企业。国土资源部关于坚决制止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紧急通知(国土资发(2005)166号),
三是违规出让土地、低价出让土地。地方主要领导擅自确定土地出让价格;协议出让经营性用地,假招拍挂、假投资,土地招拍挂按事先指定的开发商「量身定做」竞争条件;捆绑式出让土地等等。2002年是“土地黑幕”集中爆发的的一
4
年。在这一年里,全国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1.14万件,涉及土地面积28410.08公顷(其中耕地13481.76公顷)。处理结案105518件,涉及土地面积23910.71公顷(其中耕地10742公顷)。2001年,中纪委同监察部联合组织掀起一场土地监察风暴,周正毅等一批富豪纷纷在“圈地运动” 中倒下。2001年,国务院发布15号文件,明确提出经营性用地“必须”采用招标的方式进行。2002年,国土资源部出台11号令《招标拍卖办法》,具体规定了经营性用地的取得方式。很多地区并没有完全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领导批条的情况仍然存在。到2002年为止,全国实行招标方式出让的土地仍只占总数的15%,全国仍有90%的土地没有进入市场。中纪委发出文件,明确提出,在土地问题上,“无论是否存在钱权交易行为,市长批条都是违纪的。
四是城市周边、城郊结合部非法转让土地等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有的地方打着建设新农村的旗号,圈占良田。有的企业以投资名义先控股,规避增值税、契税,再转手倒卖而从中渔利。
五是一些地方存在土地闲臵问题。
--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资源相对不足,人口多,人均资源不足是我国的基本国情,耕地减少与人口增长的逆向发展趋势,加剧了人地矛盾。由于人地矛盾的客观存在,土地违法也将长期存在。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