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因素考虑放坡,放坡系数暂定为1:0.8开挖,并派人观测四周土坡情况,以防坍塌,危及相邻的安全及做好周边围蔽防护工作。
开挖基坑不得挖至设计标高以下,暂挖至地基标高以上暂留200mm土一层不挖,以避免破坏原基土密实度,等破完桩以砼后,再用人工铲挖至地基设计标高,并用夯土机夯实整平,用C15砼浇筑垫层100厚。
机械开挖不到的土方,应配合人工随时进行修整挖掘。开挖时应先沿灰线直边切出坑边廓线。开挖到距坑底500mm以内时,测量人员应用水准仪测出距坑底500mm水平线;在坑壁上钉水平标高小木橛。在挖至接近坑底标高时,再用水准仪测量核准标高,随时复核以防超挖最后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检查距坑边尺寸,确定坑基标高,坑周边位置据此修整,最后清除坑底土方、修底铲平,进行质量检查验收隐蔽。开挖基坑时应注意边坡的稳定,定期观测对周围道路市政设施和建筑物有无不利影响。同时,应注意坑壁的稳定情况,必要时可适当设置支撑,应在坑外侧围以土堤或开挖沟槽防止地面水流入,施工时应加强对支撑,土堤的观测检查。当基坑内积水时,挖排水沟引集水,及时用水泵抽走。
在施工时,应合理安排工序和施工技术交底工作,以防错挖或超挖,施工场地应根据需要安装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以置明显标志,并用钢管架设围蔽四周。
基坑开挖到设计要求的标高后,必须经质检、设计,监理人员实地勘查钎探,现场验槽,确保满足要求。检测合格、隐蔽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