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濮政法文[2011]17号
关于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 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 建立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的通知
各县(区)委政法委、市直政法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政法系统“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扎实推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按照省委政法委统一部署,结合“一创双优”活动要求,经研究决定,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建立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 1 —
下:
一、建立基层联系点的时间、对象和范围 1、联系时间:从2011年4月全市“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启动至2012年3月底活动结束。
2、联系点领导: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
3、联系点范围:联系一个基层政法单位,特别是窗口执法单位。
二、主要任务
1、开展调查研究。联系点领导要经常深入联系点,摸清联系单位的基本情况,了解掌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对联系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提高联系点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加强工作指导。联系点领导要指导联系点加强学习,紧密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结合“一创双优”的要求,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 2 —
开展;要指导联系点注重查摆,广泛征求意见,切实找准广大政法干警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司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指导联系点把整改实践贯穿整个活动始终,根据查摆出来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意见,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可操作性强的措施,认真加以整改;要指导联系点及时总结推广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抓好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3、抓好督促检查。联系点领导要及时了解掌握联系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不定期地督促检查各个阶段、各项任务的落实,防止活动走过场、出偏差。要重点检查和督促联系点是否严格对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方案,扎实开展好每个阶段的工作;是否紧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对照创先争优标准,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组织建设等方面取得实效。
4、解决实际问题。联系点领导要指导联系点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制定发展措施,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
— 3 —
取民意,协调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执法作风的转变和执法水平的提高,促进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使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政法机关的新变化、新气象。
5、推动工作开展。联系点领导要指导联系点把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同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创先争优活动和全市“一创双优”活动结合起来,同加强政法机关党的建设结合起来,同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动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的深入开展,不断提升公众安全感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充分认识做好联系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带头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督促检查、总结经验,坚持做到把好做法示范在点上、把好经验推广到面上,把问题解决在点上、把效果传导到面上,努力把联系点办成示范点。
— 4 —
2、联系点的建立要充分考虑代表性、广泛性,尽量扩大联系点的覆盖面,避免重复、交叉建立,积极发挥联系点的示范、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各联系点要积极配合,定期向联系的领导同志汇报活动开展情况,取得支持,并将领导同志深入联系点工作情况、工作经验及时报送市委政法委。
3、各单位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为本级领导干部到联系点开展工作搞好协调服务,及时了解联系点活动开展情况,指导联系点认真落实领导的指示和要求,及时与上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工作开展情况,协调媒体对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宣传报道。为了加强工作沟通和协调,各单位要确定一名负责同志作为联系人,为领导干部到联系点开展工作做好联络协调工作。
各单位要尽快建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基层联系点,并迅速开展工作。4月25日前,各县(区)委政法委和市直政法部门将《全市政法部门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情况一览表》及联系人报市委政法委政治部。每季度5日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