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统称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29 BST-3 有害微生物及病毒分类 类别 危害程度 代表性微生物及病毒 1 高度危害性
鼠疫耶尔森氏菌、霍乱弧菌(包括 EL-tor 弧菌);
天花病毒、黄热病毒(黑毒株)、新疆出血热(克里米亚刚果出血热) 病毒、东、西方马脑炎病毒、委内瑞接马脑炎病毒、拉沙热(Lassa)病毒、 马堡(Marburg)病毒、埃波拉(Ebola)病毒、猴疱疹病毒(猴 B 病毒); 粗球孢子菌、荚膜组织胞浆菌、杜波氏组织胞浆菌? 2 中度危害性
土拉弗郎西丝氏菌、布氏菌、炭疽芽胞菌、肉毒梭菌、鼻疽假单胞菌、 类鼻疽假单胞菌、麻风分枝杆菌、结核分枝杆菌?
狂犬病病毒(街毒)、森林脑炎病毒、流行性出血热病毒、国内尚未发 现病人在国外引起脑脊髓炎及出血热的其它虫媒病毒、登革热病毒、甲、 乙型肝炎病毒;
各种立克次氏体(包括斑疹伤塞、Q 热);鹦鹉热、乌疫衣原体、淋巴 肉芽肿衣原体;马纳青霉、北美芽生菌、付球孢子菌、新型隐球菌、巴西 芽生菌、烟曲霉、着色霉菌? 3 低度危害性
脑膜炎奈瑟氏菌、肺炎双球菌、葡萄状球菌、链球菌、淋病奈瑟氏菌 及其它致病性奈瑟氏菌、百日咳博德特氏菌、白喉棒杆菌及其它致病性棒 杆菌、流感嗜血杆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埃希氏菌、小肠 结肠炎耶尔森氏菌、空肠弯曲菌、酵米面黄杆菌、付溶血性 弧菌、变形 杆菌、李斯特氏菌、铜绿色假单孢菌、气肿疽梭菌、产气荚膜梭菌、破伤 风梭菌及其它致病梭菌;钩端螺旋体、梅毒螺旋体、雅司螺旋体? 乙型脑炎病毒、脑心肌炎病毒、淋巴细胞性脉络丛脑膜炎病毒以及未 列入一、二类的其它虫媒病毒、新必斯(Sindbis)病毒、滤泡性口炎病毒、 流感病毒、付流感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腮腺炎病毒、麻疹病毒、脊髓 灰质炎病毒、腺病毒、柯萨奇(A 及 B 组)病毒、艾柯(ECHO)病毒及其它肠 道病毒、疱疹类病毒(包括单纯疱疹、巨细胞、EB 病毒、水痘病毒)、狂 犬病固定毒、风疹病毒;
致病性支原体;黄曲霉、杂色曲霉、梨孢镰刀菌、蛙类霉菌、放线菌 属、奴卡氏菌属、石膏样毛癣菌(粉型)、孢子丝菌? 4 微度危害性
生物制品、菌苗、疫苗生产用各种减毒、弱毒菌种及不属于上述三类 的各种低致病性的微生物菌种?30 第四章 实验动物生物安全管理
第 29 条 实验动物引种:由学校实验动物中心负责统一协调引进?单位及个人引进的种用 实验动物应当报学校实验动物中心备案,引进种用实验动物应当具备完整的品种、品系名称、 遗传背景、微生物控制等有关资料?
第 30 条 实验动物保种:学校实验动物中心负责学校范围内的实验动物保种和种用动物 供应,负责对动物定期进行质量检测?该中心所提供的种用动物必须附标明品种品系、遗传背 景、微生物控制的动物等级等方面的材料?
第 31 条 实验动物繁育:从事实验动物繁育工作时,应当取得广东省科技厅核发的《实验 动物生产许可证》?实验动物工作人员应当持有《实验动物技术人员岗位资格认可证书》?对
于不同来源、品种、品系的实验动物,必须分开饲养?繁育方法必须符合实验动物微生物学、遗
传学标准,并有微生物学、遗传学监测控制报告和繁育记录?实验动物繁育单位必须建立严格 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有相应的监督保证措施?
第 32 条 动物运输:运输实验动物时,所使用的转运工具和笼器具,应当符合所运实验动物 的微生物和环境质量控制标准?不同品种、品系、性别和等级的实验动物,不得在同一笼盒内 混合装运?
第 33 条 动物的进口与出口:学校所属单位和个人需进口或出口实验动物时,应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办理,报学校实验动物中心备案?
第 34 条 使用实验动物进行动物实验时,须取得广东省实验动物监测所核发的《实验动 物环境设施合格证书》 ,动物实验环境设施应当符合相应实验动物等级标准的要求,屏障环境进
行SPF级、清洁级的大、小鼠等小动物实验,普通环境主要进行兔、猫、狗、猴等大动物实验
?使用合格的饲料、笼具、垫料等用品?涉及传染性、中毒性、放射性、致癌性、致突致畸及 致死性实验等应有特殊要求的动物实验室,应根据生物安全防护的要求进行建筑或改造,按照
有关规定执行?感染动物实验室的有关生物安全要求详见附录2?
第 35 条 利用实验动物从事研究活动时,须取得广东省科技厅核发的《实验动物使用许 可证》,按照使用许可证许可范围从事动物实验工作?31
第 36条 不同品种、 不同等级和互有干扰的动物实验,不得在同一实验间进行,同一来源、 相同品种、品系而用于不同实验目的动物实验,也不得在同一实验间进行?
第 37条 动物实验中所使用的实验动物必须由动物供应部门提供 《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 明》,严禁从无《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明》的单位或从农贸市场购买动物作为实验动物?动物 实验单位在实验结束须向实验者提供《动物实验设施应用证明》?
第 38条 生产和使用的实验动物,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GB 14922.2-2001关于 《实验动 物微生物学等级及监测》的要求进行检疫和传染病控制(详见附录3)?
第 39 条 从饲养室和实验室外引入实验动物时,必须实行隔离检疫(见附表 1~6)?经检 疫合格的,才可繁养、使用;从境外引进实验动物时,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 检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不得从具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
疫区引进动物?
第 40条 引进野生动物时,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引迸单位在原 地进行检疫,确认无人畜共患病并取得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证明后方可引进?
第 41 条 生产和使用实验动物中,发生传染病流行时应对饲养室和实验室内外环境采取 严格的消毒、杀虫、灭鼠措施?同时要封锁、隔离整个区域?解除隔离时应当经消毒、杀虫、 灭鼠处理?发生实验动物烈性传染病时,要立即向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报告,并视具体
情况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发生人畜共患病时,除立即报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外,还必
须立即报当地卫生防疫部门,采取紧急措施,防止疫情蔓延?对有关人员要进行严格检疫、监护 和预防治疗?
第 42 条 使用实验动物期间,应该善待动物,手术时进行必要的无痛的麻醉?实验动物的 尸体必须放置在校实验动物中心动物尸体处理间,后由爱卫会进行无害化处理?32 附录2 感染动物实验室生物安全(ABSL)的要求
动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设施应参照 BSL-1~BSL-4 实验室的相应要求,还应考虑对动 物呼吸、排泄、毛发、抓咬、挣扎、逃逸、动物实验(如染毒、医学检查、取样、解剖、检验
等)、动物饲养、动物尸体及排泄物的处置等过程产生的潜在生物危害的防护?应特别注意对 动物源性气溶胶的防护,例如对感染动物的剖检应在负压剖检台上进行?
应根据动物的种类、身体大小、生活习性、实验目的等选择具适当防护水平专用于动物 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生物安全柜、动物饲养设施、动物实验设施、消毒设施和清洗设施等?
实验室建筑应确保实验动物不能逃逸,非实验动物(如野鼠、昆虫等)不能进入?实验室设计 (如空间、进出通道等)应符合所用动物的需要?
动物实验室空气不应循环?动物源气溶胶应经适当的高效过滤和(或)消毒后排出,不能进 入室内循环?
如动物需要饮用无菌水,供水系统应可安全消毒?
动物实验室内的温度、湿度、照度、噪声、洁净度等饲养环境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 求?
一、ABSL-1 实验室 适用于饲养大多数经过检疫的实验动物(灵长类除外),以及专门接种 了危害程度第四类的微生物(见第三章表1)的动物? 1.标准微生物学规范
(1)实验人员从事实验工作,需由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并决定限制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实 验室?
(2)工作面每天消毒一次,并及时对溅落活微生物的材料进行消毒? (3)采用机械吸液装置,禁止用嘴吸液?
(4)在实验区内禁止饮食、吸烟、处理隐性眼镜及化妆,食物应存放在专用的储藏柜或冰 箱内,保存食物的柜子或冰箱应放置在实验区以外? (5)实验人员离开实验室之前均应洗手?
(6)所有污染的液体或固体废弃物在处理前应去除污染?感染动物尸体需用防漏、有盖 容器运出并焚化?33
(7)所有操作均应按规程仔细小心进行,使气溶胶的产生减至最低限度? (8)动物饲养区的门需能自动关闭、向内开启,平时保持关闭状态? (9)实验室应有防昆虫及鼠类的措施? 2.特殊规范
(1)需告知进入实验室人员潜在危害,符合特定要求人员方能由负责人批准进入? (2)实验室要制定生物安全手册?供需要进入的工作人员阅读并按程序执行? (3)建议穿长工作服,以防止污染?动物房工作服不能穿到其它实验区域?
(4)需运至实验室外进行消毒处理的污染材料,应装入坚固、密闭的容器? (5)动物用笼架具可用手洗及机洗? 3.防护设备
ABSL-1一般不要求使用专用防护设备? 4.实验室的设施
(1)实验室设计与建筑应便于清洁?
(2)实验台表面不透水,耐酸、碱、有机溶剂、并耐热?
(3)实验室设备坚固?实验台、柜及设备之间的空间应有适当距离便于清洁? (4)实验区及动物饲养区应设洗手池? (5)如实验室有可开关的窗子应装上纱窗?
(6)实验室空气直接外排,不得再循环或回流至其它动物饲养区? 二.ABSL-2 实验室
适用于对人及环境有中度潜在危险的微生物和动物实验操作? 1.标准微生物学规范
ABSL-2的标准微生物学规范同 ABSL-1? 2.特殊规范
ABSL-2实验室的特殊规范,除满足 ABSL-1要求外:还应注意
(1)实验室负责人应确定进入实验室人员的资质?在一般情况下应禁止高度易感人群,如 孕妇或免疫受损人员进入?34
(2)操作传染性物质的实验室,要有进入实验室的特殊规定(如进行预防接种)?在进入动 物实验室实验区的门上标明“生物危险”的警告标志,包括通用的生物危险标志,标明传染性物
质种类、实验室负责人或其他人姓名、电话、以及进入实验室的特殊要求? (3)工作人员需进行意外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理方法的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 (4)由于泄漏或事故导致传染性材料明显暴露时,应立即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应按规定 进行医学评估、检查及处理,并保存书面记录?
(5)注射及吸取传染性液体应使用针头固定的注射器或一次性注射器? (6)要特别注意防止经皮肤感染,尤其是要避免被动物抓、咬伤? (7)废物在处理前应去除污染?
(8)笼具需经高压灭菌或去污后方可洗涤? (9)与实验无关的动物不允许放在实验室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