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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放炮时坚持使用水炮泥和洒水降尘。
3、放炮后对距工作面30m范围内巷道周边进行冲洗。 4、工作面坚持装煤(岩)洒水除尘。
5、从供水管路上接防尘水幕:水幕布置在回风石门开口处,沿巷道轮廓布置,安装防尘水幕时,喷条距离巷顶不能超过50mm,喷咀方向垂直巷道路线安装,放炮时、出沙时必须开启巷道内防尘水幕,水幕要能封闭全断面,灵敏可靠且雾化好。必须保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四节 防灭火
该掘面防尘水可同时用作消防水,并沿巷布置,临时机电峒室配有灭火器和防火沙池可以直接灭火,防火水源利用防尘水源。
掘进巷道所用的电缆、风筒均属矿用阻燃性质,该掘进头配备专用馈电开关和检漏继电器,一旦发生漏电、电缆着火等事故时,馈电开关动作会立即切断供电电源,阻止了火势的蔓延。
凿岩机油要妥善保管,放在专用油桶内,用后封盖加锁,废弃油、各种包装纸要及时清理出井。
第五节 安全监测系统
一、便携式甲烷报警仪的配备和使用:
1.值班矿长、队长等《规程》规定的9类人下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报警仪,对其分管范围内的瓦斯进行不间断的监测,如有报警现象(瓦斯报警值为1.0%)必须进行处理。
2.爆破工下井担任爆破工作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在爆破地点发现瓦斯浓度大于或等1%时严禁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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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班的班组长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并把常开的报警仪悬挂在掘进工作面5m范围内无风筒一侧,当报警时,必须停止工作,进行处理。
4.机电维修工下井担负机电设备维修工作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在工作地点20m范围内检查瓦斯气体浓度,有报警现象时,不得通电或检修。
二、瓦斯传感器及瓦斯断电仪的配备和使用:
1.掘进工作面及回风流中设置甲烷传感器,且符合如下规定:①瓦斯传感器,安设在距迎头不大于5m的巷道内,其瓦斯CH4报警浓度:T1≥1.0%,瓦斯断电浓度:T1≥1.5%;CH4复电浓度:T1<1.0%,断电范围:掘进工作面及回风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②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设置甲烷传感器,安设在距回风口不10-15m的巷道内,其瓦斯CH4报警浓度:T1≥1.0%,瓦斯断电浓度:T1≥1%;CH4复电浓度:T1<1.0%,断电范围:掘进工作面及回风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③瓦斯传感器应布置在巷道的上方,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帮不得小于200mm。
2.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应设置设备开停传感器,被控制设备开关的负荷侧应设置馈电状态传感器。
3.安全监测装置必须调试合格,瓦斯传感器每隔7天要检查调校1次,确保灵活可靠。调试校验工作必须由经专门培训的通防科监测维修人员负责。监测维修人员必须每班对管辖范围内的监测系统进行一次检查、校验,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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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安全监测系统
第六节 供电系统
该掘进工作面施工中,电源来自采区变电所,供电方式为集中供电,经KBZ-400开关50mm2橡套电缆接至QBZ-80开关,再用不同平方电缆,经过综合保护开关,供迎头各机械设备用电,电缆要吊挂整齐,电缆钩每3m一个,电缆的垂度不大于50mm。配电点设置在距迎头100m以外的安全地点,必须采用风电闭锁检漏继电器等设备。
供电系统:地面配电室→主井→运输上山→采区变电所→运输上山→迎头
电气设备配备表 序号 设备、工具名称 1 2 局部通风机 固定式空压机 规格型号 YBT-2×11 JN90-20/8-Ⅱ 单位 数量 台 台 2 1 备注 地面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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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凿岩机 耙沙机 YT-28 ZWY-60 30L 台 台 3 1 1台备用 第七节 排水系统
该巷道所通过的区域无老空区,对施工构不成威胁。但在汛期,顶底板会出现少量涌水。
正常涌水量:不大于2m3/h
排水系统:迎头→回风上山→运输大巷→主水仓→地面。
第八节 运输系统
1)出矸:迎头→回风上山→运料绕道→运输上山→运输大巷→主斜井→地面。
2)运料:主斜井→运输大巷→运输上山→运料绕道→回风上山→碛头。
第九节 通讯系统
本工作地点后50米安设电话,并入整个矿的电话通讯系统,直接和风井、地面配电室、矿调度室等重要地点相互直接联系。
第十节 煤质管理
1、建立健全由队长、跟班班长到全体工人全方位的煤炭管理体系,提高全员煤质管理意识。
2、调度中心要定期取样检查煤质,及时指导施工队的煤质管理工作。
3、巷道原则沿顶板施工,禁止随意改变巷道腰线。过断层、地质构造、薄煤带需要破顶时,采取分装分运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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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顶板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防止片帮、冒顶影响煤炭质量。 5、加强煤层注水和巷道涌水管理,保证水路畅通,严禁矿车装水煤。
6、井下废旧坑木、旧工作服、塑料袋、刮板配件、链子等不得混入煤中,必须妥善保存,集中处理。
7、实施煤质管理与结构工资挂钩制度,提高质量效益意识。
第七章 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节 现场管理制度
1、工作面交接班制度
在进行手上交接班必须具体做到四交:“交任务、交质量、交安全、交措施”,使下一班主动工作。
1)现场跟班的瓦检员、放炮员及班长必须在现场进行交接班,交班人员必须向接班人员交清本班机电设备运行情况、前探梁使用情况、金属支架架设情况等安全生产运行、隐患处理及工程质量把关情况;接班人必须主动检查、否则自行负责。在交接班中不能现场处理的问题,必须及时向当班安全员或带班矿领导汇报解决。
2)当班安全员、带班矿领导在向下一班接班人员进行交接班时,必须交接清楚本班的安全、工程质量情况,本班存在问题的处理方法和注意事项。
3)在交接班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无处理措施和办法不得进入掘进工作面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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