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管理体系认证合同 文件编号: MSF11-04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合 同
MANAGEMENT SYSTEM CERTIFICATION CONTRACT
合同编号:
Ref. No.
甲方:
Party A
地 址:
Address
传 真:
Fax
电 话:
Telephone
法人代表:
Legal Representative
联系人:
Contact Person
乙方: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Party B: CHINA QUALITY CERTIFICATION CENTRE
地 址:
电 话:
Telephone 法人代表:
Legal Representative:
传 真:
Fax
传 真:
Fax
联系人:
Contact Person
地 址:
Address
电 话:
Telephone
版本:2005版
发布/修订日期:2005-01-01 第 1 页 共 6 页
文件名称: 管理体系认证合同 文件编号: MSF11-04 体 系 认 证 合 同 条 款
第一条 根据 委托,乙方将对甲方建立的:
? 质量管理体系 ? 环境管理体系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HACCP) ? QS-9000质量管理体系 ? 进行认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就认证审核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二条 经双方商定本合同所覆盖的认证范围是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信息以现场审核期间确认的内容为准。 第三条 经双方约定的审核依据是:
? ISO9001- ? ISO14001- ? GB/T28001-
? 国际食品法典《食品卫生通则》CAC/RCP1-1969,Rev.3(1997); HACCP体系及其应用准则 Annex to CAC/RCP1-1969,Rev.3(1997) ? QS-9000:第三版/ISO900 :94;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依据《质量体系要求/QS-9000第三版》附录B-“质量体系认证机构实施细则”开展认证工作
版本:2005版
发布/修订日期:2005-01-01 第 2 页 共 6 页
文件名称: 管理体系认证合同 文件编号: MSF11-04 ? 甲方按上述标准建立的体系手册及有关文件 ? 有关法律法规文件 ? 其他
第四条 本合同涉及的审核费用依据为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计价标准。审核费用的详细内容见本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的本中心报价单。审核所发生的食宿费和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费用支付方式:
1、初次审核/复评:审核前支付 ,审核后支付 。 2、监督审核费于每次监督审核前支付。 3、具体费用详见“管理体系认证报价单”。 第六条 甲方责任和权利
1、始终遵守认证的有关规定; 2、建立并充分运行相应的体系;
3、体系运行至少三个月后,方可实施正式审核; 4、按乙方要求提供相关管理体系文件; 5、按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6、提供审核所需的工作条件;
7、向乙方提供真实充分的信息和记录; 8、按合同约定及时获得认证证书; 9、正确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10、宣传认证结果时不应损害乙方的声誉;
11、在乙方要求时,向乙方提供所有甲方收到有关投诉的记录和依据体系标准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所采取的纠正措施的记录。甲方在收到投诉时,确定不符合产生的原因,包括组织的管理体系中存在的任何潜在(倾向性的)因素,并在适当时报告乙方。
12、在获证后维持体系持续有效;
13、当管理体系标准或法律法规有要求时,应接受相关机构的见证审核,向特定机构提交信息和报告;
版本:2005版
发布/修订日期:2005-01-01 第 3 页 共 6 页
文件名称: 管理体系认证合同 文件编号: MSF11-04 14、在证书有效期内,接受并配合乙方实施监督审核及按规定缴纳监督审核费用。 第七条 乙方责任和权利
1、 严格遵守国家各种管理体系认证的法律法规,客观、公正地为甲方提供认证服务; 2、 向甲方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及有关公开性文件; 3、 在签订合同后委派有资格人员组成审核组实施审核; 4、 及时出具文件审核报告;
5、 向甲方及时提交审核计划,按约定时间实施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 6、 遵守公正性与保密声明;
7、 及时向甲方颁发认证证书并在媒体公布甲方名录;
8、 甲方获证后定期对其体系实施监督审核和按期实施复评换证。
第八条 如在审核进程中发现足以导致不推荐注册的严重不符合项,经甲方同意,可以暂停审核,甲方进行全面有效纠正后,乙方可安排一次重审。相关费用由甲方支出。 第九条 如甲方中途提出终止审核,若非乙方的责任,甲方仍应支付全部费用。
第十条 乙方审核组对甲方的管理体系审核合格并跟踪验证后,在30天内向乙方推荐认证注册,经评定合格并批准后向甲方颁发体系认证证书,乙方将定期在媒体上公布甲方名录。 第十一条 甲方如对审核过程、审核行为或审核结论有异议,可与审核组长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甲方可于现场审核结束后30天内向评审中心、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提出书面投诉或申诉。如对上述机构的决定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中国国家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提出复议。
第十二条 在证书有效期内,甲方应建立程序,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于情况发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通报乙方,乙方视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包括调整对甲方认证监审时间、方式及有关内容、暂停或注销认证证书等):
a) 体系的重大变更,包括组织结构、基础设施、运作程序变更;
b) 获证组织关闭、所有权转移,包括企业的合并、收购或合资;(QS-9000适用,
如违反此条款将被视为严重不符合,并须进行一次现场审核,相关费用由甲方
版本:2005版
发布/修订日期:2005-01-01 第 4 页 共 6 页
文件名称: 管理体系认证合同 文件编号: MSF11-04 承担)
c) 发生质量/环境/安全重大事故及处理措施; d) 顾客/相关方重大投诉;
e) 重要技术管理人员流失导致体系有效性下降; f) 不合格品召回及处理;(适用于HACCP) g) 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事件;(适用于HACCP)
h) 以“产品类别”表述的认证范围中,产品具体品种的变更; i) 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变更信息;
j) 甲方收到了三大汽车公司的“Q-I废止”、“需要改进”、“新业务的质量保留 ”
的通知(适用于QS-9000) k) 其他重要信息。
第十三条 当甲方提出证书内容变更时,乙方将于接到变更申请的一个月内通知甲方应采取的必要措施。并对甲方进行换证审核。
第十四条 如果甲方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将按规定暂停认证证书的使用,并要求其限期纠正,纠正后乙方将通知甲方允许继续使用认证证书:
1、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在商定期内未予纠正的; 2、未按时支付审核、监督及相关费用的;
3、出现投诉及事故,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如产品质量、环境影响、健康安全等)的; 4、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监督审核的。
第十五条 甲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将注销其认证/注册资格:
1、甲方提出申请的;
2、甲方在第十四条中规定的期限满后未纠正的; 3、 在证书有效期满后不再申请复审换证的; 4、 发生事故并导致严重后果的;
5、 违反双方合同,或对乙方声誉造成严重损害的。
第十六条 乙方承诺对甲方审核中了解到的情况以及甲方非公开性的资料予以保密。
版本:2005版
发布/修订日期:2005-01-01 第 5 页 共 6 页
文件名称: 管理体系认证合同 文件编号: MSF11-04 第十七条 合同双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对方。
第十八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使另一方利益受损失的,责任方应承担赔偿,赔偿的实施由协商解决。
第十九条 乙方将通过现场审核收集代表性客观证据进行判定,如因甲方未按管理体系运行或因甲方过失造成自身的损失乙方不予负责。
第二十条 在本合同实施中发生的争议,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提交合同仲裁机构解决,如仍不能解决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提出诉讼。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证书作废之日失效。证书有效期到期前乙方将为甲方实施复评换证,相关费用以重新报价双方确定。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同意通过补充件予以规定,补充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一份交乙方财务作为结算依据。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授权签约人 (盖章) 日期:
乙方: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授权签约人: (盖章) 日期:
版本:2005版
发布/修订日期:2005-01-01 第 6 页 共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