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意健险经营销售手册
一、意健险发展策略
第一节 产品销售策略
建工险产品销售策略 借款人产品销售策略 极短险产品销售策略 车驾意产品销售策略 境外产品销售策略 新动力产品销售策略 卡式产品销售策略
第二节 机构销售策略
第三节 渠道销售策略 车行销售策略 综合开拓销售策略 直销/县域销售策略
意健险发展策略:
2010年沧州意健险经营目标481万, 综合成本率91%;。2010年意健险发展四大策略:渠道、产品、机构、业管销售策略。
1.2010年意健险产品机构(六大核心产品、团单)
六大核心产品:建工、小额信贷、极短、境外、车驾意、新动力; 团单
2.培育各地市场基础,巩固发展平台; 意健险占比机构总保费4%以上;
分类支持机构发展优质业务,80%以上机构完成目标; 每个机构意健险经营均盈利;
第一节 产品销售策略:
秉承优化产品结构策略,提升盈利能力;大力推广“六大核心产品”发展; 贯穿全年推广“成长新动力”,使之成为基础平台,提升商业客户积累数量;把 “成长新动力”作为全面发动传统渠道的利器; 适度发展自助卡业务,改善经营品质; 一、建工险产品核保规则:
1、适用条款名称:《平安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Y506) 2、投保对象
1)施工人员在8人以上的施工单位及其它合法团体,对于设计施工单位资级为乙级、丙级或三、四级项目,控制承保。
2) 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16—60周岁。
3) 行业统一承保、行业代理或大中型建筑工程项目可采取本险种的方式承保。 4) 非以上范围的项目须采用《平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承保。
5) 建工险记名问题:考虑到建工险业务的特殊性,保监会同意建工险业务如选择建筑面积
或工程造价时,在投保前以不记名方式投保,但必须在施工开工后,将施工人员名单(工资单)作为附件形式作为投保单的附属资料一并归档处理。 3、保险费计收
1)保险费有三种计收方式(见费率表),由合同双方选定一种: a保险费按被保险人人数计收。
b保险费按建筑工程项目总造价计收,并根据每年度收支情况确定年度保险费率标准,
由保险人在每年初予以公布。保险期满后仍需办理续保手续的,可根据续保年度所公布的费 率标准交纳保险费。
c保险费按建筑施工总面积计收,并根据每年度收支情况确定年度保险费收费标准,由 保险人在每年初予以公布。保险期满后仍需办理续保手续的, 可根据续保年度所公布的费 率标准交纳保险费。
2)保险费由意外伤害保险费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两部分构成,分别适用各自的费率进行计算。
3)保险期间不足一年的按短期费率标准交纳保险费。
4)投保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保险人调整费率的,本保险合同续保时将根据续保生效当时的费率重新计算保险费。
5)施工企业因各种客观原因造成工程停顿,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向保险人申请暂时中止保险合同。保险人审核确认后,本保险合同自保险人接到书面申请的次日零时起中止。在保险本合同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工程重新开工后,投保人可书面申请恢复本保险合同效力,自保险人确认同意后的次日零时起,合同效力恢复,但累计有效保险期间不得超过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
6)低于1000万元工程或建筑面积低于10000平方米,以1000万元或10000平方米为基数计算保费或按建筑工人人数实行记名投保。 4、核保权限
1)分公司权限:(详见工程项目分类表:附件1)
(1)A、B类业务由分公司集中核保;三级机构如有C、D类业务需提前与分公司沟通,上报业务签报及相关工程明细资料供总、分公司进行风险的审核,待分公司与总部沟通同意并批复后方可进行出单等相关工作。
(2)建工险产品最高费用(批减+手续费)≤40%;
(3)在楼宇类业务中,鼓励承保市区及中心区域民用建筑、市政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业务;对高度在10层以上20层以下楼宇且施工资质落后的业务需选择性甄别;
(4)对工程造价在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下或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以下的业务要严格筛选风险,谨慎承保; 2)中心权限:
(1)符合附件1:《建工险CD类报价模型》C1、C2、C6、C7类业务,由分公司上报、中心审核通过。 (2)禁止承保类
A、除机械或爆破拆除外,单纯人工拆除项目;
B、个人建房;
C、小于2000万元D类及隧道工程;
D、乙级以下施工资质、在县域以下区域的施工项目。 3)总部集中:
以下工程类型各二级机构须逐单上报总公司审核,由总公司统一报价: (1)不符合分公司及中心权限的C、D类; (2)免安监; (3)室外装修;
(4)三级及相同资质以下承包商承建业务。 5、 上报要求:
C、D类业务的以下资料必须在AHS系统中作为附件上传,其中《建工险业务核保超权限上报签报》为建工险业务专用上报签报。
(1)施工合同中有关工程概况、工程量清单、地址水文的资料,以及由施工方盖章的施工合同页面,由初审岗扫描上传;
(2)《建工险业务核保超权限上报签报》由分公司核保人上传。
附件1:工程项目分类表: 工程代码 A 工程类型 楼宇类 项目类型 A1、50层以下标准建筑结构的居民楼、学校、写字楼及其他楼宇桥梁; A2、50层以上复杂结构建筑的医院、宾馆、居民楼、学校、写字楼及其他 B B1、工业建筑、钢结构,较大跨距的棚、仓库等; B2、飞机场、体育馆、展览馆等各种大跨距场馆; 工业建筑及B3、整修、维修和翻新的建筑物; 市政工程类 B4、城市中的供水、供气管道、管线工程; B5、输油、输气管道及管线工程; B6、灌溉引水工程(含沟渠、井等)。 C1、高速公路; C2、非高速公路; C3、桥梁、高架桥、单跨小于50m; 公路、铁路、C4、桥梁、高架桥,单跨50m和200m之间; 桥梁、隧道类 C5、桥梁、高架桥,单跨大于200m; C6、铁路; C7、地铁; C8、隧道。 C D D1、水电站及电力电网铺设工程; D2、港口、码头(独立合同); D3、防浪堤(独立合同)、防洪工程等; 水利水电类 D4、围垦工程; D5、高塔、烟囱; D6、基坑工程、地基、基础工程; D7、采矿工程。 6、单证管理
1)投保单、批改申请书齐全,投保单、批改申请书必须为原件,若记名投保需提供被保险人名单;
2)投保单、批改单、被保险人名单必须有投保人盖章或签字、核保人签字并注明审核日期; 3)施工合同中有关水文资料、工程概况、工程量清单资料必须提供,施工合同首页必须有施工单位盖章;
4)以上投保材料须集中到三级及以上机构归档,指定单证管理员归档,仅供单证检查、业务审核使用且需台帐登记,此外不允许借用;
6) 以上内容与附件2《建工险业务核保超权限上报签报》一致、完整且有效,三级机构市
场营销部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公司将进行月度抽查、季度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机构将给予全省通报。 7、契约要求
1. C、D类业务要求以下材料作为AHS系统附件上传:
(1)施工合同中有关工程概况、工程量清单、地址水文资料,且需提供施工方盖章的施工合同页面,由初审岗上传;
(2)《建工险业务核保超权限上报签报》,由分公司核保人上传。
2. 除A、B类可按建筑面积厘定费率外,其他工程必须按工程造价计算费率; 3. 工程地址精确到市/县/区/路;
4. 记名投保业务需在AHS系统里将被保险人名单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依据工程造价或建
筑面积承保的,保险期间与工程审批期间一致,中途因故暂停工程的,应由投保人书面申请保险期间中止,复工后书面申请保险期间复效;合同期满时工程仍未竣工的,须经建筑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延长工程期限,对于因增加工程项目或增加工程造价的,须按增加的部分计收保费而延长保险期间,保险期间将延续至续保约定的工程预期竣工验收合格日二十四时止;按工程造价或建筑面积承保的,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则自行终止。 二、小额信贷渠道:
(一)小额信贷产品销售模式: 1、合作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