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资料)法律文书写作

2019-05-27 16:36

单项选择题

1.1.民事诉讼具有可处分性,主要是针对(A)A.有关财产关系B.有关人身关系C.有关人格关系D.有关身份关系

1.2.公力救济的典型是(D)A.和解B.调解C.冲裁D.民事诉讼 1.3.诉讼关系中处于核心地位的是(B)A.法院与律师之间的法律关系B.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C.法院之间的法律关系D法院与检察院之间的法律关系

1.4.当事人的诉讼行为不具有(D)A.任意性B.可撤销性C.期限性D.权威性 1.5.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社会矛盾和冲突,是(A)A.最有效的手段B.最方便的手段C.最直接的手段D.最迅速的手段 1.6.不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情形(D)A.被告提出反诉B.证人出庭作证C.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D.在诉讼过程中,发生自然灾害而使诉讼中止的

1.7.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权力性质是(B)A.诉权B.审判权C.行政权D.请求权 1.8.民事诉讼法与民法之间的关系是(C)A.权利和义务的关系B.形式和内容的关系C.程序法和实体法的关系D.手段和目的的关系

1.9.民事诉讼是(B)A.打民事官司B.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解决民事争议C.当事人诉讼行为的总和D.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

1.10.民事诉讼法适用的空间范围是(A)A.在我国领域内进行的民事诉讼B.我国法院具有管辖权的民事案件C.在我国领域内发生的民事纠纷D.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一方当事人的民事案件 1.11.能够使民事诉讼程序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诉讼行为的主体是(B)A.民事法律关系主体B.民事诉讼主体C.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D.其他诉讼参与人

1.12.关于民事诉讼法对事的效力,不正确的说法是(B)A.对事的效力包括了平等主体之间因民事法律关系发生的争议B.对事的效力,是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C.对事的效力,是人民法院主管的范围D.对事的效力,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受理案件的范围

1.13.人民法院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之间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是(D)A.诉讼权利的请求B.诉讼义务的履行C.案件事实真相D案件的事实和实体权利的请求

1.14.在人民法院与当事人的诉讼法律关系中,其客体(D)A.仅为案件的事实B.仅为诉讼的指浑C.仅为实体权利的请求D.为案件的事实和实体权利的请求 1.15.各种诉讼法律关系都表现为一切诉讼参与人”(C)A.和原告的关系B.和诉讼代理人之间的关系C.和法院之间的关系D.和被告之间的关系

1.16.在诉讼过程中,不可能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是(B)A.合法行为B.使诉讼中止的自然灾害C.违法行为D.诉讼事件

1.17.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的时间是(C)A.1982年3月8日B.1992年7月14日C.1991年4月9日D.1995年10月1日

1.18.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律事实包括(C)A,诉讼行为B.诉讼事件C.诉讼行为和诉讼事件D.主观愿望

2.1.给付之诉的诉讼请求,是人民法院(A)A.判令被告履行一定的民事义务B.确认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存在C.变更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D.否定某种民事法律关系 2.2、属于消极的确认之诉的是(C)、A.要求确认收养关系成立B.要求终止婚姻关系C.要求确认合同关系无效D.要求改变共有关系3法律赋予当事人诉讼的基本权利是(D)A.诉讼权利B.起诉权C.获得司法救济权D.诉权

2.4.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的诉权是指(D)A.起诉权B.反诉权C.申诉权D.法律赋予当事人进行诉讼的根本权 2.5.保护诉权.关键在于(B)A.立法B.司法C.守法D.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 2.6.诉的制度(D)A.只是对于原告的起诉制度B.只是原告要求胜诉的制度C.是保护双方当事人请求的法律制度D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的法律制度

2.7.诉的形式又称为诉的要素,它必须具备的条件有(C)A.诉的主体B.诉讼请求C.诉讼标的和诉讼理由D诉讼权利和民事权利

2.8.准予解除收养关系的判决,属于(C)A.给付判决B.确认判决C.变更判决D.生效判决 2.9.民事诉讼的核心是(D)A.当事人B.人民法院C.诉讼理由D.诉讼标的

2.10.原告请求法院责令被告偿还欠款的诉讼属于(B)A.确认之诉B.给付之诉C.变更之诉D.撤销之诉

2.11.A和B是夫妻关系,因感情发生破裂,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夫妻关系.该诉讼属于(C)A.确认之诉B.给付之诉C.变更之诉D.撤销之诉

3.1.我国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D)A,审判员行使B.合议庭行使C.审判庭行使D.人民法院行使

3.2.支持起诉原则中.支持者是(D)A.亲属B.朋友C.群众D.企事业单位和机关、社会团体

3.3.在民事诉讼中,如果双方当事人有不同的诉讼权利,那么对诉讼地位平等(B)A.会发生影响B.不会发生影响C.既可能发生影响,也可能不发生影响D.是否发生影响取决于法院

3.4.民事诉讼中的处分是指当事人公依法支配自己的(C)A.实作权利B、诉讼权利C.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D、获胜权利 3.5.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C)A.无权处分B.有权处分C.有权在法定范围内处分D。有权自由处分6我国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处分权是(D)A.受限制的一B.不受限制的C.受年龄限制的D.在法定范围内行使

3.7、下列不属于诉讼外调解的是(D)A.人民调解B、仲裁中的调解C.行政性调解D.法院调解

4.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其审判组织的形式应该是(D)A.审判员独任审判B.既可以采用独任制,也可以采用合议制C.必须采用合议制,且完全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D.必须采用合议制,合议庭可以由陪审员参加

4.2.对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告判决(A)A.必须公开进行B.可以不公开进行C.公开不公开由院长决定D是否公开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4.3.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没有陪审员参加、原因是(C)A.陪审员是非专职审判人员.水平有限B.为了减少诉讼费用C、由第二审的任务和性质决定D.第二审案件大多重大,复杂疑难

4.4.审判委员会与审判组织的关系是业务上的(D)A.指导与被指导关系B分工协作关系C.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D.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4.5.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回避的其他人员是(D)A.院长B.陪审员C.庭长D.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和勘验人

4.6.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准许申请回避的决定期限是(C)A.当事人申请提出的15日内B.当事人申请提出的10日内C.当事人申请提出的3日内fi.当事人申请提出的5日内

4.7.人民陪审员应邀到人民法院执行审判职务是,其权利和(B)A.助理审判员同等B.审判员相同C.书记员同等D.审判人员类似

4.8.在当事人申请审判人员回避以后,被申请回避的审判人员在是否回避的决定作出前(A)A.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B.决定暂停执行职务C.当然暂停执行职务D.只有暂停执行公务

4.9.人民法院宣告判决(B)A、是否公开进行取决于案件是在公开审理B、无论案件审理时是否公开,一律公开进行C.尤沦案件审理时是否公开,一律不公开进行D.是否公开进行由人民法院决定

4.10.如果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关于回避的决定不服,可以(D)A.向该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B.向该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C.向该人民法院的院长申请复议,不服复议决定再申诉解决D.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4.11.院长担任审判长的回避,由(B)A,副院长决定B.审判委员会决定C.上级法院院长决定D.上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决定

5.1.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的作用是(A)A.主导作用B.领导作用C.指挥作用D.重要作用

5.2.在我国,对民事案件的独立审判是指(C)A.审判员独立审判B.合议庭独立审判C.法院独立审判D.院长独立审判 5.3.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合议庭成员人数(C)A.可以是双数B可以是单数C.必须是单数D.必须是双数

5.4.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基本组织形式是(A)A.合议制B.独任制C.陪审制D审判委员会制

5.5.将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人是(A)A.院长B.庭长C.审判长D.合议庭

5.6.审判组织对民事案件行使审判权,是代表(D)A.审判长B.法庭C.国家D.人民法院 6.1,民事诉讼中的主管要解决的问题是(D)A.人民法院同公安机关的权限分工B.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的权限分工C.同级人民法院之间的权限分工D.人民法院与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之间的权限分工 6.2.当事人对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被驳回的裁定,可以,(A)A.直接卜诉B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C.向该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申请复议一次D.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6.3.以是否由法律直接规定为标准,可以把诉讼管辖分为(C)A.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B.指定管辖和移送管辖C.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D.共同管辖和合并管辖 6.4.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A)A.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B.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C.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D.当事人双方协议选择管辖 6.5.根据同级人民法院的辖区区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是(C)A.普通管辖B.专属管辖C.地域管辖D.特殊管辖 6.6.因继承遗产纠纷提出的诉讼,由(C)A.继承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B.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C.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D.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6.7.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一般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A)A.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B.案件发生地法院管辖C.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D.被告居留地法院管辖 6.8.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时,经协商解决不了的,依法报请(D)A.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B.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管辖C.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D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6.9.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A)A.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B.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C.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人民法院管辖D.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

6.10.因保险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A)A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B.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C.保险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D.投保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6.11.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在多少日内提出管辖权异议(B)A.10日B.15日C.30日D.45日

6.12.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B)A.被告住所地或被救助船舶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B.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C.被告居住地和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D.原告住所地或者救助地人民法院管辖

6.13.如果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该案件f列哪个法院管辖(B)A.最先收到诉状的 6.13.最先立案的C.审理案件最方便的D.最能保证公正审理的

6.14.人民法院接受了其他法院移送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该案不属于自己管辖,应将案件(B)A.退回当事人,告知当事人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B.上报上级法院,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C退回原来移送案件的法院D.再次移送给他认为有管辖权的法院

6.15.如果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关于回避的决定不服,可以(D)A.向该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B.向该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C.向该人民法院的院长申请复议,不服复议决定在申诉解决D.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6.16.因管辖权发生争议时,人民法院之间经协商解决不了的,依法报请(C)A.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B.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管辖C.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D.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6.17.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双方当事人均被注销城市户口的,由(A)A.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B.原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C.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D.原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6.18.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下列哪个法院没有管辖权(D)A.侵权行为实施地B.被告住所地C侵权结果发生地D.标的物所在地 6.19.在级别管辖中.高级人民法院管辖(C)A.海事案件B.涉外案件C.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D.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7.1.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是(B)A.完全相同的B.不完全相同的C.完全不相同的D.既完全相同又不完全相同 7.2.甲公司与乙公司发生合同纠纷,甲公司经理王某因出差湖南未归,遂授权副经理杨某出庭参加诉讼。杨某的身份是(C)A.原告B指定代理人C.委托代理人D.法定代理人

7.3.我国民事诉讼采取诉讼代表人制度是因为(A)A.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B.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C.共同诉讼人参加诉讼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7.4.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服第一审判决,可以(D)A.作为上诉人提起上诉B.随一方当事人上诉,不能独立上诉C.处于辅助当事人的地位,不能上诉D.第一审判决令其承担义务时可以上诉,反之则不能上诉

7.5.两个以上的机关、团体合并的,合并之前进行的民事诉讼由新法人继续进行,原来进行的诉讼(A)A.对新的当事人完全有效B.对新的当事人完全无效C.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有效D.视具体情况而定是否有效

7.6.在当事人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中,推选或商定不出代表人的当事人,可(A)A.由法院指定诉讼代表人B.另行起诉C。全部亲自参加诉讼D.法院可以拒绝受理,直到产生代表人为止

7.7.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发现起诉或者应诉的人不符合当事人条件的,应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更换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该情形在民事诉讼上称为(C)A.诉讼权利的承担B传唤当事人C.当事人的更换D.对起诉的审查 7.8.并非诉讼代表人必须具备的条件是(A)A.必须具有较深的法律专业知识B.善意地维护被代表人的利益C.乐于为所代表的全体成员服务,为全体或多数成员所信赖D.本人是该案的利害关系人,与所代表的全体成员有相同的利益

7.9.对必要共同诉讼,人民法院(A)A.必须合并审理B.可以合并审理C.经当事人申请可合并审理D.自行决定是否合并审理

7.10.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人民法院认定其请求成立的,应当(B)A.及时作出新的判决B.裁定适用已作出的判决、裁定C.重新审理D.裁定驳回起诉 7.11.必要共同诉讼人对诉讼标的(C)A.分割承担义务B.分别享受权利C.有共同的权利和义务D,无共同的权利和义务 7.12.诉讼代表人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才能实施的诉讼行为,不包括(C)A.放弃诉讼请求B,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C.进行辩论D.进行和解

7.13.根据我国司法实践的经验,适用代表人诉讼制度的起诉或应诉一方当事人应在(A)A.10人以上B.30人以上C40人以上D.50人以上

7.14.民事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的目的是为了维护(D)A.本诉讼被告人的合法权益B.本诉讼原告人的合法权益C.当事人的合法权益D.自己的合法权益

7.15.原法人因合并而消灭的,作为诉讼权利的承担者应是(D)A,上级单位B.其他法人C.原法人D.合并后的法人 7.16.某化工厂排出的污水,污染了附近的农田,使几十户农民的庄稼颗粒无收,这几十户农民准备推选代表人起诉造纸厂,这会形成(C)A.普通的共同诉讼B.必要的共同诉讼C.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D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

7.17.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起诉方式参加诉讼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便(A)A。裁定驳回起诉B.直接退回起诉C.劝其撤回起诉D.不予理睬 7.18.关于民事权利能力与诉讼权利能力的关系,正确的说法是(D)A.只要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就有民事权利能力B.有民事权利能力的,才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C.没有民事权利能力,就没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D.只要有民事权利能力,就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 7.19.在普通共同诉讼中,共同诉讼人是(B)A.适用共同负责原则B.各自对自己的行为负责C适用协商一致原则D一人的行为对全体发生效力

7.20.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参加诉讼的被告是(B)A.本诉讼的诉讼参与人B.本诉讼的原告和被告C.本诉讼的原告D.本诉讼的被告

7.21.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同时也具有诉讼(A)A.权利能力B.行为能力C.执行能力D.活动能力

7.22.对于当事人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的,法院(B)A.应按照必要共同诉讼审理B.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且经当事人同意的,可以合并审理C.应单z独审理D.应合并审理,以提高诉讼效率

7.23.在民事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D)A.提出证据B.向证人发问C,申请回避D.放弃诉讼请求

7.24.民事诉讼当事人双方都享有的诉讼权利不包括(B)A.提供证据B.提起诉讼C.进行辩论D.请求调解 7.25.必要共同诉讼人对诉讼标的(A)A.有共同的权利义务关系B.裁判应该分别作出C.共同诉讼人必须共同参加诉讼,并对诉讼标的合并审理作出一致的裁判D.共同诉讼人不一定共同参加诉讼 7.26.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法律地位是(D)A.原告B.被告C.相当于他所参加的一方当事人D.具有自己独立的法律地位

7.27.下列不属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之间的主要区别是(C)A.享有的权利不同B.诉讼地位不同C.参加诉讼的时间不同D.参加诉讼的方式不同

8.1.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服第一审判决,可以(D)A.作为上诉人提起上诉B.随一方当事人上诉,不能独立上诉C.处于辅助当事人的地位,不能上诉D.第一审判决令其承担义务时可以上诉,反之则不能上诉

8.2.根据法律规定行使诉讼代理权的人称为(A)A.法定代理人B.指定代理人C.特别代理人D委托代理人 8.3.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必须以(B)A.第三人的名义B.被代理人的名义C.代理人名义D.对方当事人名义

8.4.甲公司与乙商店因经济合同发生纠纷,甲公司经理王某因种种原因不能出庭,遂授权办公室主任张某出庭参加诉讼,张某的身份是(C)A.原告B.指定代理人C.委托代理人D.法定代理人

8.5.对于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但没有民事诉讼行为能力的人。(A)A.下能独上地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B.问可以独立地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C.下能作为当事人,也不能参加诉讼D.可以作为当事人,亲自从事诉讼活动

8.6.法定代理人在民事诉讼中居于与(C)A.原告类似的法律地位B.被告类似的法律地位C.当事人类似的地位D.第三人类似的地位

8.7.在诉讼中聘请了律师,在授权委托书中写明律师的权限为”全权代理”,据此,律师在诉讼中可以(A)A.调查收集证据B.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C.代为提起上诉D代为提起反诉

8.8.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最多可以委托(C)A.1人B.3人C、2人D.1人 8.9.在民事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D)A.提出证据B.向证人发问C.申请回避D.放弃诉讼请求

8.10.离婚案件由诉讼代理人代理的,当事人可以不出庭的情况只限于(D)A.本人生病住院B.本人因公出差C.本人有特殊理由D.本人不能表达意志

9.1.按照民事诉讼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系来分,可以将证据分为(B)A.本证和反证B.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C.人证与物证D.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9.2.民事诉讼证据最本质的特征是(C)A.公正性H.合法性C.客观真实性D.关联性 9.3.电子计算机储存的资料,属于下列法定证据中的(C)A.物证B书证C.视听资料D鉴定结论

9.4.王某亲眼看到了某打伤吴某的小孩,王某的证言属于(A)A.直接证据B.间接证据C.辅助证据D,派生证据

9.5.以书面文字、符号、图案等内容和含义来证明民事案件事实的一证据,叫做(A〕A.书证B.物证C.鉴定结论D.证人证言

9.6.若通过一份遗嘱的笔迹真伪来确定这份遗嘱的真实性,此时这份遗嘱是属于下列法定证据中的(D)A.鉴定结论B.书证C.勘验笔录D.物证

9.7.凡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及其痕迹的证据,称为(C)A.视听资料B.书证C.物证D.当事人陈述

9.8.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而拒不提供的,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的(C)A.可以推定该主张不成立B.对方当事人应该继续提供证据C.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D.可以驳回对方当事人的主张 10.1.留置送达是把诉讼文书留在(C)A.受送达人的所在单位B.受送达人代理人处C.受送达人的住所D.受送达人所在基层组织

10.2.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公告送达视为送达的期限是(C)A.30日B.45日C.60日D.90日

10.3.民事诉讼中的指定期间是一种(C)A.不变期间B.法定期间C.可变期间D永恒期间

10.4.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申请顺延期限的时间视在障碍消除后的(C)A.5日内B.7日内C.10日内D.15日内

10.5.我国民事诉讼中的送达是(C)A.人民法院内部的行为B.人民法院之间的诉讼行为C.人民法院向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所为的诉讼行为D.诉讼参与人之间的诉讼行为

10.6.下列属于我国民事诉讼中的期间计算单位的是(C)A.季B旬C.日D.分 11.1.人民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由审判人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D)A.证人B.鉴定人C.审判人员D.双方当事人 11.2.在双方当事人不能同时签收调解书时,调解书生效时间是(C)A.双方当事人均收到调解书时B.一方当事人收到调解书时C.双方当事人均签收调解书时D.调解书制作完毕时

11.3.当事人对人民法院违反自愿原则和法律的调解书,有权(D)A.依法上诉B.请求再行判决C.申请另行开庭D.依法申请再审

11.4.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A)A.当事人和证人B.审判员和陪审员C.有关单位和个人D.书记员和鉴定人

11.5.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双方在诉讼中达成的凋解协议(D)A.皆应当批准B.都不应当批准C.无条件的批准D.应依法批准 12.1.人民法院对季节性、鲜活、易腐烂变质以及其他不易长期存放的物品采取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C)A.申请人保存价款B.被申请人保存价款C.人民法院保存价款。D.其他组织保存价款

12.2.财产案件当事人申请诉讼保全的(A)A.要交纳申请费B.不交纳申请费C.经济困难的可以免交D.经审判委员会批准可以免交

12.3.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D)A.裁定为诉讼中财产保全B.决定采取强制措施C.裁定保全延期D.解除诉前财产保全 12.4。当事人对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他(A)A,可以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B.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C.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D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12.5.所有法院对财产保全的电请和先予执行的申请表示接受并同意采取相应措施时,所作出的法律文书是(D)A.判决书B.决定书C:通知书D.裁定书 12.6.下列适用先予执行制度的是(D)A.一切给付之诉B。一切变更之诉C.一切确认之诉D.以上均不对

12.7.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于起诉前的财产保全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C)A.判决B.决定C.裁定D.裁决

12.8.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要作出(B)A.决定B.裁定C.判决D.命令 12.9.下列不属于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的是(D)A.查封B.扣押C.冻结D.责令提供担保

13.1.在民事诉讼中适用罚款、拘留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A)A.决定书B.通知书C.裁定书D.口头决定

13.2.行为人对罚款\\拘留不服的,可以(A)A.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B.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C.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D.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13.3.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拘留的期限是(B)A.10日内B.15日以下C.20日以下D.30日以下

13.4.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单位的罚款金额为(C)A.一千元以下B、一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C.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D.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13.5.对妨害民事诉讼情节轻微的人,只能适用(D)A.拘传措施’B.罚款措施C.拘留措施D.训诫措施

13.6.适用罚款拘留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A)A。决定书B.一判决书C.裁定书D.通知书

13.7.民事诉讼中看管被拘留人的机关是(A)A.公安机关B.检察机关C。人民法院D司法局

13.8.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人民法院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对其()A.拘留B.罚款C,审查D.拘传

13.9.对妨害民事诉讼的个人罚款时,罚款金额在(D)A.100以下B.1000以下C.10000以下D.30000以下

13.10.对必须到庭的被告,人民法院进行了一次传票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B)A.应当再次传票传唤被告B.可以对被告拘传C一应当对被告进行拘传D.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13.11.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予以批评,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令其不得再犯、称为(A)A.拘留B.具结悔过C.训诫D.退出法庭

13.12.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中,无须由法院院长批准的有(B)A.拘传B.责令退出法庭C.罚款D.拘留

14.1.凡是民事诉讼中中止诉讼的案件,在中止诉讼原因消除以后。恢复诉讼时(D)A.应重新交纳受理费B.应部分交纳受理费C.应加倍交纳受理费D不再交纳受理费

14.2.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复制本案法律文书(B)A.不交纳所需费用B.交纳所需费用C.经审判长批准不交纳所需费用D.经院长批准免交

14.3.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A)A.由被申请人负担B.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共同负担C.由申请人负担D.审判程序中已经交过的诉讼费,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均不负担

14.4.民事诉讼中凡是驳回起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应由(B)A,被告负担B.原告负担C.共同诉讼人负担D.第三人负担 14.5.凡是原告撤诉的案件诉讼费用由(B)A.国家负担B.原告负担C.原被告共同负担D.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 14.6.在民事诉讼中,凡是驳回起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应(D)A.由被告承担B.免除C.当事人不予承担D.由起诉当事人承担

14.7.再审的案件(A)A.不再交纳诉讼费B.必须交纳诉讼费C.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由最终败诉方承担一切费用D.双方各交纳一半

14.8.民事诉讼中,督促程序由于债务人提出异议而终结诉讼时,申请费应由(B)A.被申请人负担B.申请人负担C.双方负担D.都不负担

14.9.决定诉讼费用的承担问题的是(A)A.合议庭B.审判长C.审判员D.法院院长

14.10.民事诉讼法中原告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的期限,应当是自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通知的次日期多少日内预交(B)A.5日内B.7日内C.10日内D.15日内

14.11.责令退出法庭可以适用于(C)A.原告B.被告C.违反法庭规则的人D.第三人

15.1.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起诉的方式参加诉讼时,对于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D)A.不予理睬B.直接退回起诉C.劝其撤回起诉D.裁定驳回起诉 15.2.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B)A.裁定中止诉讼B.裁定终结诉讼C.延期审理D.判决离婚

15.3.原告请求被告支付赔偿金,被告要求原告偿还损失,这在诉讼上叫做(C)A.起诉B.反驳C.反诉D。申诉

15.4.开庭前一天,被告因急病住院,生命垂危,人民法院应当(D)A.延期审理B.诉讼终结C.缺席判决D.诉讼中止

15.5.对仲裁机构制作的裁定书,人民法院经审查核实,认为其程序上有错误的.可以(B)A裁定驳回申请B。裁定不予执行C.裁定退回仲裁机构D.进行再审

15.6.在民事诉讼中,追加当事人,发生在(B)A.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况下B.必要共同诉讼的情况下C.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况下D.被告反诉的情况下

15.7.人民法院在追加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时,对那些既不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权利的当事人,应当追加为共同原告,如果其不参加诉讼,人民法院(A)A。审判活动不受影响B.应当中止诉讼C.应当终结诉讼D.应当强制其到庭参加诉讼 15.8.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适用于下列哪项(C)A、驳回起诉B.中止或终结诉讼C确定财产归属的实体权利案件D.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15.9.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其审限是(A)A.6个月B.3个月C.12个月D.24个月

15.10.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死亡,该诉讼应当(A)A.中止B.终结C.延期审理D.缺席判决

15.11.在民事诉讼中追加当事人以后,诉讼(D)A,中止进行H.重新开始C.终上进行D.继续进行

15.12.民事判决应当采用(A)A.书面形式B.口头形式C.既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D.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 15.1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B)A.5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B.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C.10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D.3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15.14.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A)A.裁定中止诉讼B.裁定终结诉讼C.决定延期审理D.判决终止诉讼

15.15.法庭辩论阶段不包括下列内容(B)A.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B.法定代表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C.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D.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15.16.在开庭审理时,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B)A.向审判长发问B.向勘验人发问C。向书记员发问D.向审判员发问 16.1.人民法院受理简单的民事案件(C)A.应当当即受理,另定日期审理B.应当当即受理并当即审理一C.可以当即受理和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D.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决定

16.2.人民法院对财产保全的申请和先予执行的申请表示接受并同意采取相应措施时,所作出的法律文书是(A)A.裁定书B.通知书C.决定书D.判决书

16.3.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如果发现该案件比较复杂的(A)A.可以转换为普通程序审理B.在第二审程序中可以转换为普遍程序审理C.禁止转换为普通程序审理D.终结简易程序后再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16.4.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法院是(A)A.基层人民法院B.中级人民法院C.高级人民法院D.最高人民法院

16.5.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期限是(A)A.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B.立案之日起1个月内C.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D.立案之日起1年内

16.6、简易程序转换为普通程序,审理期限应从(B)A.受理之日起计算B.立案之次日起计算C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D.转为普通程序后开庭之日起计算 16.7.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制作的法律文书(C)A.应该加盖人民法庭的印章B.应同时加盖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印章C.应加盖基层人民法院印章D.不需加盖印章,只需审判员签字

16.8.人民法院为巡回审理而派出的临时法庭,审理一般的和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适用(D)A.普通程序B.特别程序C.再审程序D.简易程序

16.9.下列判决中,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是(C)A.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B.依法不准上诉的判决C.在上诉期间内的判决D超过上诉期限未上诉的判决

17.1.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有错误的,二审法院应当(C)A.维持原判B.发回重审C.依法改判D.移交其他法院

17.2.第二商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B)A.一律使用判决B.一律使用裁定C.一律使用决定D.一律使用通知

17.3.下列哪种判决属于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D)A.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B.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C.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错误的D原审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并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

17.4.地方第一审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的裁定,当事人(A)A.可以上诉B.不可以上诉C.可以申请复议D.只能另行起诉) 17.5.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其上诉期限是(B)A.7日内B10日内C.15日内D.3O日内 17.6.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由(A)A.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B.审判员独任审理C.审判员和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D.院长担任审判长的合议庭审理

17.7.当事人提交上诉状(A)A.原则上应向原市人民法院提交B.原则上应向二审法院提交C.只能向原审法院提交,不能向原审法院提交D.只能向二审人民法院提交,不得向原审法院提交

17.8.二审法院制作的调解书送达后,一审法院的判决(B)A.因调解书生效,而被视为改判B.视为撤销C.同时生效D.仍然有效

17.9.我国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判决上诉的期限是(C)A.5日B.10日C.15日D.18日

17.10.二审程序中,上诉案件(C)A.原则上通过书面审理B.必须通过开庭审理C.原则上通过开庭审理D.必须通过书面审理

17.11.上诉人撤诉是否准许(B)A.决定于被上诉人是否同意B.决定于二审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裁定C.决定于上诉人是否提出了书面申请D.决定于二审人民法院是否对上诉案件进行了实体审理

17.1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D)A.可酌情受理B.可征求被告的意见决定是否受理C.应当受理D.不予受理

17.13.第二审人民法院调解结案的,应当(A)A.制作调解书B.撤销一审判决C.直接改判D.撤销一审判决,并制作调解书 17.14.第二个程序中,审理上诉案件(A)A。原则上应采用开庭审理形式B.一律采用开庭审理形式C.一律采用书面审理形式D.原则上采用书面审理形式 17.15.第二审程序中审判组织的形式是(D)A.独任制B.既可以是独任制也可以是合议制C.合议制,何以吸收陪审员参加D.合议制,不能吸收陪审员参加

17.16.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查,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驳回上诉,使用(A)A.判决B.裁定C.决定D.通知

17.17.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C)A.应当进行调解B.必须进行调解C.可以进行调解D.一般进行调解

18.1.当事人申请再审(C)A.只能对生效的判决、裁定提出再审申请B.只能对生效的调解书提出再审申请C.既可以对生效的判决、裁定提出也可以对生效的调解书提出再审申请D.对判决可以申请再审,对裁定、调解书不能申请再审

18.2.发现本院所做的裁判确有错误,提出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正当途径是(C)A.由审理本案的合议庭提出B.由民庭的庭长提出,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C.由院长提出,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D,由审判委员会自己讨论决定

18.3.当事人申请再审,其法定期间是(D)A.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15日之内B.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之内C.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1年之内D.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之内

18.4.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A)A.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B.当事人的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C.人民法院和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D.第三人的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18.5.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当(A)A.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B.裁定撤销原判决C.裁定中止诉讼程序D.决定原判决的执行

18.6.不属于检察机关抗诉的情形有(B)A.审判人员审理此案时有贪污受贿、枉法裁判行为的B.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C.原判决违反回避制度,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D.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18.7.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在判决,裁定生效后(C)A.六个月内提出B.一年内提出C.两年内提出D.三年内提出 18.8.审判监督和再审程序是(D)A.通常的诉讼程序B.进行诉讼的必经程序C.特殊案件的诉讼程序D.纠正裁判失误的程序

18.9.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A)A.可以进行调解B.应当进行调解C.不能进行调解D.必须判决

18.10.对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民事案件()A.人民法院必须进行再审B.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后再审C.经过法院院长同意后再审D.经过原审法院复查后再审

18.1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包括(A)A.有权提起民事诉讼B.有权决定民事诉讼的进行C.既有权提起又有权参与民事诉讼D.有权对法院的错误裁定提出抗诉

18.12.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发现同级人民法院的判决确有错误(B)A.可以直接向该提出抗诉,引起审判监督程序B.只能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C.只能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D.只可告知当事人申请再审

18.13.依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对象是(A)A.已经生效的判决和裁定B.检察机关的抗诉C.当事人之间的实体争议D.当事人提出的申诉请求

18.14.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B)A.当事人同样可以申请再审B.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C.当事人均未再婚的可以申请再审D、法院接受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

18.15.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的判决是(D)A。解除收养关系的判决B.给付赡养费的判决C.给付抚育费的判决D.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

18.16.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发现确有错误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自己提审的,应当适用(D)A.原审程序B.二审程序C.一审程序D.再审程序

19.1.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审判组织采用(C)A.独任制B.独任制或合议制C.合议制,但不可以邀请陪审员参加合议庭D.合议制,必须由陪审员和审判员共同组成合议庭

19.2.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申请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或者是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申请的形式是(A)A.书面形式B.口头形式C.书面或口头形式D.申请人任意选择的形式

19.3.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C)A.实行独任制B独任制和合议制均可C.实行合议制,但不可以邀请陪审员参加合议庭D.实行合议制,可以邀请陪审员参加合议庭 19.4.宣告公民死亡的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应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满;失踪人仍然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应(C)A.裁定案件审理终结B.裁定宣告该公民死亡C.判决宣告失踪人死亡D.判决宣告继承开始

19.5.被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应当(B)A.依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B.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C.裁定宣告原判无效D.另立新案处理 19.6.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案件,应当由该公民的下列哪个为代理人,但申请人除外(D)A.单位B.居住地居民委员会C.单位的法定代表人D.近亲属

19.7.除选民资格案件外的依特别程序审理的其他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或公告期满(C)A.7日内审理终结B.15日内审理终结C.30日内审理终结D.半年内审理终结

19.8.人民法院审理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应发布认领公告,公告期为(C)A.1个月B.3个月C.1年D.2年

19.9.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审级原则是(C)A.两审终审B.再审终审C.一审终审D.多审终审

19.10.认定财产无主案件中,需要认定的财产必须是(C)A.不动产B.无形财产C.有形财产D.精神财产

19.11.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中,由起诉人起诉的案件是(A)A.选民资格案件B.认定无主财产案件C.宣告公民失踪的案件D.宣告公民死亡的案件

19.12.公民对自己或他人的选民资格有异议,应当(D)A.向选区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诉B.向自己所在的单位提出申诉C.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D.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

19.13.特别程序是审理特殊类型案件应适用的程序,因而有些诉讼制度对它不适用,下列对其适用的是(C)A.普通程序中的起诉和受理制度B.反诉制度C.回避制度D.调解制度

20.1.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今15日内,债务人既不提出异议又不清偿债务的,(C)A.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B支付今失效C.支付今生效D.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债务人清偿债务

20.2.适用督促程序实现债权,其管辖法院应当是(B)A.债务人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B.债务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C债权人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D.债权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20.3.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支付令不能运用(D)A.委托送达B.邮寄送达C.转交送达D.公告送达

20.4.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法院向债务人送达时,恰逢债务人出国学习一年,法院(A)A.可以将支付今留置送达B.可以将支付令邮寄送达C.可以将支付令交给其代收人D.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20.5.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的支付今申请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的法定期限是(C)A.5日B.7日C.15日D.30日

20.6.督促程序的设立体现了民事诉讼法的(C)A.平等原则B.对等原则C.两便原则D.当事人处分原则

20.7.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发出支付今,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不成立的,应当(A)A.裁定予以驳回B判决驳回申请人的请求C.通知予以驳回D.决定予以驳回

20.8.如果在督促程序中,债务人依法对支付令提出了异议,不会导致这样的结果(D)A.督促程序即告结束B.支付令自动失效C.债权人可以起诉D.免除了债务人的清偿义务

20.9.对人民法院驳回支付令申请的裁定和终结督促程序的裁定,当事人(B)A。可以上诉B.不能上诉C.可以申请复议D.可以申请再审

21.1.人民法院依照公示催告申请人的申请,作出票据无效判决后,该判决(A)A.自公告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B.自申请人申请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C.超过上诉期,而无人上诉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D.自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申请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21.2.公示催告程序中,可以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的利害关系人有(C)人出票人B.付款人C.善意持票人D.拾得票据人 21.3.人民法院依公示催告程序作出无效判决后,应当(C)A.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B.通知利害关系人C.进行公告D.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21.4.人民法院公示催告的期间,最低不得低于(C)A.15日B.30日C.60日D.90日 21.5.在公示催告期间,没有人申报权利的,申请人可以自公示催告期间届满三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作出(D)A.一审判决B.M审判决C.再审判决D.除权判决

21.6.公示催告程序的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未在法院作出除权判决前申报权利的,可以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B)A.两年内向作出判决的法院起诉B.一年内向作出判决的法院起诉C.六个月内向作出判决的法院起诉D.三个月内向作出判决的法院起诉

21.7.公示催告的公告,无须包括以下哪项内容(D)A.公示催告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B.票据的种类和票面金额C.申报权利的期间D.支付人的名称和地址

22.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与破产财产相联系的个案审理,应当(B)A.终结诉讼B.中止诉讼程序C.继续审理D.与破产财产案件合并审理

22.2.未收到人民法院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B)A.6个月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B.3个月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C.60日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D.30日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22.3.债务人在整顿期间或者执行和解协议期间有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A)A.裁定终结整顿,恢复破产程序B.裁定中止整顿,恢复破产程序C.宣告破产D.宣告破产,清偿债务 22.4.破产程序中的整顿期限不得超过.(B)A.1年B.2年C.3年D.6个月

22.5.人民法院可以组织有关机关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对谁负责并报告工作(D)A.破产企业领导B.债权人会议C.企业的法定代表人D.人民法院 22.6.人民法院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的期限是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C)A.5日内B.7日内C.15日内D.30日内 22.7.下列财产中不能作为破产财产的是(D)A.破产开始后,尚未行使的财产请求权B.按照法定顺序可以清偿债务的财产C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变卖的财产D.具有人身性质的服务和劳务

22.8.破产财产在拨付清偿费用后,应当按照顺序清偿,此顺序为(A)A.所欠职工工资和劳保费用,所欠税款,破产债权B.破产债权,破产企业所欠税款,所欠职工工资和劳保费用C.破产债权,所欠职工工资和劳保费用,所欠税款D.所欠税款,破产债权,所欠职工工资和劳保费用

22.9.清算组织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多次讨论仍未通过的(D)A.清算组织与债权人会议协商决定B按债权人会议决议执行C.按清算组织方案执行D.由法院作出裁定

22.10.全民所有制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有权在法定期限内对其进行整顿的的是(B)A.人民法院B.债务人企业上级主管部门C.债务人企业D.债权人会议 22.11.在破产程序中,不属于清算组织的任务是(A)A.讨论通过和解协议草案B处理破产企业未了的事务C.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D.代表破产企业参加诉讼或仲裁活动

22.12.债权人会议的职权不包括(C)A.审查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确认债权的性质及其数额B.讨论通过和解协议草案C.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D.讨论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23.1.海事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符合海事请求保全条件的,应在接受申请后作出裁决,并应立即执行。(C)A.12小时内B24小时内C,48小时内D72小时内

23.2.因海事请求保全错误,赔偿被请求人或利害关系人因此遭受损失的是(D)A.作出裁定的海事法院B.执行保全的海事法院C.A和B;D.申请人

23.3.海事请求保全扣押船舶的期限为(B)A.15日B30日C.45日D.60日

23.4.海事法院审理(第一审)船舶碰撞案件,审限为立案后(C)A.两个月内B.半年内C.一年内D.两年内

24.1.执行程序是一种(A)A.独立的程序B.依附的程序C.半独立的程序D.又独立又依附的程

24.2.我国现行的民事立法所采取模式是(B)A.民事执行程序单独立法B.民事执行程序与民事审判程序混合立法C.民事执行程序与其他法典混合立法D.以上均不是

25.1.经过公证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A)A.裁定不予执行B.决定暂缓执行C.裁定中止执行D.裁定执行终结

25.2.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提供担保,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B)A.2年B.1年C.6个月D.3个月

25.3.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依法可依民事执行程序执行的是(D)A.刑事判决书B.刑事裁定书C刑事判决书、裁定书中的人身部分D.刑事判决书、裁定书中的财产部分

25.4.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C)A.裁定中止执行B.裁定终结执行C.决定暂缓执行D.裁定不予执行 25.5.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必须具有下列哪项内容(B)A.确认B.给付C.变更D.财产 25.6.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判决,由(D)A.基层人民法院负责执行B.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执行C.高级人民法院负责执行D.原第一审人民法院负责执行. 25.7.在我国,行使执行权的机构是(C)A.公安机关B.检察机关C.人民法院D.司法机关

25.8.执行工作依法应由(C)A.书记员执行B.审判员执行C.执行员执行D.法警执行

25.9.执行和解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实施了以下哪种行为,使其达成协议,从而终止执行程序(A)A.自行和解B.诉讼和解C.经法院调解D.经仲裁调解 25.10.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提供担保,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C)A.三个月B.六个月C.一年D.二年 25.11.在执行程序中,作为申请执行人的企业被宣告破产的(D)A.执行程序终结B.执行程序中止C.申请执行人转为该破产企业的投资人D.申请执行人转为该破产企业的清算组

25.12.以下所列不属于执行客体的是(D)A.被申请执行人的金钱B.被执行人的不动产C.被申请执行人的无形财产D.被申请执行人的人身

25.13.下列那一项不属于我国民事诉讼规定的原则(B)A.公开审判B.检察监督C.回避D.两审终审

26.1.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执行案件后,应当(A)A.在三日内向被申请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B.在五日内向被申请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C.在七日内向被申请执行人发出执行海知书D.在十日内向被申请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

26.2.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B)A.3个月B.6个月C.1年D.2年

26.3,在执行程序中有权提出执行异议的人是(C)A、本案当事人B.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C.案外人一D.执行员

26.4.在执行过程中,作为被执行人的某公司被撤销,人民法院应当(D)A.裁定终结执行B.裁定执行回转C.决定延期审理D.裁定中止执行

26.5.我国的涉外仲裁机构是(B)A.行政机关B.民间性社会团体C.司法机关D.国家机关

26.6.在执行过程中,如果申请执行人遇车祸身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应当(B)A.终结执行B.中止执行C.暂缓执行D.继续执行

26.7.在生效判决执行中,恰逢清理整顿公司,义务人某公司被撤销,人民法院应当(A)A.裁定中止执行B.裁定终结执行C.决定延期执行D.裁定执行回转

26.8.申请人撤销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应当(A)A.裁定终结执行B.裁定中止执行C.决定延期执行D.决定暂缓执行

26.9.执行中发现经过公证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人民法院可以(C)A.裁定中止执行B.裁定终结执行C.裁定不予执行D.裁定执行回转

26.10.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期限为(A)A.1年B.2年C.6个月D.3个月

27.1.被申请执行人如果未能按照判决书确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的,可采取的执行措施是(A)A.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B强制其交付有价证券C.强制其完成一定的行为D.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27.2.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采取搜查这种强制措施时,搜查令的签发人是(C)A.审判长B.执行庭长C.法院院长D.执行员

27.3.暂时不准当事人处理特定的存款或劳动收入,仍保存在原储存单位,这种措施叫做(C)A.冻结B.查封C.扣留D.握取 28.1.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A)A.必须适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B经当事人协议可以适用外国的民事诉讼法C.经两国法院同意可以适用外国的民事诉讼法D.可否适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由受诉法院决定

28.2.法院对他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他国法院可以对限制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诉讼权利同样加以限制的原则,是指我国民事诉讼法上的(A)A.对等原则B.同等原则C.平等原则D.公正原则

29.1.在协议管辖的案件中,书面协议是协议管辖的(B)A.必要条件B前提条件C.非必要条件D.非前提条件

29.2.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属于(C)A.协议管辖B.应诉管辖C.专属管辖D.特殊地域管辖 29.3.双方当事人没有具体约定管辖法院,一方当事人向我国法院起诉后,对方当事人没有提出异议,而予以应诉的,在诉讼理论上称(A)A.协议管辖B.应诉管辖C.专属管辖D.牵连管辖

29.4.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人民法院为有管辖权的法院。”这种管辖属于(B)A.牵连管辖B.协议管辖C.应诉管辖D.专属管辖

29.5.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纠纷是(A)A.涉外合同纠纷B.涉外婚姻纠纷C.涉外知识产权纠纷D.涉外名称权纠纷

30.1.涉外送达的方式是对(A)A.在中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适用B.无国籍的当事人适用C.外国籍的当事人适用D.中国籍的当事人适用 30.2.《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是(B)A.1948年签订的B.1958年签订的C.1968年签订的D.1978年签订的 30.3.在涉外诉讼中,邮寄送达的生效期最长是(C)A.2年B.1年C.6个月D.3个月

30.4.下列关于涉外财产保全的说法正确的是(C)A.涉外财产保全的开始,可以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进行保全B.采取保全措施后,未诉讼的,提起诉讼的期限为15日C.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不必然要求提出担保D.对被保全财产进行监督所支付的管理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30.5.对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纠纷,当事人之间如果达成仲裁协议,争议(A)A.只能通过仲裁方式解决B.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决C.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D.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30.6.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适用于涉外诉讼的送达方式有(B)A.通过外交途径送达B,留置送达C.邮寄送达D公告送达

30.7.在涉外仲裁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由(C)A.涉外仲裁机构作出裁定并执行B.涉外仲裁机构作出裁定,再由法院执行C.涉外仲裁机构提交法院,由法院裁定并执行D.涉外仲裁机构提交法院执行

30.8.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后提出答辩状的日’期是(D)A.7日B.10日C.15日D.30日

30.9.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关裁决的案件,当事人(B)A.应当向人民法院起诉B.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C.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D.必须向人民法院起诉 30.10.涉外财产保全程序是根据(C)A.法院提出请求开始的B.法院依职权提出开始的C.当事人申请开始的D.当事人申请或者法院依职权提出开始的

30.11.人民法院适用涉外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C)A.一年视为送达H.M年视为送达C.6个月视为送达D.3个月视为送达

30.12.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案件,当事人(C)A.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B.可以向人民法院上诉C.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诉D.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31.1.人民法院提供一般司法协助,应由(A)A.外国法院提出请求B.诉讼当事人提出请求C.外国仲裁机构提出请求D.诉讼代理人提出请求

31.2.对同我国没有条约关系的,请求和提供司法协助,可(C)A.由当事人直接提出B.由外国法院直接提出C.通过外交途径进行D.通过其他途径 多项选择题

1.1.根据纠纷处理的制度和方法,可将纠纷解决机制划分为(ABC)A.自力救济B.社会救济C.公力救济D.和解E.调解 1.2.我国现行民事纠纷解决机制有(ABCD)A.和解B.调解C.仲裁D.诉讼E.投诉 1.3.下列属于争讼法律关系的有(ABC)A.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实施诉讼行为B.当事人对证人证言进行质证C.翻译人员为当事人进行翻译D.法院通知证人到庭E.法院委托鉴证机构进行鉴定

1.4.在我国民事诉讼中,下列能够成为诉讼主体的有(ABCDE)A.人民法院B.人民检察院C.当事人D指定代理人E.经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1.5.民事诉讼参加人包括(CDE)A.人民法院B.人民检察院C.原、被告D.第三人E.诉讼代表人

2.1.下列属于给付之诉的有(BC)A.要求解除现存法律关系B.请求支付贷款之诉C.要求赔偿损失之诉D.请求明确某种法律关系无效E.要求确认某种法律关系的存在

2.2.在现代法治社会中,民事诉讼程序应

当符合下列基本的公正标准(ABCDE)A.法官中立原则B.当事人平等原则C.程序参与原则D.程序公开原则E.程序维持原则

2.3.诉的要素包括(ACD)A.当事人B。人民法院C.诉讼标的D.诉讼理由E.代理律师

2.4.根据诉的目的和内容不同,可将诉分为(ADE)A.确认之诉B.请求之诉C.赔偿之诉D.给付之诉E.变更之诉

3.1.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不同于民事诉讼法的具体规则具有(ACE)A.基础性B.客观性C.抽象性D.最高性E.宏观指导性 3.2.下列属于民事诉讼特有原则的是(ABCD)A.同等原则B.自愿、合法调解原则C.支持起诉原则D.处分原则E,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原则 3.3.下列有权支持起诉的主体有(CDE)A.某企业老板B某著名律师C.消协D.公安局E.某学校

3.4.当事人行使民事诉讼处分权的时间可以在(ABCDE)A.一审判决后B、一审诉讼过程中C、二审诉讼过程中D.执行过程中E。纠纷发生以后

4.1.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中组成合议庭的审判长由(AB)A.院长或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B.院长或庭长担任C.由合议庭成员中选举产生D.审判员为主承担E.指定陪审员一人担任

4.2.我国民事诉讼中审判合议制的特点是(DE)A.调解原则在民事审判中的运用B.平等原则在民事审判中的贯彻C.独立审判制在民事审判中的贯彻D.以审判组织的活动实现审判职能E.民主集中制在审判活动中的适用

4.3.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ABCD)A、是本案的当事人B、是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C、与本案有利古关系D、是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E、是证人并且与本案有直接关系

5.1.民事审判权的内容包括(ABCDE)A.立案决定权B调查证据权C.诉讼指挥权D释明权E.特定事项决定权

5.2.合法的合议庭组成可以是(BE)A.由陪审员组成B.由审判员组成C.由书记员组成D.由审判员与书记员组成E.由审判员和陪审员组成

6.1.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主要有(ABCD)A.海事、海商案件B.专利纠纷案件C.重大的涉港、澳、台民事案件D,诉讼标的金额大或者诉讼单位属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经济纠纷案件E.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6.2.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有(ACDE)A.对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B.对现役军人提起的诉讼C.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D.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E.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6.3.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专属管辖的诉讼案件有(BDE)A.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B.因不动产提起的案件C.因登记纠纷提起的案件D.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案件E.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的案件

6.4.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ABD)A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B.重大涉外案件C、涉外案件D.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E.因共同海损引起的诉讼案件

6.5.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ABCDE)A.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B.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C.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D,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E.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

6.6.国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AD)A.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院管辖B.被继承人死亡地法院管辖C.继承人住所地基层法院管辖D.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E.继承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6.7.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地域管辖分为(ABCD)A.一般地域管辖B特殊地域管辖C.专属管辖D.协议管辖E.移送管辖 6.8.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是(ABE)A.运输始发地法院B运输目的地法院C.运输途中的任何法院D.原告住所地法院E.被告住所地法院 6.9.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诉讼,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是(CE)A.被告住所地法院B.原告住所地法院C.救助地法院D.船舶始发地法院E.被救船舶最先到达地法院

6.10.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BCDE)A.碰撞结果地人民法院管辖B.碰撞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C.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D.加害船舶被扣留地人民法院管辖E.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7.1.原告与被告的区别是(ABC)A.原告是提起诉讼的人,被告是被提起诉讼的人B.原告是认为自己民事权益受到非法侵害的人,被告是被认为侵犯了原告合法权益的人C.原告是主动提起诉讼而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被告是经人民法院依法传唤而应诉的人D.原告的法律地位是法律规定的,即使被提起反诉也不能成为被告E.原告可以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被告不能提出诉讼请求

7.2.构成共同诉讼应具备的条件是(ABC)A.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的B.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是同一种类的C.在办案过程中合并审理D.可以简化诉讼程序的E.可以减少诉讼成本的

7.3.诉讼代表人的主要特征是(ABC)A.诉讼主体的众多性B.诉讼主体的代表性C.承担法律后果的伸展性D.承担法律后果的不确定性E、诉讼主体的共同性 7.4,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条件是(BCD)A.自愿加人诉讼B.以起诉的方式参加诉讼C.所参加的诉讼正在进行中D.对本诉讼争议的诉讼标的主张独立请求权E.必须是法院传唤其参加 7.5.广义的诉讼当事人是指(ABCDE)A.原告B.被告C.共同诉讼人D.诉讼代表人E.第三人

7.6.民事诉讼中,保障当事人进行诉讼的权利有(ABCDE)A.委托代理人B.向证人发问C.请求司法保护D.申请回避E.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7.7.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处分实体权利的是(ABCDE)A.申请执行B.提起上诉C.提起反诉D撤回上诉E.请求调解

7.8.共同诉讼中的诉讼标的是(AB)A.共同的B.同一种类的C.合并的D.单一的E.独立的 7.9.普通共同诉讼的成立要件是(BCD)A.复数当事人必须对诉讼标的享有共同权利B.诉讼标的同类性C.当事人同意合并审理D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E.复数当事人必须对诉讼标的承担同一类型的义务 7.10.共同诉讼分为(AB)A.普通共同诉讼B.必要共同诉讼C.代表人诉讼D.第三人诉讼E.集团诉讼

7.11.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享有的诉讼权利是(ABCE)A.提起上诉B.变更诉讼请求C.请求和解D.在一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E.放弃诉讼请求

7.12.代表人参加诉讼,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效力及于(ABC)A.参加登记协全体权利人E亲自参加诉讼的代表人一C.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提起诉讼的D、未参加也未登记的同类型的当事人E.对今后类似于该案的其他案件之当事人

7.13.诉讼代表人为被告方的侵权案件中,若被代表成员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分散在诸多法院辖区的,(CD)A.应由诉讼代表人住所地法院管辖B应由诉讼代表人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C.应由各该法院协商管辖D.应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E.应由各该法院均可以管辖,以当事人选择为准

7.14.代表人如处分下列实体权利和重要诉讼权利时,必须征得其他当事人的同意(ABCDE)A.撤回起诉B.放弃诉讼请求C.变更代表人D.承认诉讼请求E.变更诉讼请求

7.15.当事人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的特点如下(ABCDE)A.争议的标的是同种类的事实B.争议的标的是同种类的法律问题C、当事人众多且起诉时未确定的D.众多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抗辩属同一类型E.诉讼代表人合格

7.16.诉讼代表人合格的具体条件如下(BCDE)A.代表人必须直接选举产生B。能够善意维护被代表人的合法利益C.被代表人同意将其诉讼转让给代表人D.具有相当的诉讼能力E.代表人必须是众多当事人中的成员

7.17.不属于必要的共同诉讼的有(BCD)A.某个人合伙的债权人分别起诉三合伙人,请求偿还债务B.某家动物分别伤害了三个人,该三人都向法院提起了诉讼C.某人骑车不慎将三行人撞伤,三人分别诉至法院,请求损害赔偿D.三房客分别租赁某房主的房屋。由于房主怠于修缮,三房客均向法院起诉,请求履行合同E.某人被三人共同殴打,导致人身伤害,分别起诉三人,请求损害赔偿

7.18.民事诉讼中,必要的共同诉讼的特点有(AB)A.一方当事人为二人以上B.诉讼标的是共同的C.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的D.诉讼标的不是共同的E.双方当事人各为二人以上

7.19.普通的共同诉讼是指(ACE)A.具有同一种类的诉讼标的B.具有共同的诉讼标的C.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D.共同诉讼人必须共同参加诉讼E.宜于合并进行裁判的

7.20.在民事诉讼中,共同诉讼形成的原因是(ABCE)A.因数人同时参加诉讼形成的B.因合并审理形成的C.因追加当事人形成的D.因管辖权形成的E.因其他原因形成的

7.21.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享有的诉讼权利有(AB)A.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B.展开辩论,阐明有利于自己的事实和理由C.变更诉讼请求D申请撤诉E.请求和解 7.22.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享有的诉讼权利是(BCDE)A.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B.变更诉讼理由C.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D.请求和解E.在一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 7.23.人民法院对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审判结果,可能出现的情况是(ABCE)A.第三人所参加的一方当事人败诉,败诉的原因完全应由本方当事人负责B.第三人所参加的一方当事人败诉,败诉的原因完全是由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C.第三人所参加的一方当事人败诉,原因是本方当事人与第三人共同造成的D.第三人所参加的一方当事人胜诉,第三人被判承担责任E.第三人所参加的一方当事人胜诉,由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 7.24.第三人参加诉讼后的法律关系是(BCD)A.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B.本诉原告与被告的法律关系C.第三人与本诉被告的法律关系D.第三人与本诉原告的法律关系E.其他法律关系

7.25.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主要区别是。(ABCD)A.参加诉讼的根据不同B.诉讼的地位不同C.享有的权利不同D.参加诉讼的方式不同E.应尽的义务不同

7.26.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条件是(ABD)A.对本诉争议的诉讼标主张独立请求权B.所参加的诉讼正在进行中C.指定参加诉讼D.以起诉的方式参加诉讼E.自愿参加诉讼

8.1.在民事诉讼中.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的有(ABCD)A.当事人B.法定代理人C.第三人D.法定代表人E.证人 8.2.当事人委托诉讼代表人代为讲杆诉讼行为时,需要特别授权的

8.2.当事人委托诉讼代表人代为进行诉讼行为时,需要特别授权的是(CDE)A.进行辩论B.提供证据C.提起反诉D.放弃诉讼请求E.提起上诉

8.3.委托代理权归于消灭的情形有(BDE)A,延期审理B.委托代理人死亡C.诉讼中止D.诉讼终结E.委托代理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

9.1.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通常包括(ABCD)A.证据事实B.民事实体法事实C.程序法事实D.外国法律和地方性法规、习惯E.无需证明的事实

9.2.在诉讼中不需要加以证明的事实包括(ABC)A.众所周知的事实B.从已知的事实中推出的事实C.法院预决的事实D.原告提出被告默认的事实E.被告提出原告默认的事实

9.3.在民事诉讼中负有举证责任的包括(ABD)A.被告。B.原告C.证人D.诉讼代表人E·鉴定人

9.4.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承担举证责任应遵循下述原则(BCD)A.举证责任无期限原则B.谁主张继举证的原则C.免除举证的原则D.举证责任倒置原则E.举证责任法定期限原则

10.1.人民法院送达的是各类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书,如(ABCDE)A.起诉状副本B.答辩状C.判决书D.支付今E.调解书 10.2.法定期间可以分为(DE)A.确定期间B.指定期间C.在途期间D.不变期间E.非不变期间 10.3.我国民事诉讼中的期间以(ABCE)A.时计算B.日计算C.月计算D.季计算E.年计算

10.4.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送达方式有(ABCDE)A.直接送达B.间接送达C.留置送达D,委托送达E.公告送达

10.5.应由受送达人所在单位转交送达的情形有(ABE)A.受送达人是军人的B.受送达人是被监禁的C.受送达人是公安人员的D受送达人是法院工作人员的E.受送达人是被劳动教养的

10.6.送达回证的内容应包括(ABCE)A.受诉法院B.应送达文书的案件编号C.送达所采取的方式D.文书主要内容E.签收日期

11.1.法院调解应遵守的原则有(AE)A.合法原则B公平原则C.公正原则D.公开原则E.自愿原则 11.2.我国法院的调解程序分为(ACE)A.开始B.受理C.进行D.辩论E.结束 12.1.财产保全制度的范围可以是(ABCD)A.国内民事诉讼B.涉外民事诉讼C.国内仲裁D.涉外仲裁E.涉外公证

12.2.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案件有(ABCDE)A.追索路养费的案件、B.追索抚恤金的案件C.追索医疗费用的案件D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E.追索抚育费和扶养费的案件

12.3.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符合下列条件。(ABCD)A.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B.申请人行使权利具有紧迫性C.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对等给付的义务D.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E.应当在立案前提出申请

12.4.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可以(AC)A.申请复议一次B.申请上诉C.申诉_D.申请再审E.申请裁定

12.5.人民法院财产保全采取的措施有(ABCD)A.冻结B.扣押C.查封D.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E.责令提供担保 13.1.适用拘传措施,应当具备的条件是(BC)A.拘传对象必须是应该到庭的被告B.必须经过人民法院两次传票传唤C.必须是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D.必须是必须到庭的被告E.必须是必须到庭的第三人或者原告

13.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适用强制措施的种类有(ABCDE)A.拘留B.训诫C.罚款D.拘传E.责令退出法庭

13.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2条之规定,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有(ABCDE)A.伪造重要证据B.毁灭重要证据.C.转移已被扣押的财产D.隐藏已被查封的财产E.变卖已被扣押的财产

13.4.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适用拘传的对象为(ABCE)A.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原告B.追索扶养费案件的被告C.追索抚恤金案件的被告D.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被告E.不到庭则不易查清案件事实,分清是非的被告

14.1.根据法律规定,原告可以不交纳案件受理费的案件有(ABCDE)A.追索扶养费、抚育费案件B.追索抚恤金案件C.解除收养关系的案件D.追索赡养费案件E.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14.2.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BCE)A.分期交纳诉讼费B.减交诉讼费C.缓交诉讼费D.胜诉后交纳诉讼费E.免交诉讼费

14.3.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的诉讼有(ABCD)A.行政诉讼B。经济诉讼C.民事诉讼D海事诉讼E.其他诉讼

14.4.按照法律规定不交纳诉讼费用的案件有(ABDE)A.宣告死亡案件B.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C.适用督促程序的案件D.认定财产无主案件E.选民资格案件

14.5.依照法律规定,其他诉讼费用包括(BCDE)A.律师代理费B.证人误工补贴费C.鉴定费D.公告费E.勘验费

14.6.对于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按照一定的幅度实行按件计征的案件有(ABCDE)A离婚案件B.名誉权案件C.著作权案件D商标权案件E.劳动争议案件

15.1.根据司法实践和法律规定,反诉具有下述特征(ABCDE)A.反诉对象的特定性B,反诉请求的独立性C.反诉目的的对抗性D.反诉与本诉的牵连性E.反诉的时间性

15.2.在民事诉讼中,维护当事人民事合法权益的权利有(ABCD)A.提供证据B.请求传唤证人C.申请财产保全D.进行辩论E.申请查阅台议庭笔录

15.3.法律规定可以延期审理的情形包括(ADE)A.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B.原告申请撤诉未被准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C.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D.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勘验,鉴定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E.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15.4.申请撤诉,必须具备的条件是(BCDE)A.采取书面形式B.申请的主体只能是原告C.原告完全出于自愿D符合法律规定E.在人民法院宣判前提出

15.5.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作出缺席判决的情形包括(BCD)A.当事人开庭前提出回避申请的B.无诉讼行为能力的被告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C.原告不到庭或中途退庭,被告反诉的D.被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的E.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15.6.人民法院宣告一审判决时,应告知当事人(BCD)A.上诉理由B.上诉法院C.上诉期限.D.上诉权利E.上诉状的内容 15.7.下列情形中,可以引起诉讼终结的,为(ABCDE)A.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B.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C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D.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E.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16.1.适用简易程序的法院,仅限于(AD)A.基层人民法院B.中级人民法院C.高级人民法院D,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E.最高人民法院

16.2.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包括(ABCDE)A.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B.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C.发回重审的案件D.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E.疑难、复杂的案件

16.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ABD)A.事实清楚B.争议不大C.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D.权利义务关系明确E.第二审民事案件,事实清楚的

16.4.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BCD)A.组织合议庭审理B.不按照普通程序的法庭辩论顺序进行C.不按照普通程序的法庭调查顺序进行D.当即审理E.独任审判员兼任书记员

16.5.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传唤当事人、证人可以采取简便的方式,包括(ABCDE)A.通过口头通知B.电话传唤C.捎口信D.写便条E.广播通知

17.1.上诉状中应当写明下列内容(ABCD)A.当事人的基本情况B原审法院的名称C.案件的编号和案由D.上诉的请求和理由E.原审法院的审判人员

17.2.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地点应当为(ABC)A.本法院B.案件发生地的法院C.原审法院D.被告人所在地法院E.既可以是案件发生地法院,也可以是被告人所在地法院

17.3.有权对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有(ABCE)A.第一审的原告B.第一审的被告C.第一审的诉讼代表人D.第一审当事人的代理人E.第一审中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17.4.二审程序的审理方式是(ABD)A.组成合议庭审理B.开庭审理C.书面审理D.径行判决方式E.独任制审理

17.5.二审程序中当事人可用来维护自己权利的诉讼手段包括(BCD)A.要求和解B.提起上诉C.要求回避D.提起反诉E.要求抗诉

17.6.在民事诉讼中,上诉应具备的形式要件是(ABC)A.上诉状B.上诉期间C.上诉人和被上诉人D.上诉费用E.上诉法院

17.7.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地点可以是(ACD)A.本法院B.被上诉人所在地法院C.案件发生地法院D.原审人民法院E.上诉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17.8.在民事诉讼中,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应具备的条件是(ACD)A.上诉人自愿提出B.提交书面申请C.必须在二审法院作出判决之前提出D.是否准许由二审法院裁定E.必须在二审法院受理二审案件之前提出

17.9.民事诉讼中的上诉状应写明下列内容(ABCDE)A.上诉请求和理由B.上诉法院的名称C.当事人的基本情况D,案件的编号和案由E.原审法院的名称

17.10.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第M审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的案件是(ABC)A.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B.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的C.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D.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E.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18.1.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基于审判监督权而发生的再审,下列哪些项可以提起(ACD)A.各级人民法院院长提出的再审B.当事人申请再审C.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再审D.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E.检察院抗诉引起的再审

18.2.可以适用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的判决和裁定包括(CDE)A.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B.适用特别程序审结后作出的判决和裁定C.二审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和裁定D.已过上诉期而未上诉的一审判决和裁定E.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 18.3.有权发动再审或申请再审的机构和人员包括(ABDE)A.人民法院B.人民检察院C.任何公民D.当事人E.法院院长 18.4.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对象包括(ADE)A.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B.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C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决定书D.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书E.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

18.5.当事人申请再审必须符合的法定情形为(ABCDE)A.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B.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询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C.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D.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E.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19.1.下列案件中,属于非讼案件的是(BCDE)A.选民资格案件B.宣后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案件C.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案件D.认定财产无主的案件E.公示催告案件

19.2.公民下落不明必须满一定的法定期间,才能宣告死亡,法律对此法定期间规定的情形是(AC)A.该公民最后离开自己的住所或居所持续满4年B.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两年C.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两年、有关机关证明其不可能生存的D.从战争结束之日起下落不明满4年E.通常情况下,公民离开自己的住所持续满6年

19.3.依据特别程序,公民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可以作为其监护人的人员是(BCDE)A.该公民的邻居B.该公民的父母C.该公民的成年子女D.该公民的配偶E.该公民的其他近亲属

19.4.宣告公民死亡的条件为(BCD)A.该公民事实上确实死亡B.该公民离开自己的住所或居所下落不明C.该公民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间D.须由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E.须由其配偶提出申请 19.5.有权申请宣告公民失踪的申请人应当为(ABE)A.父母B.配偶C.未成年子女D.单位同事E.成年子女

19.6.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包括(ACDE)A,选民资格案件B.认定婚姻关系无效案件C.宣告公民死亡案件D.认定财产无主案件E.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

20.1.依督促程序,申请支付令范围的案件只限于(AB)A.给付货币B.给付有价证券C.给付票证D.给付特定的实物E.要求履行劳务

20.2.督促程序的终结是(ABCD)A.债权人在法院发出支付令前撤销申请B.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将支付令送达债务人C.债务人自支付令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出书面异议D.债务人自支付今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E.人民法院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

20.3.督促程序中送达支付今可采取的方式是(BCDE)A。公告送达B直接送达C.留置送达D.委托送达E.邮寄送达

20.4.在督促程序中,债务人依法对支付令提出异议的后果是(BCD)A.债务人享有答辩权B.督促程序终结C.支付今失效D债权人可以另行起诉E.债权人应撤回申请

20.5.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支付今申请的情形有(ABC)A.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对待给付义务B.支付令需要在国外送达或者公告送达C.请求给付的有价证券未到期D当事人之间有债权债务关系E.债权人申请支付的数额巨大

20.6.督促程序中所指的有价证券包括(ABCD)A.支票B.国库券C.汇票一D.股票E.提单

20.7.申请执行支付令的期限为(AB)A,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1年B.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C.1年D15日E.3个月

21.1.公示催告的公告应该(ABCD)A.张贴于人民法院公告栏内B.在有关报纸上刊登C.在其他宣传媒介上刊登D.张贴于交易所E.张贴于其他任何地方

21.2.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除权判决,其效力有(BC)A.确认票据权利的效力B.宣告票据无效的效力C.作为支付凭证的效力D.强制执行的效力E.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

21.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现今我国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是(BCD)A.定额支票B.银行本票C.银行汇票、D商业汇票E.股权凭证

21.4.公示催告中,应写明以下内容(BCDE)A.支付人名称、地址B.申报权利的期间C.票据种类D.公示催告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E.票据票面金额

21.5.导致公示催告程序终结的情形有(BCD)A.人民法院驳回公示催告申请的B.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并再次公告的C.申请人撤回公示催告申请的D.利害关系人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经审查符合条件的E.公示催告期间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的

21.6.除权判决的法律后果是(BCE)A.原票据仍有效B.原票据无效C.票据权利与票据分离D善意持票人享有票据权利E.兑付行对丧失票据的权利人负有支付义务

22.1.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具备的条件是(ABC)A.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的债务B企业的财产经营状况不断恶化,已失去了继续存在的能力C债务人如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其申请破产,应当经上级主管机关同意,非经同意,债务人不能提出申请D.债务人必须是全民所有制法人E.债务人是全民所有制法人,无须经上级主管机关同意

22.2.下列哪几项不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BCDE)A.三资企业B.非法人企业C.个体工商户D,农村承包经营户E.个人合伙

22.3.破产债权的范围,包括(AB)A.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元财产担保的债权B.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C.破产费用D.破产宣告前企业应承担的罚款E.破产企业拖欠员工的工资 23.1.海事诉讼(程序)的特性主要有(ABC)A对物诉讼性B,专门性C.国际性D.专业性E.实体性 23.2.海事法院专门管辖的范围包括(ABCD)A.海事侵权纠纷案件B海商合同纠纷案件C.其他海事海商纠纷案件D.海事执行案件E.其他涉海案件

24.1.民事执行的特点主要是(ACDE)A.执行过程的法定性B.执行结果的保证性C.执行主体的特定性D.执行根据的有效性E.执行手段的强制性

24.2.执行对象可以是(AB)A.债务人的财产B.债务人的行为C.债务人的人身D债务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要费用E.债务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品 25.1.司法警察在执行中的任务是(BC)A.及时做好现场记录B.协助执行员、书记员进行执行工作C.负责维持执行工作的秩序D.进行必要的调查E。发现不属于执行的财产应及时告知执行员

25.2.民事执行主体包括(ABC)A.人民法院B.申请执行人C.被申请执行人D.协助执行人E.被执行人的上级机关负责人 25.3.发生执行回转的原因有(ABC)A.人民法院制作的判决、裁定已执行完毕,但该判决、裁定又被本院或上级法院经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后依法撤销B.人民法院制作的先予执行的裁定在执行完毕后,被本院的生效判决或上级法院的终审判决所撤销C.其他机关制作的法律文书执行完毕后,被制作机关或其上级机关依法撤销的D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被依法撤销E.正确的判决或裁定已执行完毕 26.1.下列情况能够引起执行程序的有(AB)A.法院移送执行B.当事人申请执行C.法院判决执行D检察机关移送执行E.仲裁机构申请执行

26.2.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国内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况,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核实,裁定不予执行(ABCDE)A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B.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C.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D.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E.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27.1.对被执行人的存款,可以采取的执行措施有(BCE)。A.查封B冻结C.划拨D.强制交付E.查询

27.2.对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可采取的执行措施有(ABCDE)A.查封B.扣押C.冻

结D拍卖E.变卖

5.7.民事裁判权 27.3.对被申请执行人的劳动收人的执行措5.8.审判组织 施是(AC)A。提取B.查封C.扣留D冻5.9.独任制 结E.划拨

5.10.合议制 27.4.下列财产中,可以作为执行标的的是6.1.主管 〔AB)A.被执行人的行存款B.被执行人6.2.管辖

的劳动收人和物品C.被执行人供养的家6.3.管辖恒定 属的生活用品D.被执行人进行生产的厂6.4.级别管辖 房、机器E,被执行人持有的有价证券 6.5.地域管辖 28.1.涉外民事诉讼是指含有涉外因素的民6.6.一般地域管辖 事诉讼,这里的涉外因素包括(ABC)A.当6.7.特殊地域管辖 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6.8.专属管辖 织B.当事人双方争议的财产在国外C.双6.9.协议管辖 方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6.10.裁定管辖 的事实存在于国外D.双方当事人之间的6.11.移送管辖 纠纷发生在国外E.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6.12.指定管辖 纷发生在港澳台地区

6.13.管辖权转移 28.2.涉外民事诉讼的一般原则有(ABCDE)6.14.管辖权异议 A.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原则B.信守国际7.1.民事诉讼当事人 条约原则C.尊重外交特权与豁免原则7.2.诉讼行为能力 D.使用我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原则E.委7.3.正当当事人 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原则

7.4.诉讼实施权

28.3.外交代表不享有司法豁免权的是7.5.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 (ACDE)A.外交代表本人向驻在国法院7.6.代表人诉讼

起诉,引起对方反诉的B.外交代表从事7.7.诉讼标的共同的代表人诉讼 公务活动引起纠纷的C.外交代表从事商7.8.诉讼标的非共同的代表人诉讼 务活动引起纠纷的D.外交代表所在国主7.9.当事人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 管机关明确表示放弃司法豁免权的E.外7.10.第三人

交代表团自己的交通工具肇事而引起纠7.11.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纷的

7.12.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29.1.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8.1.诉讼代理人 对在中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8.2.法定诉讼代理人 诉讼,可以由(ABCDE)A.合同签订地人8.3.委托诉讼代理人 民法院管辖B.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9.1.民事诉讼证据 C.诉讼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D.可9.2.本证

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E.侵权9.3.原始证据 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

9.4.直接证据 29.2.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管辖法院9.5.书证巳物证

的纠纷是(AB)A.涉外财产权益纠纷B.涉9.7.视听资料已证人证言 外合同纠纷C.涉外专利权纠纷D.涉外9.9.鉴定结论 人身关系纠纷E.涉外婚姻纠纷

9.10.勘验笔录 29.3.在涉外牵连管辖中,我国民事诉讼法9.11.证明对象 规定有管辖权的法院为(CDE)A.被告所9.12.程序法事实 在地法院B.原告所在地法院二C.合同9.13.证明责任

签订地法院D.合同履行地法院E.可供9.14.证明责任的分配 扣押财产所在地法院

9.15,证据收集 29.4.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涉外诉讼管辖9.16.证据提供 分为(ABDE)A.牵连管辖B.协议管辖C.裁9.17.证据保全

定管辖D.集中管辖E.专属管辖

9.18.证据的审查与判断 29.5.涉外诉讼管辖不得违背我国级别管辖9.19.质证

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涉外诉讼管辖也适用9.20.证明标准 我国(BD)A.一般管辖的规定B.移送管10.1.期间 辖的规定C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D.指定10.2.期日

管辖的规定E.裁定管辖的规定

10.3.法定期间 29.6.属于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10.4.指定期间 事案件是指(ACD)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10.5.送达

的合同纠纷B.对外贸易中的合同纠纷10.6、留置送达 C.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同纠纷D.中外10.7.邮寄送达 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的合同纠纷E.中10.8.委托送达 外远洋运输合同纠纷

10.9.公告送达 30.1.涉外经济贸易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可11.1.法院调解 以选择的解决纠纷的方法有(ABC)A.双12.1.财产保全

方协商B.达成书面协议请求仲裁C.没12.2.诉讼中的财产保全 有仲裁协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D.先要求12.3.诉前财产保全 仲裁,再向法院起诉E.只能仲裁,不得12.4.行为保全

起诉

13.1.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30.2.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涉外送达方式13.2.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 有(ABCE)A.公告送达H.邮寄送达C.通14.1.民事诉讼费用 过外交途径送达D.留置送达F.按公约14.2.诉讼费用的负担 规定的方式送达 14.3.司法救助 30.3.在涉外诉讼中,期限30日适用于(ABC)15.1.普通程序 A.被告提出答辩状的法定期限B.当事人15.2.起诉 不服一审判决。裁定,提出上诉状的期限15.3.反诉

C.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提起诉讼的期15.4.证据交换 限D.公告送达的期限E.M审审结的期限 15.5.追加当事人 31.1.外国法院的生效判决,请求在我国承15.6.开庭审理 认和执行,具体途径为(BD)A.由当事15.7.法庭辩论 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B.由外国法15.8.宣判

院请求我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C.由外15.9.开庭审理笔录 国驻华使馆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D.由当15.10.延期审理 事人直接向我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15.11.审理期限 院提出申请E.由外国驻华使馆向我国外15.12.撤诉

交部提出请求

15.13.申请撤诉 31.2.不同国家之间进行司法协助,其内容15.14.缺席判决 包括(ABCD)A.相互代为调查取证B.对15.15.诉讼中止 外国法院裁判的承认与执行C.相互代为15.16.诉讼终结 送达法律文书和诉讼文书D.对国外仲裁15.17.民事判决 裁决的承认与执行E.相互代为采取强制15.18.民事裁定 措施

15.19.民事决定 31.3.我国人民法院同外国法院之间的一般16.1.简易程序

司法协助,其委托途径为(ABD)A.通过16.2.简易程序的适用 外交途径进行委托B.依条约规定的途径17.1.第二审程序 进行委托C.由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出申17.2.上诉

请D.通过驻外、驻华的使馆进行委托E.通17.3.上诉的受理 过民间团体进行委托

17.4.上诉的撤回 31.4.对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当事18.1.再审程序 人应向我国下列人民法院提出申请(AB)18.2.提审

A.自然人户籍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19.1.非讼程序

B.自然人居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C.自然19.2.宣告公民失踪案件 入居所地的高级人民法院D.法人主要办19.3.宣告公民死亡案件

事机构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E.财产所19.4.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

19.5.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20.1.督促程序 —————————————————— 20.2.支付令的异议 名词解释题目录 21.1.公示催告程序

22.1.破产还债程序 1.1.民事纠纷 22.2.债权人会议 1.2.民事诉讼

22.3.破产和解 1.3.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22.4.破产宣告

1.4.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 23.1.海事请求保全 1.5.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 23.2.海事强制令 1.6.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 23.3.海事证据保全 2.1.民事诉目的 23.4.船舶优先权催告 2.2.诉权 24.1.民事执行 2.3.诉

24.2.执行程序 2.4、诉的要素 24.3.执行的原则 2.5.诉讼标的 25.1.执行管辖

2.6.诉讼理由 25.2.执行级别管辖 2.7.既判力

25.3.执行普通管辖

3.1.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25.4.执行主体5执行机构、 3.2.同等原则

25.6.执行当事人

3.3.当事人平等原则 25.7.执行当事人的变更与追加 3.4.辩论原则 25.8.执行客体 3.5.处分原则 25.9.委托执行 4.1.合议制 25.10.参与分配 4.2.陪审制度 25.11.执行担保 4.3.回避

25.12.执行承受 5.1.民事审判权 25.13.执行救济 5.2.立案决定权 25.14.执行异议 5.3.凋查证据权 25.15.执行和解 5.4.诉讼指挥权 25.16.执行回转 5.5.释明权

26.1.申请执行 5.6.特定事项决定权

26.2.移送执行 26.3.执行中止

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组织机构。

痕迹等外部特征和物质属性证明民事案26.4.裁定终结执行 5.9.所谓独任制.即由一名审判员代表法院件事实的证据。

26.5.执行终结 行使审判权的审判组织形式。

9.7.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以及计27.1.执行措施

5.10.所谓合议制,是由三名以上审判人员算机储存的数据、资料证明民大案件事实28.1.涉外民事诉讼 组成审判集体代表法院行使审判权的审的证据,一般包括录音录像资料、电脑储28.2.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判组织形式。

存资料、电视监视资料三种。

28.3.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原则 6.1.民事诉讼中的主管,是指人民法院依9.8.证人是指了解案件事实,并出庭作证28.4.司法豁免权

法受理、审判解决一定范围内民主纠纷的或者向法院提供证词的人。证人将其了解29.1.涉外民事诉讼管辖 权限,即确定人民法院和其他国家机关、的案件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或者经法29.2.属地管辖权原则 社会团体之间解决民事纠纷的分工和职院同意提供的书面证言,称为证人证言。 29.3.属人管辖权原则

权范围。

9.9.鉴定人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和技能,29.4.实际控制管辖权原则

6.2.民节诉讼中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根据所提供的案件材料,对案件中的专门29.5.涉外民事诉讼中的专属管辖 院之间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性问题进行分析、鉴别、判断后作出的书29.6.诉讼竞合

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面结论,称为鉴定结论。

30.1.简述通过外交途径送达的要求。 6.3.管辖恒定,是指原告起诉时,若受诉9.10.勘验笔录就是法院指派的人员对与争30.2.对于涉及港、澳、台案件诉讼文书的法院依民事诉讼法规定享有对本案的管议有关的现场、物品进行勘测、调查、检送达应如何处理?

辖权,则此后不论确定管辖的事实在诉讼验时,对勘验过程和结果所作的容现记30.3.简述涉外财产保全的特点。 中发生何种变化,均不影响受诉法院对本录。

31.1.司法协助

案所享有的管辖权。

9.11.证明对象,也称待证事实,是指证明31.2.特殊司法协助 6.4.级别管辖,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划主体运用证据予以证明的与案件有关的31.3.区际司法协助 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事实。

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9.12.程序法事实,是指由民事诉讼法规定 6.5.地域管辖又称土地管辖、区域管辖,的,能够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

它是以人民法院的辖区和案件的隶属关更或者消灭的事实。

名词解释题答案 系确定诉讼管辖,亦即确定同级人民法院9.13.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也称举证责

之间在各自的区域内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任,是指作为裁判基础的法律要件事实在1.1.民事纠纷,又称民事争议,是法律纠件的分工和权限。

诉讼中处于真伪不明状态时,负有证实该纷的一种,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6.6.一般地域管辖,是指以当事人的所在法律要件事实的一方当事人承受不利的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法律纠纷。其特点地与人民法院的隶属关系来确定诉讼管裁判后果的风险。

有:

辖,即当事人在哪个法院辖区,案件就由9.14.证明责任的分配是指按照一定的标1.2.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当事人和其他哪个法院管辖。

准,将法律要件事实真伪不明时承受不利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6.7.特殊地域管辖,又称特别管辖,是指的裁判后果的风险,预先在当事人之间进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以诉讼标的物所在地或者引起民事法律行分配。

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所在地9.15.证据的收集是指当市人及其诉讼代理1.3.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民事诉讼法律、为标准确定的管辖。在我国,《民事诉讼人和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根据法定的程法规所调整的法院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法》还以被告住所地来确定特殊地域管序,运用科学的方法,查找、采集能够证参与人之间、当事人之间以及当事人同其辖。

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的诉讼活动,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存在的.以诉讼权利和6.8.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也称为证据的调查收集。

诉讼义务为内容的具体的社会关系。 型的案件专门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 9.16.证据的提供就是当事人将所收集的证1.4.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民6.9.协议管辖,又称今意管辖或约定管辖,据提交给受诉法院的活动,也称举证。 事诉讼程序中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是指双方当市人在民事纠纷发生之前或9.17.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诉讼义务的国家机关、公民、法人和其他发生之后,以书面协议的形式约定第一审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利害组织。在我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民本案件的管辖法院。

关系人、诉讼参加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决诉讼参加人、其他诉讼参与人都是民事诉6.10.栽定管辖,是指根据人民法院的裁定定,对证据加以调查收集、固定保存的活讼法律关系的主体。

确定诉讼的管辖法院。 动。

1.5.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民事6.11.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9.18.证据的审查与判断,是指法官依照法诉讼法律关系主体根据民事诉讼法律规发现本院对该案件无管辖权,而依法通过定程序对当事人提供、法院调查收集的证范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 裁定方式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明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和分析研究,以鉴别1.6.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法院审理的制度。

其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证明力的诉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6.12.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依法以讼活动。

务所指向的对象。

裁定方式指定其辖区内的下级人“民法院9.19.质证是指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2.1.民事诉讼目的,是指国家设立民事诉对某具体案件行使管辖权。

人就证明材料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讼制度所期望达到的目标或结果。

6.13.管辖权转移,是指依据上级人民法院及其证明力的有无与大小进行质疑、说2.2.民事诉讼中的诉权,是指当事人基于民的决定或同意,将案件的管辖权从原来有明。对质与辩驳的诉讼活动。

事纠纷的发生(即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与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转移至无管辖权的人9.20.证明标准,是指在诉讼中负证明责任他人发生争议),请求法院行使审判权解民法院,使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此而取的主体对案件事实加以证明所要达到的决民事纠纷或保护民事权益的权利。 得管辖权。

程度。

2.3.诉,是指当事人依照法律的规定,向6.14.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人10.1.民事诉讼中的期间,是指法院、当事法院提出的保护其民事权益的请求。 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而向受诉人民法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各自实施或完成诉2.4.诉的要素,是指构成一个诉所必不可院提出的不服该法院管辖的意见或主张。 讼行为所必须遵守的期限。

少的能使诉特定化的因素,它是区别不同7.1.民事诉讼当事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10.2.所谓期日,是指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种类的诉和每一个具体的诉的主要依据。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争议与人与法院会合进行诉讼行为的时间。 一般认为,诉的要素包括三个,即当事人、或保护民事权益的人及其相对方。

10.3.法定期间,是指法律明文批定的诉讼诉讼标的和诉讼理由。

7.2.诉讼行为能力又称诉讼能力,是指当期间。

2.5.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提出的、要求事人自己实施诉讼行为所必要的诉讼法10.4,指定期间,是指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法院子以裁判、确定其具有某种实体法律上的能力。“

符况依职权指定的期间。

地位或实体法律效果的请求(声明)。 7.3.正当当事人,又称当事人适格,是指10.5.民事诉讼中的送达,是指法院按照法2.6.诉讼理由.又称为诉的理由,是指使当事人就特定的诉讼,有资格以自己的名定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送交当事人或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得以成立的根义成为原告或被告,因而受本案料决拘束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行为。

据.包括事实根据和法律根据两方面的内的当事人。

10.6.留置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或其同住容。

7.4.诉讼实施权,是指以自己的名义作为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2.7.所谓既判力,又称为判决的实质上的当事人并受本案判决拘束的权能。

法将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确定力,是指生效民事判决所裁判的诉讼7.5.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是指在民事诉讼为送达的一种送达方式。

标的对于当事人和法院所具有的强制性中,由于某种原因导致一方当事人的诉讼10.7.委托送达是指法院直接送达文书有困通用力,表现为判决生效后,当事人不得权利义务转移给另一人,并由其作为同样难的,委托受送达人所在地法院代为送交就判决确定的法律关系另行起诉,也不得诉讼地位的当事人接替进行诉讼。

诉讼文书的一种送达方式。

在其他诉讼中就同一法律关系提出与本7.6.代表人诉讼亦称群体诉讼,它是指当10.8.邮寄送达,是指法院通过邮局将诉讼案诉讼相矛盾的主张,同时,法院亦不得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人数众多,由该群体中文书挂号寄交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作出与该判决所确定的内容相矛盾的判的一人或者数人代表群体起诉或者应诉,10.9.公告送达是指法院以张贴公告、登报断。

法院所作判决对该群体所有成员均有约等方式,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公之于众,3.1.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在民事束力的诉讼。

经过法定期间,即视为送达。

诉讼全过程或一定诉讼阶段中起指导作7.7.诉讼标的共同的代表人诉讼,是指具11.1.法院调解是指当事人在审判人员主持用的基本准则。

有共同诉讼标的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人下,自愿、平等地协商,达成协议,解决3.2.所谓同等原则,是指一国公民、企业数众多,由其推选代表人代表同方全体当民事纠纷的活动。

和其他组织在他国进行民事诉讼时,与他事人进行诉讼,法院就本案的判决对全体12.1.财产保全,是指为了保证将来生效判国的公民、企业和其他组织同等地享有该当事人发生效力。

决能够得以执行,人民法院在受理诉激或国法律所规定的诉讼权利,并同等地承担7.8.诉讼标的非共同的代表人诉讼,是指者诉讼过程中。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该国法律所规定的诉讼义务。

具有彼此牵连或者同种类诉讼标的一方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当事人的有关财产3.3.当事人平等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或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由其推选代表人依法采取强制性保护措施的制度。

当事人平等地享有和行使民事诉讼权利,代表同方全体当事人进行诉讼,法院的判12.2.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又称为诉讼时产平等地履行其诉讼义务。

决效力及于全体当事人。

保全,是指在诉讼程序开始之后终结之3.4,辩论原则,是指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7.9.当事人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是指前,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十请或者主动当事人有权就争议的案件事实和法律问由起诉时人数已确定的众多的共同诉讼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标的物题,各自陈述自己的主张、意见和根据,人推选出代表,代表全体共同诉讼人参加所采取的强制性保护措施。 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诉讼,实施诉讼行为。

12.3.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投起诉讼之前,权益。

7.10.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争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而对争3.5、民事诉讼中的处分原则,是指当事人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或者虽然没议标的物或被申请人的有关财产依法采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白支配和处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取的强制性保护措施。

置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他人已经开12.4.行为保全,是指为了保证法院将来的4.1.合议制是指由三人以上的审判人员组始的诉讼中的人。

判决能够得以执行或者为了使当事人、利成审判庭,具体对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7.11.所谓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害关系人的权益在判决前免受进一步的判的制度。

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而损害,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4.2。陪审制度是指审判机关吸收法官以外参加诉讼的人。 的申请,裁定被申请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的社会公众参与案件审判的制度。

7.12.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原告、为一定行为的保全措施。

4.3.民事诉讼法上,回避是指审判人员以被告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13.1.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是指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如果与案件存在一定利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可能与其有法律上的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为了排除干扰,维害关系,即应退出案件审理的制度。 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

护正常的诉讼秩序,保障及率审判和执行5.1.民事审判权,是审判机关代表国家依8.1.诉讼代理人,是指依照代理权,以当活动的顺利进行,对有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法对民事权益争议案件和非权益争议案事人名义代为实施或接受诉讼行为,从而的人采取的强制手段。

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权力。

维护该当事人利益的诉讼参加人。

13.2.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是指当事人、5.2.立案决定权,即法院对民事纠纷主体8.2.法定诉讼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案外人在.民事诉讼过程的起诉审查后,认为符合条件决定立案受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诉讼中故意实施的扰乱诉讼秩序、妨碍诉讼活理,从而使诉讼程序开始的诉讼权力。 活动的人。

动正常进行的行为。

5.3.调查证据权,是指法院依法对案件的8.3.委托诉讼代理人,是指接受当事人、14.1.民事诉讼费用,是指当事人在人民法有关证据进行调查的权力。

法定代理人、诉讼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院进行民事诉讼及相关话动,依法交纳和5.4.诉讼指挥权,是指人民法院为了让当授权委托,代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支付的费用。

事人之间的攻击防御活动能够充实而顺9.1.民事诉讼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14.2.诉讼费用的负担,是指诉讼结束时,利地展开,实现既公正又迅速的程序进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

解决已预交和支出的诉讼费用最终应由行,在法律规定的程序框架内行使主宰、9.2,本证就是能够证明负证明责任的一方谁负担以及如何负担的问题。

操作诉讼的种种具体权限。

当事人主张的事实的证据。

14.3.司法救助,是指人民法院对于民事、5.5.释明权,是指在当事人的主张不明确9.3.原始证据是指直接来源于案件客观事行政案件中有充分理由证明自己合法权或者有矛盾之处,或者不充分的倩况下,实的证据,如合同的原件、遗嘱的手稿等,益受到侵害,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法院向当事人提出事实或法律上的相关它来自证据的原始出处,是第一手的证据实行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和免交。 问题,促使其提供证据或加以说明,以查材料。

15.1.普通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明案件事实的权论。

9.4.直接证据是能够单独地、直接地证明诉讼案件时通常所适用的程序。

5.6.特定事项决定权.是指人民法院对民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15.2.民事诉讼中的起诉,是指公民、法人事诉讼中的某些特定事项作出决定的权单独、直接地证明案件主要事实,但能和及非法人团体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力。

其他证据结合起来,共同证明和确定案件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向人民法院提出5.7.民事裁判权,是民事审判权中最基本大实的证据。

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予以司法保护,和最核心的内容,它是指法院在民事诉讼9.5.书证是指以书面文字、符号、图形等依法作出裁判的诉讼行为。

中;就案件的程序问题和实体问题作出处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含义来证明民事15.3.反诉是指在已经进行的诉讼过程中,分的权力。

案件事实的证据。

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作为被告,向本诉的受5.8.审判组织是指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进9.6.物证是指以物品的形状、质量、规格、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的诉讼标的有直接

联系的独立的诉讼请求。

15.4.证据交换是指双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在开庭审理之前将自己所掌握的证据提供给对方当事人的制度。

15.5.追加当事人是指对某些没有提起诉讼或者没有被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果不与已提起诉讼或者已被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一起成为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民事纠纷就不能得到彻底的解决,依照法律规定追加其参加诉讼的行为。

15.6.开庭审理又称法庭审理,是指在审判人员主持下,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和形式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诉讼活动。

15.7.法庭辩论,是指在审判人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为支持己方的主张,在法庭上就案件有争议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的活动。 15.8.宣判,是指人民法院向社会宣告对案件的裁判结果。

15.9.开庭审理笔录又称法庭笔录,是书记员对开庭审理过程的全部审理活动和诉讼活动所作的真实记录。

15.10.延期审理是指在人民法院已确定开庭审理的日期,或者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由于出现某种法定情形,使案件在原定的庭审日期无法进行或案件的庭审无法继续进行,从而推延开庭审理日期的制度。 15.11.审理期限,是指受诉人民法院从立案到对案件作出裁判的法定审理期间。 15.12.撤诉是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作出裁判之前,原告向法院表示挽回起诉,要求法院对案件停止审理的行为。撤诉是与起诉相适应的诉讼制度。

15.13.申请撤诉。是指当事人在案件受理后、法院作出裁判之前,以书面的方式明确向法院提出撤回起诉的行为。

15.14.缺席判决是对席判决的对称,是指在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情况下,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的制度。 15.15.诉讼中止,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由于出现某些法定情形使诉讼无法继续进行,而暂时停止诉讼的制度。

15.16.诉讼终结,是指因出现法定事由,使诉讼无法进行下去或没有必要继续进行下去,而由法院裁定结束诉讼程序的制度。

15.17.民事判决是指人民法院通过对民事案件的审理,在对案件的事实依法定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查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实体问题所作的结论性的判定。

15.18.民事裁定,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对一些程序上应解决的事项所作的判定。

15.19.民事决定是人民法院为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就诉讼上某些特殊事项或者与诉讼有关的问题,依法作出的断定。 16.1.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第一审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审判程序。

16.2.简易程序的适用,是指简易程序在诉讼实践中如何适用,包括简易程序对哪些案件适用和在哪些法院中适用的问题。 17.1.第二审程序是指当事人对一审人民法院所作的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一级人民法院据此对案件进行审理所适用的审判程序。 17.2.上诉,是当事人对一审来生效的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明示不抵,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并撤销或变更原判决或裁定的诉讼行为。

17.3.上诉的受理,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诉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上诉表示接受,决定立案对案件继续审理的行为。

17.4.上诉的橄回是指上诉人依法提起上诉后,二审人民法院作出裁判前,要求撤回自己上诉的一项诉讼制度。

18.1.再审程序是当事人、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基于法定的事实和理由认为确有错误,申请、提起和决定对相应的案件进行再审,从而由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而适用的审判程序。

18.2.所谓提审,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依法将案件提至本院进行审理的制度。

19.1.所渭非讼程序,是指解决非讼案件所适用的程序。非讼案件是指对于某个法律事实或某项民事权益不存在争议的案件,非讼案件中不存在对立的双方当事人或者不存在明确的双方当事人对立的状态。 19.2.宣告公民失踪案件,是指公民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利害关系人请求法院判决宣告该公民失踪的案件。

19.3.宣告公民死亡案件,是指公民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或具备法定条件,利害关系人请求法院判决宣告该公民死亡的案件。

19.4.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件,是指对于因精神病或其他疾病而全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通过法定程序确定并宣告该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案件。

19.5.认定财产无主案件,是指法院根据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将某项权属不明的财产认定为无主财产,并将其判归国家或集体所有的案件。

20.1.督促程序是指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以支付令催促债务人限期履行债务的程序。

20.2.支付令的异议,是指债务人就支付令所记载的债务,向发出支付令的法院书面提出不同意见,旨在使支付令不发生既判力和强制执行力的行为。

21.1.在一般意义上,公示催告程序,是指法院依当事人的申请,用公示方法,催告不明的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间内申报权利,如不中报或中报无效的,则申请人获得该权利而不明利害关系人丧失该权利的程序。

22.1.玻产还债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申请,对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务人宣告破产,并依法将债务人的财产在全体倩权人中按债权比例进行分配的特殊程序。

22.2.债权人会议是债权人的自治机构,是受法院监督、由全体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的决议机构和监督机构。

22.3.破产和解,是指在破产程序中,债务人与债权人就延期或减额清偿债务等平等协商而达成协议。

22.4.破产宣告是指法院依申请或者依职权,在确认债务人具有无法消除的破产原因时,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从而对债务人财产进行清算分配。

23.1.海事请求保全,是指海事法院根据海事请求人的申请,为保全其海事请求,对被请求人的财产所采取的强制措施。 23.2.海士强制令,是指海事法院根据海事请求人的申请,为使其合法权益免受侵害,责令被请求人作为或者不作为的强制措施。

23.3.海事证据保全,是指海事法院根据海事请求人的申请,对有关海事请求的证据予以提取、保存或封存的强制措施。 23.4.船舶优先权催告是指海事法院根据船舶受让人的申请,以公示方法,催促船舶优先权人于一定期间内主张其优先权。 24.1.民事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机构以生效的民事法律文书为根据,依法运用国家强制力量,采取强制性的执行措施迫使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客的活动。

24.2.执行程序是指执行机构在执行当市人、协助执行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的参加下,根据已经发生效力的法律文书,采取执行措施,迫使债务人履行义务,实现债权人权利的法定程序。

24.3.执行的原则是指制定和贯彻民事执行制度的指导思想准则,是执行组织、执行当事人和其他执行参与人在执行程序中的行为准则。

25.1.执行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一级的各个人民法院之间,受理执行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25.2.执行级别管辖,是指不同级别的法院之间受理执行案件的分工与权限。

25.3.执行普通管辖,是指同一级别的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受理执行案件的分工与权限。

25.4.执行主体,是指在执行程序中,根据执行法律规范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能够引起民事执行程序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单位或个人,包括执行机构和执行当事人。 25.5.采取强制性的执行措施,迫使债务人履行义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必须通过一定的组织来实施。专门从事执行工作,履行执行职责的组织,称为执行机构。 25.6.执行当事人是指在执行程序中享有民主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25.7.案外人因实体法上的原国继受或承担法律文书确定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在执行程序中成为执行当事人的法律制度,称为执行当事人的变更与追加。

25.8.执行客体,也称执行标的、执行对象,是指执行机构的执行行为指向的对象,即执行机构采取的迫使债务人履行义务、实现债权人权利的行为指向的对象。

25.9.委托执行,是指债务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受理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的一种制度。 25.10.参与分配,是指民事执行程序开始后,债务人的其他债权人发现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权,申请参加执行程序就债务人的财产受偿,执行机构依法统一分配债务人的财产的制度。

25.11.在执行程序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请求法院暂缓执行,经申请执行人同意,人民法院决定暂时停止执行的一种制度,称为执行担保. 25.12.在执行程序中.由于发生法定事由,债务人的义务由与其有一定法律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履行的制度,称为执行承受,也称执行承担。

25.13.执行救济,是指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因自己的合法。益受到执行机构及其人员的暇疵执行行为的侵害,依法请求有关机构采取保护和补救措施的制度.

25.14.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对执行根据或执行对象提出不同意见的制度,称为执行异议。 25.15.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程序中,双方当事人就执行标的的一部分或全部自行协商,互相谅解,自愿达成协议,解决争议,经人民法院批准,从而结束执行程序的活动。执行和解是结束执行程序的一种特殊方式。

25.16.执行回转,是指在民事执行过程中或执行结束后,由于据以执行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或其他法律文书被依法撤销,由人民法院重新采取执行措施,强制取得财产的一方当事人将执行所得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退还给原来的债务人,使财产权利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前的状态的一种制度。26.1.申请执行,是指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享有权利一方当事人,在应当承担义务的对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有权在法定的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的申请,从而引起执行程序发生的制度。

26.2.移送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制作的法律文书生效后,承办该案的审判组织依职权直接将案件交付执行机构,从而开始执行程序的一种制度。

26.3.在执行程序中,由于出现某种法定情形而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待这种情形消失后,再恢复执行程序的制度,称为执行中止。

26.4.裁定终结执行,是指在执行程序中,由于出现某些法定的事由,致使执行程序无法继续进行或者没有必要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

26.5.执行终结,又称执行结束、执行结案,是指一件案件的执行程序终了。

27.1.执行措施,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机构依法强制执行所采取的、使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方法和手段。

28.1.涉外民事诉讼,是指舍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即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涉外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诉讼法律关系的总和。

28.2.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指的是人民法院受理、审判和执行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3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原则,是指对涉外民事诉讼有指导意义和必须遵循的原则。

28.4.司法豁免权,是指一个国家或国际组织派驻他国的外交代表享有的免除驻在国司法管辖的权利。

29.1.涉外民事诉ik管辖是一国法院对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案件享有的审判的权力或权限。

29.2.属地管辖权原则,是指以当事人的住所地、居所地或事物的存在地等作为行使管辖权的联系因素而形成的原则。

29.3.属人管辖权原则,是指以当事人的国籍作为连接因素而行使管辖权的原则。 29.4.实际控制管辖权是英美普通法国家所普遍采用的原则,该原则又称为”“有效原则”,即法院对涉外民事案件是否具有管辖权,就看它是否能够对被告或者其财产实行直接的控制,”能否作出有效的判决。普通法国家把对被告的“实际控制”和“有效的判决”作为行使管辖权的一般原则。

29.5.涉外民事诉讼中的专属管辖,指的是特定的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权专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的法院。

29.6.诉讼竞合,是指当事人就同一争议,基于相同的事实以及相同的诉讼目的同时在两个以上国家的法院提起诉讼的现象。

30.1.答:依据规定,我国人民法院通过外交途径向国外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应按照下列要求办理:(1)要求送达的法律文书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审查,由外交部领事司负责转递。(2)法律文书须准确注明受送达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国籍及其在国外的详细外文地址,并将该案的基本情况函告外交部领事司,以使转递。(3)须附有送达委托书,即委托对方向哪一个法院送达。

30.2.答:对于涉及港、澳、台案件诉讼文书的送达,在具体适用民事诉讼法送达诉讼文书时,可以参照采用下列做法:(1)邮寄送达。由于香港、澳门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因此人民法院可以将要送达的诉讼文书以附有回执的双挂号形式寄交在港、澳的当事人,并以挂号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该送达方式可靠性强,可普遍使用。(2)港、澳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指定在内地的代收人代其签收诉讼文书。(3)委托被送达人的亲友过境直接送达。港、澳地区紧邻内地,采用这种方式送达较为方便,但其缺陷是可靠性差。(4)委托内地方面的律师、诉讼代理人直接送达。(5)委托内地方派驻港。澳地区金融、商务机构的驻港、澳人员代为送达。(6)当使用以上方式均不能送达的,可使用公告送达。涉港、澳民事案件的公告期限为3个月,期满即视为送达。 30.3.答:(1)在涉外财产保全中,人民法院不依职权进行保全。(2)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提起诉讼的期间不同。在国内民事诉讼中,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而在涉外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裁定准许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这主要是考虑到涉外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往往需要较充足的时间为诉讼作准备的现实情况。 31.1.司法协助,是指不同国家的法院之间,根据本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互惠关系,彼此相互协助,为对方代为一定的诉讼行为。

31.2.特殊司法协助,是指国与国之间的法院在一定前提下相互承认并执行对方生效的法律文书的制度。

31.3.区际司法协助是指存在于同一主权国家内部不同法域的司法机关之间在司法领域的合作和互助。 简答题目录

1.1.简述民事纠纷的特点。 1.2.简述民事诉讼的特点。

1.3.简述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特点。 1.4.简述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的诉讼行为的条件。 1.5.简述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 2.1.简述程序自由价值的主要体现。 2.2.简述民事诉讼程序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之间的矛盾。

2.3.研究民事诉讼目的有何意义? 2.4.简述诉的特征。

2.5.简述诉讼标的的意义。

2.6.简述既判力可扩张至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情形。

3.1.简述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的特征。 3.2.简述学习和掌握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的意义。

3.3.简述当事人平等原则的内容和根据。 3.4.简述辩论原则的内容。

3.5。简述辩论原则同刑事诉讼中的辩护原则的区别。

3.6.简述对民事权利的处分主要的体现。 3.7.简述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体现。 4.1.简述以合议制的形式审理案件的主要功能。

4.2.简述陪审制度的主要内容。 4.3.简述适用回避的法定条件。 5.1.简述民事审判权的特征。

6.1.简述我国人民法院主管民事案件的范围。

6.2.简述中级人民法院对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范围。

6.3.简述适用专属管辖的案件范围。 6.4.简述非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协议管辖须具备的条件。

6.5.简述移送管辖应具备的条件。 6.6.简述指定管辖的适用范围。

6.7.简述管辖权转移与移送管辖的区别。 6.8.简述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应符合的条件。

7.1.简述民事诉讼当事人。

7.2.简述正当当事人不为诉讼标的的法律关系的主体的情况。

7.3.简述发生诉讼权利义务承担的主要情形及其与非正当当事人更换的区别。 7.4.简述代表人诉讼制度与共同诉讼制度和诉讼代理制度的区别。 7.5.简述第三人的特点。

7.6.简述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条件。

7.7.简述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根据。

7.8.简述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区别。 8.1.简述诉讼代理人的特征。

8.2.简述民事诉讼中的代理人与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的区别。

8.3.简述法定诉讼代理人的待证。

8.4.简述由法院指定法定代理人的情况。 8.5.简述引起法定诉讼代理权消灭的原因。 8.6.简述委托诉讼代理人的特点。

8.7.简述委托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独立性的表现。

8.8.简述引起委托诉讼代理权消灭的原因。 9.1.简述民事诉讼证据的特证。

9.2.简述区分本证与反证的实践意义。 9.3.简述书证的特征。 9.4.简述物证的特征。

9.5.简述视听资料的特点及其与书证、物证的区别。

9.6.简述成为民事案件的证明对象的条件。 9.7.简述证明责任的特点。

9.8.简述证据审查与判断的内容。

9.9.简述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的证据。

9.10.简述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 10.1.简述期间的计算方法; 10.2.简述送达的特点。 10.3.简述直接送达。 10.4.简述转交送达。

11.1.简述法院调解的特点。

11.2.简述法院调解协议达成后,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的情形。

11.3.简述法院调解文书的法律效力。 12.1.简述采取诉讼财产保全应当符合的条件。

12.2.简述采取诉前财产保全须具备的条件。

12.3.简述诉讼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的异同。

12.4,简述行为保全的适用范围。

12.5.简述诉前责令停止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应具备的条件。

12.6.简述作出海事强制令应当具备的条件。

13.1.简述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特点。

13.2.简述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与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的区别。 13.3.简述适用拘传的条件。 13.4.简述适用拘传的程序。

14.1.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费用制度有什么意义?

14.2.简述可以不预交诉讼费的情形。 15.1.简述普通程序的特点. 15.2.起诉应符合哪些条件? 15.3.简述受理的法律后果。

15.4.提起反诉应符合哪些条件? 15.5.简述追加当事人的程序。

15.6.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指的是哪些情况?

15.7.简述延期审理的适用。

15.8.依据民事诉讼法,什么情况下法院可按撤诉处理?

15.9.简述诉讼中止与延期审理的区别。 15.10.简述民事诉讼中中止诉讼的情形。 15.11.简殁诉讼终结与诉讼中止的区别。 15.12.简述诉讼终结的适用范围。 15.13.简述民事判决的特点。

15.14.民事决定主要适用于哪些场合? 16.1.简述设立简易程序的意义。 16.2.简述不能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况。 17.1.简述当事人提起上诉的条件。

17.2.简述撤回上诉要符合的法律条件。 18.1.简述适用提审的情况。

18.2.简述民事诉讼中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法定情形。

18.3.当事人申请再审应符合哪些条件? 19.1.简述选民资格案件审判程序的特点。 19.2.申请法院宣告下落不明的公民失踪、死亡,应具备哪些条件?

19.3.申请法院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应具备哪些条件? 19.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法院申请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20.1.简述督促程序与简易程序的区别。 20.2.适用督促程序或申请支付今除包括一般诉讼要件外还要符合哪些条件? 20.3.督促程序有什么法律意义?

20.4.法院受理债权人申请,除了审查是否具备一般的诉讼要件,还要着重审查是否具备申请督促程序的哪些特殊条件? 20.5.简述支付令异议的成立条件。

21.1.简述申请公示催告应具备的特殊条件。

21.2.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22.1.简述破产还债程序与民事强制执行程序的区别。

22.2.简述破产案件的申请应符合的条件。 22.3.简述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22.4.简述和解协议成立的特别条件和效力。

22.5、简述企业整顿终结的法定事由。 23.1.简述海事诉讼的专属管辖。

23.2.简述海事法院解除海事请求保全措施的情形。

23.3.海事请求人申请判决前拍卖被扣押的船舶,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23.4.法院作出海事强制令,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23.5.采取海事证据保全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23.6.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案件应符合什么条件?

23.7.海事赔偿中债权人申请债权登记,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23.8.简述船舶优先权催告的申请。 24.1.简述民事执行的特征。 24.2.简述执行的意义。

24.3.启动执行程序须具备哪些条件? 24.4.简述依法执行原则的含义。

25.1.简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执行案件范围。

25.2.简述执行管辖权转移的情况。

25.3.简述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执行机构的职责。

25.4.简述执行当事人的变更与追加的情形。

25.5.简述代位申请执行的特点。

25.6.债权人代位申请执行应符合哪些条件?

25.7.简述参与分配的条件。

25.8.简述执行担保成立的条件和效力。 25.9.简述执行救济的构成要件。

25.10.提起执行异议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25.11.简述执行和解与法院调解的区别。

25.12.简述执行和解的条件。

25.13.简述执行回转应具备的条件。 25.14.简述引起执行回转的原因。

26.1.简述当事人申请执行应符合的条件。 26.2.简述对涉外仲裁裁决不予执行。 26.3.简述中止执行的情形。 26.4.简述裁定终结执行的情形。 28.1.简述涉外因素的内容。

28.2.简述涉外民事诉讼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原则的体现。

28.3.简述司法豁免权的限制。

29.1.简述涉外民事诉讼当事人协议管辖的限制。

29.2.简述涉及国外华侨的离婚案件的管辖。

31.1.我国人民法院与外国法院之间进行一般司法协助一般有哪些条件?

31.2.我国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应符合哪些条件?

31.3.我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裁判须具备什么条件?

31.4.简述我国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的条件。

-------------------------------

简答题答案

1.1.简述民事纠纷的特点。答:民事纠纷,又称民事争议,是法律纠纷的一种,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法律纠纷。其特点有:(1)民事纠纷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2)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对民本权利义务的争议。(3)民事纠纷具有可处分性,即纠纷主体依法拥有对发生纠纷的民事权益的处分权。 1.2.简述民事诉讼的特点。答:民事诉讼作为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独特的形式,与解决民事纠纷的其他方式相比,具有自身的特殊之处,具体表现为:(1)民事诉讼的主体由法院、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以及检察院构成。其中.法院和当事人是基本的民事诉讼主体,缺少其中的任何一个都构不成民事诉讼。(2)民事诉讼依靠国家强制力来解决民事纠纷。(3)从诉讼对象来看,民事诉讼解决的争议是有关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4)民事诉讼应依照严格的诉讼程序和诉讼制度进行。

1.3.简述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特点。答:与其他法律关系相比,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具有如下特点:(1)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由审判法律关系和争讼法律关系构成的特殊的社会关系。(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体现了法院审判权与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有机结合。(3)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一种既分立又统一的法律关系。

1.4.简述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的诉讼行为的条件。答:诉讼行为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才能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1)必须是由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实施的。(2)必须是法律规定由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实施的行为。(3)必须是法院和一切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行为结合起来,才能导致导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结果。

1.5.简述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答: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条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包含三个方面:(1)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2)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行使民事审判权。(3)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

2.1.简述程序自由价值的主要体现。答:程序自由价值主要是指程序主体能够合乎目的地支配民事诉讼程序,自由地选择、判断和接受民事诉讼程序。程序自由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和诉讼权利不受审判权的贬损和压制以及保障法院的审判权不受外在压力的干预。(2)保障程序主体进行理性选择的自由。

2.2. 简述民事诉讼程序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之间的矛盾。答:民事诉讼程序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对立统一关系,这些价值之间既具有一致性,也存在着某些冲突。其矛盾主要体现为;(1)程序公正与结果公正的冲突。(2)程序公正与秩序的矛盾。

2.3、研究民事诉讼目的有何意义?答:研究民事诉讼目的,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第一,民事诉讼目的论与民事诉讼法学的其他理论紧密相关,研究民事诉讼目的,可以推动其他基本理论和具体理论向纵深发展。第二,目的论的研究,可以为我国民事诉讼立法的完善提供一个基本的指导方向。第三,目的论的研究,可以为法官进行法律解释提供方向性的指导。

2.4.简述诉的特征。答:诉,是指当事人依照法律的规定,向法院提出的保护其民事权益的请求。诉具有以下特征:(1)诉只能向代表国家行使民事审判权的法院提出,是当事人期望获得司法保护的一种请求。(2)诉的内容仅限于请求保护民事权益或解决民事纠纷。(3)提起诉的原因在于当事人之间发生了民事纠纷。(4)诉的主体只能是当事人。

2.5.简述诉讼标的的意义。答: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提出的、要求法院予以裁判、确定其具有某种实体法律地位或实体法律效果的请求(声明)。诉讼标的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诉讼标的是整个民事诉讼的核心。(2)诉讼标的是法院审理和裁判的对象。(3)诉讼标的是法院判定应否合并、分离、追加或变更诉讼的主要根据。(4)诉讼标的是法院用以判定是否允许当事人另行起诉的标准。(5)诉讼标的是确定既判力客观范围的根据。

2.6. 简述既判力可扩张至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情形。答:下列几种情况下,既判力可扩张至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1)当事人的继受人,如继承人;(2)诉讼系属后为当事人或其继受人利益占有诉讼标的物的人,如保管人、受托人;(3)为他人而为原告或被告的人,如破产管理人、遗嘱执行人(4)涉及身份关系的人事诉讼和涉及公司团体关系的公司诉讼等特定类型的诉讼,其既判力可扩张至第三人,例如婚姻无效之诉的判决对于第三人亦具有既判力。


(自考资料)法律文书写作.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行政执法考试题库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