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六十八)

2019-05-27 18:11

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六十八)

【知识点】: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1. 征税范围

(1)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但不包括稿酬所得(“出版、发表”)。

【解释】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等权利,由个人提供或转让给他人使用时,会取得相应的收入;按照《经济法基础》考试的观点,提供和转让合并在一起,统一列入个人所得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税范围。

(2)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属于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所得,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3)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4)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而非“稿酬所得”)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不论剧本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

2. 税率:20%

3. 应纳税额 (1)计算公式

①每次收入额≤40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每次收入额-800)×20% ②每次收入额≥40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每次收入额×(1-20%)×20% (2)每次收入的确定

①以一项特许权的一次许可使用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②如果该次转让取得的收入是分笔支付的,则应将各笔收入相加为一次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案例】王某2016年11月份取得两项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一项是3000元,另一项是4500元。

【解析】王某11月份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800)×20%+4500×(1-20%)×20%=1160(元)。

【例题1·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是( )。

A.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B.提供专利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C.提供房屋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D.提供商标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答案】C

【解析】(1)选项AB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2)选项C:属于财产租赁所得。

【例题2·多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个人所得中,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A.某大学教授从甲企业取得的咨询费 B.某公司高管从乙大学取得的讲课费

C.某设计院设计师从丙服装公司取得的设计费 D.某编剧从丁电视剧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 【答案】ABC

【解析】选项D: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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