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巩临川籍身份研究(3)

2019-05-27 19:40

呢?这就和地域行政的变更以及科举新政制度有关系了。

南丰其实在宋代以前一直都是归抚州管辖的,五代之际,抚州将南城划出去成立了建昌军,宋淳化二年(991年)又将南丰划入了建昌军管辖,使它脱离了与抚州的关系,但曾巩祖父曾致尧于太平兴国八年(983年)中进士,那时南丰还属于抚州管辖;曾巩的父亲曾易占于天圣二年(1024年)中进士,但他是抚州现任官的身份参加科举的。这样虽然曾巩的祖父和父亲已经迁居于临川,但他们的籍贯也无需做任何变更,继续保留着他们的南丰籍便可以在临川顺利地参加科举考试了。

户籍和科举是牢牢挂勾的,其实在宋初管理制度并没有那么严格,如果寓居外地的人士只要请一两个命官做担保便可以在寓居地参加科举考试了。曾巩的祖父辈和父辈能在临川顺利地完成科考,自然没有什么波折。但是到了曾巩这一代情况发生了变化,正如曾巩在文章中所说:“进学之制,凡入学者,不三百日则不得举于有司。”今查《宋史纪事本末》卷三十八《学校科举三制》条云:“仁宗庆历四年三月乙亥,诏天下州县立学,行科举新法。?乃诏?曰:“?其会州若县皆立学,本道使者选部属官为教授,员不足,取于乡里宿学有道业者。士须在学三百日,乃听预秋试。旧尝充试者,百日而止。”科举新法规定,本县学子需要持户籍到本地县学学习满三百天才能参加科举考试。因此曾巩只好向有司申请入临川籍,时年曾巩26岁。

究竟是在临川入学还是回南丰入学?这个迫切的问题摆在曾巩的面前。临川历史悠久,文化积淀很深厚。历史上王義之、谢灵运、颜真卿、戴叙伦、冯延巳等文化名人先后在此担任地方长官,他们对临川的文化教育事业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宋初就已经展现出它的繁荣的势头。北宋从这里走出了五大科举大家族,这就是乐史家庭、晏殊家庭、王安石家庭、蔡居厚家族和曾巩家庭,这些家庭都与抚州政治文化的中心临川城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王家、蔡家、曾家就居住在临川城内,王家居住在城东盐埠岭,蔡家居住在城南焚书坡,而曾家则居住在城西香楠峰;乐家与晏家故里虽不在城内,但乐史之父乐璋曾任临川县尉,因家临川城内,而后才迁居崇仁,乐史本人后来长期担任在抚州府任职的南唐齐王李景达的临川秘书郎,给他成为抚州第一位进士和状元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晏家虽然聚居于临川北乡沙河,但晏殊之父晏固则在抚州府内任手力节级的小官,并在临川城内购置房产,这就是后来的旧学坊,晏珠从小就生活在临川城里,这与他成为著名的神童是分不开的。

同样曾家虽然原居南丰,自从迁居香楠峰后,已经造就了曾致尧、曾易占两代多个进士,如果现在再迁回南丰,必然会失去更为优越的学习教育条件。由于长期寓居于此,已经深深地热爱这片土地了,这从曾易占、曾巩等人关于临川的诗篇可以看出来;再说曾家的亲戚也多在临川,还有已经混熟了的抚州地方官员和乡亲们,做起事情来要方便许多。南丰已经没有了房产和田产,人面又生疏,再回到南丰去恐怕要麻烦很多。考虑良久,曾巩才写了这篇《上齐工部书》,并如愿以偿地加入了临川籍,成为了临川学子中的一员。

尽管如此,还是有人对曾巩的“寓籍”提出了异议,研究曾巩的专家李震在他的力作《曾巩年谱》里说曾巩申请加入的不是户籍,而是学籍。李震是中学教师,对当代教育制度非常熟悉,但是他将当今的学籍制度套入古代的科举中去是完全错误的,他对古代科举制度一点也不了解,因为古代根本就没有“学籍”这个概念。

古代科举有其特有的科举户籍制。户籍是用来证明某人居住在某地的身份,户籍要求贯穿科举的整个过程。考生应试报名,首先要向州府递交列有考生姓名、乡贯、三代情况等内容的状纸。地方官根据这些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其中的户籍要求审查得更为严格。在宋代的户籍管理制度中,认定个人籍贯的标准有两个,即看你有没有田产(有时地产也可以),再就是看你的祖坟有没有安葬在该处。

杨亿的《武夷新集》载,宋初建州人李夤要占籍洪州,便“买田一廛,筑室百堵,编名户版,输税公上。”他在洪州建立房产,购买田地,缴纳赋税,便可以变更户籍了。曾巩的

祖坟在南丰,通过祖坟加入临川籍是没有任何希望的,所以只有通过田产这条唯一的途径,这是曾巩家在庆历四年之前于临川就拥有田产强有力的证据,曾巩兄弟及其父辈家人才能顺利地加入临川籍。

第三节 曾巩在临川的生活和交游

景庆年(1037-1047)曾巩在临川的情况

自从父亲曾易占丢官后,曾巩便随父回到临川。从景祐四年(1037)到庆历八年(1047)这十年间,曾巩居住在临川是十分明确的。下面我们依据曾巩的文章来展示曾巩居住临川的真实情况。

康定三年(1040)曾巩22岁,作《以白山茶寄吴仲庶见贶佳篇依韵和酬》,诗中注解说:“初惟此花与杨州后土庙琼花天下一株,近年琼花可接遂散漫,而此花为独出也。”据《临川县志》载:“玉茗亭在府置见山堂西,宋雍熙间郡东院产白山茶一株。康定间州守崔仁冀赋之,名之日玉茗,谓古树奇花天下止此一株,在扬州琼花之上。黄山谷,谢竹友,曾南丰皆和之。”

庆历二年(1042)曾巩24岁,抚州州掾张文叔与其内弟刘伯声在临川跟随曾巩学习。后来曾巩的《刘伯声墓志铭》回忆道:“庆历之间,余家抚州。州掾张文叔与其内弟刘伯声从予游。余与伯声皆罕与人接,得颛意以学问磨砻浸灌为事,居三年乃别。”

庆历三年(1043)曾巩25岁,东明刘希声来临川跟随曾巩学习,三年后,告别之际,曾巩作《送刘希声序》:“东明刘希声来临川,见之。其貌勉于礼,其言勉于义,其行亦然,其久亦坚。其读书为辞章日盛。从予游三年,予爱之。今年庆历五年还其乡,过予别。”同年,抚州司法参军张彦博建寝庐,挖得婴儿秃秃之遗骸,曾巩感慨良多,特为之作《秃秃记》。 庆历四年(1044)曾巩26岁,作《上齐工部书》申请加入临川籍,又作书其师欧阳修,谈及当今之急务,请求欧阳修为其祖父作神道碑,并把王安石推荐给他,其《上欧阳舍人书》云:“先祖困以殁,其行事非先生传之不显,愿假辞刻之神道碑,敢自抚州傭仆夫往伺于门下。”同年,其祖母病逝于抚州,享寿九十二岁。

庆历五年(1045)曾巩27岁,作《送刘希声序》送别弟子刘希声,同年张持(字久中)来临川向曾巩学习,后来在《张久中墓志铭》中,曾巩记录了这层关系“君姓张氏,名持,字久中,初名伯虎。庆历三年来自曲江,入太学。当是时,天子方诏学官岁献士二人,学者以数百千人,独献君,会学散,不报。于是时,予盖未尝识君也。后二年,过予之所居临川,始识之。”

庆历六年(1046)曾巩28岁,吴景初来临川,请曾巩为其兄太初作哀辞。其《吴太初哀辞》云“象先以丧至州下,亦死,年三十一岁。三试于礼部,不中。余与之善。后七年,其第景初来,视余于临川,庆历六年也。”同年五月,潭州兵乱,赵宏率抚州兵往潭州平患,曾巩作《送赵宏序》:“荆民与蛮合为寇,潭旁数州被其害。天子、宰相以潭重镇,守臣不胜任,为改用人。又不胜,复改之。守至,上书乞益兵。诏与抚兵三百,殿直天水赵君希道实护以往。希道雅与予接,间过予道潭之事。”赵宏受命率抚州士兵三百人驰援潭州之战,去前与曾巩谈及潭州之事。

庆历七年(1047)曾巩29岁,作诗《丁亥三月十五日》云“今年寒气争春来,雪大如掌随惊雷。临川城中泪雨,城东大丘泪为渚。”,并有《喜似赠黄生序》,其时王安石这一年春为鄞县知县,序云:“介卿方为县于鄞,自抚之鄞,不可以舟通行,事逾未合也。”,自言从抚州到鄞县,坐船去不了,因此不方便在鄞县会面。同年,曾巩侍父北上,至南京其父病卒,遂护榇南归。

这十年,我们通过曾巩的诗文能清楚地知道曾巩居住在临川,他这段时期在临川的生活

主要是学习和授徒,曾巩在这一段时期的文学创作也是以书信、送别之类的序言为主,通过这些文章的传播逐渐树立起自己的文名。根据这一时期曾巩文章的特点,我们还可以推知他的《与抚州知州书》、《洪渥传》、《送江任序》、《送蔡之振序》等没有纪年的文章也作于这一时期,前一篇是写给抚州地方官的,后三篇文章都是写给临川人的。

庆嘉年(1048-1057)曾巩在临川的情况

自曾巩父亲去世后到他考中进士这十年间,由于曾巩在这章中已经不怎么会刻意去强调自己在临川,故被许多学者认为他是居住在南丰,既然曾巩的家在临川,并在临川已有了房产和田产。是否他会突然又放弃这些而重新回到原籍南丰去安家了呢?现在我们通过他在这段时期所作的文章以及一些重要的活动来进一步考察曾巩这十年到底是居住在临川还是在南丰。

庆历八年(1048)曾巩30岁,四月作《菜园院佛殿记》,九月作《墨池记》,又有《与刘沆龙图启》、《尚书都官员外郎王公益墓志铭》、《张久中墓志铭》。

皇祐之年(1049)曾巩31岁,葬父于南丰,作《宜黄县县学记》及《本朝政要策》、《金山寺水陆堂记》。

皇祐二年(1050)曾巩32岁,娶文柔为妻,有《谢杜相公书》。 皇祐三年(1051)曾巩33岁,作《读书》诗,及《谢杜相公启》。 皇祐四年(1052)曾巩34岁,作《胡君墓志铭》。

皇祐五年(1053)曾巩35岁,作《永安县君谢抵墓志铭》,又有《与子孙司封书》、《亡兄墓志铭》。

至和之年(1054)曾巩36岁,九月作《思轩诗序》,又有《学舍记》、《南轩记》、《祭吴彦弼文》、《答袁陟书》、《先大夫集后序》、《虞部郎中戚公(舜臣)墓志铭》。

至和二年(1055)曾巩37岁,有《与杜相公书》、《永州军事推官孙君墓志铭》。 嘉祐元年(1056)曾巩38岁,作《抚州颜鲁公祠堂记》,有《福昌县君傅氏墓志铭》。 嘉祐二年(1057)曾巩39岁,是年考中进士,9月作《拟岘台记》,又有《抚州金溪县主簿徐洪墓志铭》、《孙公(甫)行状》、《蔡公(充)墓志铭》、《沈君墓志铭》、《金君墓志铭》《章佑妻夫人张氏墓志铭》等。

宋代王明清在他的《挥麈后录》中记录了这样一件事情:曾密公?公再娶朱夫人,年未三十,领诸孤归里南丰。?里人有不相悦者,为诗以嘲之。? 这篇文章很容易给人造成一个假象,就是曾易占病逝之后,曾巩随继母朱氏一家人回到南丰去了,但事实并不如此。

庆历八年(1048)曾巩写的5篇文章,除一篇给刘沆的信与临川关系不大外,其余诸篇都与临川有关,一篇是给好友王安石的父亲写的墓志,一篇是给庆历五年来临川向他学习的张持的墓志,是年四月曾巩作《菜园院佛殿记》曰:“成,以佛之像置其中,而来乞予文以为记。”九月又有《墨池记》也云:“教授王君盛恐其不彰也,?又告于巩曰:“愿有记。”。菜园院僧人“来乞予文”、教授王盛“告于巩”,表明他们都没有花费什么精力和时间就能找 到他,说明曾巩这一年尚在临川,王安石在给其父曾易占的墓志中说:“后卒之二年而葬,其墓在南丰之先茔。”反映了曾巩是将其父停尸于临川之家守孝的,这也不是先例了,其祖母于庆历四年病逝临川,直到第二年才返葬于南丰,他的母亲于天圣四年病逝于临川,二十年后才和其祖母一起安葬于南丰,倘尚此时曾巩身在南丰的话,就没有必要将父亲的尸首停在家里,该早早安葬用不着那么折腾了。那是不是曾巩在安葬父亲之后,又回迁至南丰的呢?从常理上讲是不会的,试想曾巩已经在临川有了房产和田产,同时又加入了临川籍,回迁南丰又要把籍贯改回去,重新购置房产和田产,他哪儿来的那么多精力和才力?当务之急是静下心来,专心学习,应付科考,有其《读书》一诗为证。

嘉祐元年,曾巩的《抚州颜鲁公祠堂记》中说:“二君过予之家”,说明是顺便到曾巩家里去,假若曾巩在南丰,这二位官员需要先后或同时到南方出差,并要花一番精力才能找到曾巩的住所,只有曾巩身在临川县城才能得到很好的解释。嘉祐二年曾巩的《拟岘台记》中云:“ 与州之寓客者游,而独求记于予。”这句话说明了曾巩是身居在临川的寓客,但是州官唯独选中了曾巩这个寓客来给拟岘台作记。虞集在《书拟岘台记后记》一文就说:“南丰先生以嘉祐二年九月九日作此记,先生是年登进士第,而归乡之时也。”九九重阳节,曾巩带着亲人与郡守裴材及朋友们一起登高游览之际写下此文。另外在《南轩记》文章结尾属“南丰曾巩”也能说明这两篇文章写于他在临川的家里,假如他是在南丰,又是在自己家里,文章结尾署名常见的有“后学某某”、“里人某某”或直书某某人,用得到在自己的名字前加上“南丰”二字,以此画蛇添足吗?

综观曾巩这十年所作的能确定写作时间的文章,这33篇文章中涉及曾巩自家的有4篇,除此之外,与临川有关的人和事有7篇,这还不包括他在临川认识的其他人物,另外涉及抚州其它县的有4篇。但这些文章却没有一篇关于南丰及建昌军的,充分说明曾巩在这十年中是居住在临川的,这一时期,曾巩的文章已趋于成熟,在士大夫心中树立了很高的地位,以前是他主动给别人写文章,而这十年往往是别人来请他写文章,角色发生了转移,所以墓志铭、记文一类的文章居多。因此我认为没有记年的《鹅湖院佛殿记》、《归饮享记》等文章当写于这段时期。《归饮亭记》中有“以书走临川,请记于予”之言,就能明确地反映曾巩是家居临川而不是南丰了。

曾巩与王安石在临川的交往

曾巩在临川的朋友甚多,但与其交往深厚,又同为名人的要数王安石了,他们生平诗文唱和甚多,这里择取他们在临川会见的一些情况,简要叙述。

庆历三年(1043)23岁的王安石进士及弟,荣归故里,这次归乡,还要完成一件人生大事,就是迎娶青梅竹马的表妹吴氏为妻,其《上田正言书》、《上徐兵部书》有回家的经历,他的《忆昨诗文诸外弟》云:“暮春三月乱江水?却指舅馆排山扉。”这次相见,曾巩随王安石拜见过他的祖母,王安石也拜访过曾巩之父,王安石的《答段缝书》有“某在京师时,尝为足下道曾巩善属文,未尝及其为人也。还江南,始熟而慕焉友之,又作文粗道其行。?父在困厄中,左右就养无亏行,家事铢发以上皆亲之。父亦爱之甚,尝曰:“吾宗敝,所赖者此儿耳。此某之所见也。”王安石离开时,曾巩特意送他到洪州,方才告别,并作《怀有一首寄介卿》,王安石作《同学一首赠子固》以回曾巩。 庆历五年(1045),王安石要进京交任,故将妻子吴氏及刚满一岁的儿子王雱送至老家,但这次恰巧碰到曾巩回南丰安葬祖母及其母亲,通过《喜似赠黄生序》一文可以看出这次曾巩和王安石不曾见上面,后来曾巩作《之南丰道上寄介甫》,王安石也作《答子固南丰道中所寄》一诗。

皇祐二年(1050)年,王安石知鄞,秩满离任,再次带家人回到老家,曾巩与王安石第二次相会于临川城。王安石有《还自舅家书所感》,曾巩因作《酬介甫还自舅家书所感》。并作《喜似赠黄生序》历数中途未能相见之因,云“因其然也,故历道之,作《喜似赠黄生》而示介卿,且将自省焉。”,愧疚之情溢于言表。

皇祐五年(1053)王安石祖母病逝回乡,曾巩得以和王安石第三次相会于临川城。王安石作《闲居遣兴》:“惨惨秋阴绿树昏,荒城高处闭柴门。愁消日月忘身世,静对溪山忆酒樽。南去干戈何日解,东来馹骑此时奔。谁将天下安危事,一把诗书仔细论。”其中言狄青、余靖、孙沔等讨侬智高事,王安石手持诗书,也不忘谈论国家大事。曾巩至王安石家后见到该诗,因作《秋日感事示介甫》云:“秋日气已盛,阴虫朝暮声。烟云断溪树,风雨入山城。沙碛有遗虏,旌旗多远行。生民苦未息,吾党耻论兵。”曾巩认为民生疾苦没有解决,不愿

意谈兵论战,当时曾巩生活于社会底层,体会很深。其中之“荒城”与“山城”,都是指抚治所在地临川城。皇祐六年初,周敦颐到南昌任知县,王安石尚在临川,常与曾巩、潘延之二人相聚谈佛,谢逸《清逸墓志》云:“荆公、子固在江南,二公议论疑而未决,必曰:‘姑置是,待他日茂叔来订之。’”茂叔即周敦颐,潘延之即清逸居士。 曾巩不仅和王安石是朋友关系,他们两家还有姻亲关系,曾巩的三姑嫁王安石之伯外祖吴敏为妻,王安石的母亲吴氏是吴敏弟吴畋的女儿,后来吴敏之子吴苪成为王安石的岳父,也就是说王安石是曾巩之姑的孙女婿,另外,曾巩之妹又嫁给王安石之弟王安国为妻,曾巩继母朱氏之从弟朱明之,又娶王安石之次妹为妻子。曾巩在给王安石弟王安国所写的祭文云:“念昔相逢,我壮子稚,间托婚姻,相期道义。”反映了王安国的婚姻是曾巩与王安石兄弟密切交往的前提下促成的,也只有曾巩身在临川才有机会见到年幼的王安国,甚至可以说曾巩是看着王安国长大的。 庆历八年(1048)曾巩为王安石之父王益所书《尚书都官员外郎王公墓志铭》中说:“吾闻乡里长老言,公为人倜傥有大志。?,先人尝从公游,其言亦然。而吾又与安石友,故得知公事最详。”他在《祭王都官文》说“公于先人,实欢实厚。”,后来王安石在给曾巩的父亲曾易占的墓志铭又自称“公之故人子王某”。看来,曾巩之父曾易占还是王安石父亲的学生,两人关系密切,这两家可谓世代交好。而文中的“乡里”可不是指南丰之乡里,实实在在是指临川之乡里了。

皇祐五年(1053)曾巩为王安石祖母所书《永安县君谢氏墓志铭》中说:“余既与夫人之诸孙游,而尝得拜于堂上。”,文中说自己与王安石兄弟好几位关系甚为密切,并因此曾经拜见过王安石祖母谢氏。曾巩曾经到王安石家里所论也不为虚。

嘉祐八年(1063)曾巩为王安石母亲吴氏所书《仁寿县太君吴氏墓志铭》中说:“此夫人之德见于行事之迹,而余以通家,故熟于耳目者也。夫人之考讳畋,畋之配黄氏,两人者皆有善行,乡里称之。”,通家之好,不仅世代是亲戚关系,而且世代是朋友关系。文中再次出现“乡里”二字,这都是曾巩对临川的亲切称谓。

王安石不仅与曾巩关系特别铁,与曾巩几位弟弟的关系也非常不错。当王安石变法之际,就曾经重用过曾布,使曾布成为变法运动的重要参与者,也成就了他的宰相之位。曾巩的另一位弟弟曾宰也和王安石关系很好,今存曾宰唯一一首诗就是写给王安石的。诗云:“官居隐几望灊山,不似茅檐旧日闲。顾我尘沙添白发,怜君道路失朱颜。江涵秋老鲈鱼美,岸入春风荻笋斑。此味纵佳吾不乐,惟思一马返乡关。”,想来曾宰与王安石也是以同乡挚友相称,而诗中的“乡关”,虽然没有明指,我却认为是指临川。只有他们心目中那个共同的乡关,才能引起他们的共鸣,加深彼此的情感。李壁的《王荆公诗注》卷二十九《次韵曾子翊赴舒州官见贻》诗题下注称“子翊,名宰。余居抚州,访遗文于其孙极,止得其寄公诗云云。”这么说“乡关”在临川才是对的。

第四节 曾巩在临川的财产

曾巩之临川田产 曾巩在临川是有田产的,他的诗有不少描写他耕作的情况。如《喜晴赴田中》、《田中作》等等。

关于曾巩在临川的田产,现在可以认定的有两处,即:后湖(或作后湖田)和南源(或作南原),元代虞集在《南丰曾氏新建文定公祠堂记》中说:

(曾巩)官爵不过于郡守,奉入无逾于常僚,然犹悉其财力,置义田于临川郡之后湖,与属邑金溪之南原,立为规约,以惠利其族。 李绂也说:“文定置义田二庄,一在后湖,一在南原,以族众多也。”南丰的《二源曾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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