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和可燃材料时,应制定完善
的防火安全措施;不得在作业场所分装和调料,使用后的废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物料应及时清理。
3) 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可燃材料,
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做到当天使用当天进入,尽量不做库存。
4) 根据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和可燃材料的性质配备充足的消防
器材。配备的灭火器数量不小于4具。
5) 施工现场的阻燃型平(立)网必须符合GB5725国家标准,续
燃、阻燃时间不应大于4S,外观要求无缺陷。
6) 施工现场、办公区的库房应当按照仓库防火管理规定存放、
保管施工材料和办公物品。在施工程内禁止设仓库存放物品。每个库房配备的灭火器数量不小于4具。
8、 防火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1) 各项目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组织防火检查,必须对办公区、
施工现场和集体宿舍生活区每日巡查,其中宿舍生活区的巡查必须在上班后一小时内完成。
2) 发现问题做好检查记录,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及时督促有
关单位整改,限期消除火灾隐患。防火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必须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保证,确保火险隐患及时整改。防火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逐件登记,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被查单位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结果回复检查单位。 3) 因客观原因无法解决的火险隐患,应立即上报项目部、公司
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研究解决的办法。
9、 防火宣传、培训教育
1) 各项目保卫部门应当采取报纸、图片、手册、板报等多种形
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办公区、施工现场和集体宿舍生活区设置固定式消防安全宣传橱窗,定期开展有关消防法规、防火常识的宣传教育。
2) 项目应当把消防知识培训纳入职工培训计划。作业队伍进入
施工现场必须经不少于 8 个课时的消防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工作。
3) 消防设备操作控制人员、项目专职和兼职防火人员以及从事
操作、保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等有关人员,必须经过消防专项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证书后方可上岗。
10、 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1) 发生火灾事故后,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和本单位主
管部门,主动配合公安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和责任者,写出书面报告。对有意隐瞒不报火灾事故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2) 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要将发生火灾的时间、地点、起火经过、
扑救过程和造成事故的原因及经济损失、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等,形成书面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3) 对发生的火灾事故必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即:
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安全措施不放过。
工 作职 责
项目消防委员会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施工项目消防安全管
理工作。
(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防火工作应急预案。 (三)组织审查施工设计中的防火措施和方案,并监督执行。 (四)布置、指导、检查、总结消防工作,研究整改火险隐患。 (五)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六)组织评比、表彰消防先进班组和个人。
消防安全责任人(项目经理)工作职责
(一)对本项目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完全领导责任。 (二)组织防火安全教育,保障消防安全工作经费。
(三)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四)组织相关部门参与、配合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