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木料加工区管理制度
1.木工组长负责木料加工区域防火安全工作。
2.木工组长和木料加工操作人员应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发现火险后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扑救。
3.木工组长对本组作业人员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提高灭火技术。
4.任何人员禁止在木工操作间内吸烟。
5.木料加工操作人员使用机械设备前必须严格检查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随机开关,破损电线、电缆要及时更换。
6.木料加工操作人员在工作完毕或下班前,不得在操作间堆放成品和易燃材料,应及时清理场地,将木屑、刨花堆放到安全地点,并切断电源,关闭门窗。
7.木料加工区域防火管理制度和负责人姓名、电话、单位等信息应在该区域内明示。
8.木料加工区域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9.木料加工区域应采用非燃材料搭建,挂设警示牌,配备相应消防设施。
10.易燃材料禁止在木料加工区周边堆放。
项目部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重点防火部位应配备不少于5具的灭火器,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灵敏有效。
2.高度超过25米的建筑工程,应安装临时消防竖管。在正式消防给水系统投入使用前,不得拆除或者停用临时消防竖管。消防竖管和附属设备的配置标准可根据当地消防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3.消防供水要保证足够的水源和水压,禁止消防竖管作为施工用水管线。
4.消防泵房应使用非然材料建造,位置设置合理,便于操作,并设专人管理,保证消防供水。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保证不间断供电。
5.冬季要做好消防栓、竖管、灭火器等设施的防冻保温工作。 6.专兼职消防管理员每月要对灭火器和其它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7.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米,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项目部电气设备和电源管理的防火制度
1.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2.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3.施工现场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木料加工场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业场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热强光源灯具。
4.项目部所属区域电气设备的安装,临时电源的假设、维修、拆除必须由专业电工操作。
5.项目部所属区域禁止使用电炉、电饭锅、电褥子等大功率电器。 6.变电室禁止用可燃材料搭建,室内要通风干燥。
项目部食堂防火管理制度
1.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长全面负责,对炊事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增强防火意识,提高灭火技能。
2.炊事人员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食堂内特别是灶间灭火器必须齐全、有效,配有灭火毯,各种防火警告牌挂设完整、醒目。
4.灶间严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引起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5. 食堂禁止使用废旧木材等材料作为燃料,使用液化气的,应与操作间分开,单独设置,具体要求可参照各地相关法规执行。
6. 购买液化石油气应到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合法企业,并签订安全供气协议或索要购物凭证。
7.使用有效期内的合格钢瓶。在购买液化气石油时,检查角阀处的检验牌,是否在有效期内。15KG钢瓶5年检验1次,50KG钢瓶3年检验1次。
8.在更换钢瓶并连接减压器后,在角阀、瓶口等连接部位涂抹肥皂水进行试漏检验,反复测试无连续气泡时出现后才可使用。
9.输气用橡胶软管应在1-2年更新1次,长度应控制在1m内,如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现象,应立即更换。
项目部义务消防队管理制度
1.遵守和贯彻本单位的防火制度,对违反者进行劝阻。
2.了解本单位的防火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解决,并向领导汇报。
3. 组织队员轮流值勤。
4. 协助领导制订本单位灭火应急预案。发生火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灭火与抢救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失火原因,提出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