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三八”节表彰活动的通知

2019-06-02 14:00

附件1

关于推荐广西五一劳动奖状、奖章

工人先锋号的通知

各市总工会、区各产业、系统工会,宁铁局工会,区总各直管基层工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激励广大职工为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创先争优建功立业,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推荐广西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工人先锋号的通知》﹙总工办发〔2012〕6号﹚精神以及《广西五一劳动奖状、奖章评选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广西工人先锋号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自治区总工会决定,在推选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同时,于2012年“五一”前夕,表彰一批为我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分别授予广西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广西工人先锋号。现将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评选对象和表彰名额

全国、广西五一劳动奖状授予企业、事业、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以及驻外机构;全国、广西五一劳动奖章授予企业、事业、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以及驻外机构中的中国籍员工;全国、广西工人先锋号授予上述企业、事业、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以及驻外机构所属的部门或单位;上述荣誉称号原则上不重复授予。

2012年,全总分配我区全国五一劳动奖状7个、全国工人先锋号26个、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9个。由于全总分配的名额较少,要求各项比例多。为了确保推荐评选的各项比例符合要求,分配给个单位推荐评选名额要多于实际评选名额,既实行差额评选﹙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自治区总工会拟评选表彰广西五一劳动奖状60个、广西工人先锋号60个、广西五一劳动奖章100个﹙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

推荐评选以属地为主,区各产业、系统工会本级名额原则上在区

直机关工会、区直企业事业工会产生。所属基层名额在地方工会产生。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全国、广西五一劳动奖状和全国、广西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必须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组织健全,领导班子团结有力;节能减排,注重保护生态环境;科技进步,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健全;尊重劳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诚实守信,自觉履行社会职责,经济、社会效益居本地区本行业领先水平。

﹙二﹚ 全国、广西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必须信念坚定、立场鲜明,胸怀大局、纪律严明,道德高尚、作风务实,学习努力、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三﹚ 全国、广西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全国广西工人先锋号

获得者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保持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2、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建设创新型企业、创新型广西和创新型国家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3、在勤劳创业、实业致富、推动实体经济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4、在促进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5、在国家、自治区重点工程建设或完成重大科研项目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6、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7、在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8、在其它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推荐评选要求

﹙一﹚推荐评选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职工,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各条战线,面向社会各个阶层。

1、按照全总的通知规定,在推荐的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先进个人中,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55%,科教人员不低于20%,农民工不低于10%,女职工不低于25%,企业负责人不超过6%,少数民

族职工应占一定比例。在推荐的全国工人先锋号先进集体中,企业班组不少于70%。菲公有制企业及其职工在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全国工人先锋号中的比例均不得低于35%.同时明确我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推荐企业负责人为2名,县处级党政领导﹙含非领导职务﹚干部1名,农民工3名。%%%%%%

2、在推荐的广西五一劳动奖章先进个人中,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55%,科教人员不低于20%,农民工不低于10%,企业负责人不超过10%,女职工和少数民族职工应占一定比例。在推荐的广西工人先锋号先进集体中,企业班组不少于70%.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职工在广西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广西工人先锋号中的比例均不得低于30%。各单位推荐的企业负责人实行差额评选,不包含在奖章名额中,实际评选10名,差额7名,评选通过的企业负责人,相应减少该推荐单位奖章人选﹙其他﹚名额。

3、要注意推荐创新型企业、创新型班组和创新型人才等先进典型。

4、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的厅级﹙含﹚以上领导干部不作为全国、广西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推荐的集体和个人应自下而上产生,需经所在单位民主推荐、职工﹙代表﹚大会、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推荐对象所在单位或一定范围内公示。区各产业﹙系统﹚工会在上报初审名单时,要出具推荐对象所在地方工会的书面意见。各市总工会的推荐对象是中

央、自治区垂直管理单位的,要出具推荐对象上级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

﹙三﹚坚持推荐标准,严格履行程序。推荐对象是企业或企业负责人的,须经当地县﹙市、区﹚以上工商、税务﹙国税、地税﹚、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口计生等部门签署意见;是国有﹙控股﹚企业及其负责人的,还需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签署意见。推荐单位是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负责人的,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参照上述要求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推荐对象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干部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人口计生、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意见。推荐对象是农民工的,应征求本人户籍所在地工会的意见。

﹙四﹚凡有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保险,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未组建工会、未建立职代会和集体合同制度、未签订工资集体协议、劳动关系不和谐、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等情形之一,以及2009年以来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严重职业危害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不得作为推荐对象。

﹙五﹚凡推荐对象为县﹙市、区﹚以上地方总工会或其领导成员的,须事先征求自治区总工会的意见。

﹙六﹚推荐评选对象要有一定的荣誉基础。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和全国工人先锋号获得者原则上从广西五一劳动奖状和广西工人先锋号中产生﹙或获得过自治区、省部级荣誉﹚,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


关于开展2012年“三八”节表彰活动的通知.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ADSLnbsp常见问题和经典故障一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