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桂花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5)

2019-06-04 23:10

第九章 生态保护规划

9.1 生态环境现状

桂花省级森林公园周边30公里范围内没有大型工厂,社会经济发展对景区环境尚未造成严重污染,自然、人文、生物资源保持较为完善。桂花林管局15万亩面积中,有活立木蓄积量45万立方米,楠竹林近300万支,有植物126科600种,有野生动物120多种。巨大的森林蓄积量和丰富的野生动物资源以及温和的气候,丰富的水热资源等,为桂花森林公园提供了一个良好生态环境,只有继续保护好桂花森林公园良好的生态环境,才能确保其又快又好、可持续地发展。 9.2 生态保护规划原则

1. 生态优先原则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旅游业健康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在旅游发展和生态保护出现矛盾的情况下坚持生态优先原则。

2. 双赢原则

生态保护为旅游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背景,保证了生态旅游产品的质量,旅游业在此基础上获得发展的同时要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必要的物质支持,从而实现双方的共同发展。

3. 互动原则

要通过对游客的宣传教育,增强游客环保意识,从而实现森林公园工作人员和旅游者的互动,充分调动两者的积极性,共同促进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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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

9.3 森林公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9.3.1 植物资源保护

森林植物是桂花省级森林公园景观存在发展的物质基础,为了确保植物种群结构不遭受到破坏和植被覆盖率不降低,可在核心景区、一般景区、外围景区分别利用禁伐、限伐、控伐等措施控制林木采伐;对于原生地带植物,设立保护小区,控制游人进入量;对于珍稀古树名木,采用挂牌、设置围栏等措施进行保护。 9.3.2 动物资源保护

桂花省级森林公园野生动物不仅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森林公园一个重要的生物景观,具有重要的保护和科学价值。要依法保护野生动物,确保布谷鸟、红腹锦鸡、穿山甲等野生动物的繁衍生息,坚决制止乱捕滥猎和破坏动物栖息地的行为,对违法者,要绳之以法。 9.3.3 水资源保护

水是桂花省级森林公园的特色景观,因此要加强对水资源的严格保护。防止或减少各种污染物对河水的污染,严禁在水源周围、河流两岸倒垃圾、排放污水;搞好污水处理,完善垃圾回收设施,森林公园内各种建设设施和游乐活动场所必须完善排水排污系统,修建废水净化池、化粪池,达到的排放标准后方可进行排放,严禁超标排放,并定期进行专业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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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4 大气保护

桂花省级森林公园的另一特色是良好的森林植被带来的新鲜空气,可让游人来此充分享受森林浴、天然氧吧。旅游道路、游乐场及主要景点周围应在条件许可的范围内尽量绿化地面,并适当硬化,以减少扬尘;餐炊项目必须在一定范围内开展,控制规模,采用环保燃料,尽量减少炉烟的产生;加强与环保监测部门的合作,定期进行专业监测。

9.4 生态环境分级保护规划

根据桂花省级森林公园景观类别、科学文化价值、综合环境价

值、环境保护现状以及保护的可能性将其划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外围生态保护区等四级区域,进行分级保护。 9.4.1 一级保护区

南山景区主要包括冯家岭宾馆区域、方山古庙、瞭望台等区域。洪下景区主要包括雪屏寺、洪下竹海等区域。

1. 在一级景点和景物周围应划出一定范围与空间作为一级保护区,宜以一级景点的视域范围作为主要划分依据。;

2. 一级保护区内可以安置必需的步行游赏道路和相关设施,严禁建设与风景无关的设施,不得安排旅宿床位,机动交通工具不得进入此区。

9.4.2 二级保护区

南山景区主要包括烟竹坳、长港口、周家门、南冲等区域。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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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主要包括陆水河岸、梅家湾等区域。

1. 在景区范围内,以及景区范围之外的非一级景点和景物周围应划为二级保护区;

2. 二级保护区内可以安排少量旅宿设施,但必须限制与风景游赏无关的建设,应限制机动交通工具进入本区。 9.4.3 三级保护区

1. 在风景区范围内,对以上各级保护区之外的地区应划为三级保护区;

2. 在三级保护区内,应有序控制各项建设与设施,并应与风景环境相协调。

9.4.4 外围生态保护区

包括各旅游组团以及景区外围至公路之间的旅游范围。主要为桂花省级森林公园的附近周围辐射的区域。

1. 该区域作为景区生态环境的背景,可以准许原有土地利用方式与形态,可以安排有序的生产经营活动,但需要控制活动的规模、形式和内容;

2. 该区域不宜大搞建设,防止对风景区的大气、水带来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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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旅游服务设施规划

10.1 旅游设施现状

目前,桂花省级森林公园的旅游开发不是很平衡,旅游服务设施主要分布在南山景区的桂花泉集镇和冯家岭宾馆,洪下景区很少。但洪下景区旅游项目较多,在规划中应首先考虑该景区建设旅游接待服务设施。

10.2 旅游服务设施规划原则

1. 与游赏系统相配合

2. 利于开展多样化的旅游观光活动 3. 服从于景观保护规划

4. 适应不同层次游客的需要,合理规划高、中、低档接待设施。 10.3 餐饮规划

森林公园内现有的餐饮服务点有冯家岭宾馆森林公园管理处机关餐厅,陆水河边特色农家菜馆,已能接待一定数量的游客。洪家岭宾馆能接待中、高档团队,机关餐厅及集镇上一些餐馆可接待中、低档团队,本规划建议在洪下景区增设一家能接待中档团队的餐馆和部分农家乐,具体设置位置于陆水河岸附近和梅家湾,谢家岭地带,此处位于居民较集中的位置,且离其他景点距离较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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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住宿规划

根据桂花森林公园游客规模,初步确定森林公园近期的床位数为350张床位,中远期发展到500张床位。旅游床位建设应符合下列要求:高档28~36平方米/床,中档15~25平方米/床,低档8~12平方米/床。多设置中档水平的床位。公园内现有冯家岭宾馆,可提供中高档床位50张,管理处机关可提供中档床位15张,桂花泉集镇宾馆可提供低档床位30张,近期需要在南山景区冯家岭宾馆下方建一座能接待200人的接待中心;在洪下景区建10家农家乐,提供中低档床位100张。另处,还应设置一定数量的简易住宿点,满足背包足族和学生假日游玩的需求。同时鼓励村民参与,把自家住宅改建成有特色的田园之居,吸引游客。 10.5 娱乐规划

结合景点特色及功能分区,规划过程中设置一系列的娱乐活动,分为四大类:登山探险类,文化体验类、野外活动类和民俗风情类。登山探险类活动有登山、探险、攀岩、登高望远等,这些活动多分布于地形变化较大的区域,规划在“瞭望台、映山红、情人坡、桃花尖”等处实施。文化体验类活动有品茶、茶艺表演、参禅等,规划在“雪屏寺和方山古庙”等处实施,游客在此了解、体验中国传统文化。野外活动类包括垂钓、烧烤、漂流、戏水、采茶、挖竹笋等活动,规划在“野营烧烤、竹筏驿站、夏竹听雨、苦竹幽溪、鸳鸯嬉水”等处实施。民俗风情类活动有打糍粑、推磨、坐牛车等,规划在“农家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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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村人家”等处实施。在开展上述四类娱乐活动之前,都应配齐相应娱乐设施设备。 10.6 购物规划

在人员较集中的地方,如森林公园入口、住宿点及重要景点,规划设置一定数量的小商品销售点,同时积极开发本地的旅游产品,包括日用品、土特产品、工艺品、纪念品和馈赠品等,桂花森林公园的主要农特产和制品有黑木耳、香菇、野猪肉、土鸡(蛋)、厥菜、竹笋、桂花糖、茶叶等。

10.7 医疗规划

森林公园境内现有桂花泉镇卫生院一所,医疗点15个,基本可满足村民就医和游人的紧急情况处置,本规划建议通过改善就医环境及提高医护人员技能,使游客和村民得到满意的医疗服务。 10.8 旅游解说系统规划

解说系统是森林公园教育功能、服务功能、使用功能得以发挥的必要基础,是管理者用来管理游客的关键工具。通过完备的旅游解说系统,能够使旅游者获得基本的信息和导向服务;帮助旅游者了解并欣赏森林公园的资源及其科学和艺术价值,充分显示旅游的户外教育功能;同时还可以加强旅游资源和设施的保护。桂花省级森林公园旅游解说系统规划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0.8.1 交通导引解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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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路出入口

在森林公园的主入口处竖立桂花省级森林公园的牌坊,并树立交通指示牌,平面布局图等,标明公园主要景点的位置、主题形象以及宣传图片等。

2. 景区内部交通指示牌

主要位于道路的交叉路口。牌示应标明“你所处位置”以及各个方向上的景点等内容的导游图。指示牌的材料可因地制宜,选择石材和木料为佳,风格宜古朴粗旷,要使每一个指示牌都成为一个充满艺术气息的风景点。 10.8.2 景区解说系统

一般由导游员解说或提供导游图、导游画册、牌示等多种表现形式。对于景点牌示而言,全景牌示、指路牌示、景点牌示、忠告牌示、服务牌示等各种类型必须齐全。景点牌示要有说明单个景点的性质、内涵等内容,同时更应该强调环境教育意识,如“保护良好生态环境,请勿破坏花草树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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