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二级响应程序
(1)突发安全事故时,事故发现人员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立即发布停工明令,指令电工断电,并清点人数。同时拨打值班电话报告事故情况或直接报告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人。应急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将警情报告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人。同时,现场项目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寻求社会救援力量,拨打120急救电话,遇火灾时还应立即拨打119求援。
(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时,确定响应级别,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各救援小组成员赶赴现场,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收集分析事故初步情况,并做好上报工作。
(3)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按本预案确立的基本原则和专家建议指挥救援工作。对事故影响范围内的非应急人员进行疏散,指挥各应急救援小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事态得到控制后,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宣布应急结束,安排布置应急恢复和应急发布有关工作。
(5)事故发生时,必须保护现场,对危险地区周边进行警戒封闭,按本预案营救、急救伤员和保护财产。如若发生特殊险情时,应急指挥中心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5.2.2一级响应程序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认为符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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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响应启动标准时,或者当现场现有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不能满足抢救行动要求时,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人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请求支援。
(2)上级应急增援力量到达后,由现场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公司各应急救援小组与上级应急救援小组衔接。
(3)现场所有本公司应急人员和应急小组应服从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指挥。遇有不同意见或特殊情况需要说明时,应通过本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反映。
5.2.3响应程序流程图 相邻可依托力量 求救 应急救援机构 救助 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指 令 报告 指令 救 助求援上报 报告 5.3应急结束
当社会救援赶到现场,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受灾人员全部安全撤离,消除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经事故现场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后,将事故情况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和上级主管
事故现场 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救助 启动 救助 各应急小组 求援
相邻可依托力量 - 18 -
部门,并移交所需有关情况及文件,写出事故应急工作总结报告。 5.3.1事故情况上报事项
(1)发生事故工程基本情况; (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5.3.2需向公司安全委员会移交的相关事项
(1)事故报告人情况;
(2)事故发生前和救援过程中有关的影响资料; (3)事故初步上报情况及报告内容。 6信息发布
事故发生后,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将应急救援各阶段进展情况及时准确向新闻媒体通报,发布的信息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同,客观准确表述事故态势、发展状况及救援情况。
救援结束后,事故调查和处理信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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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后期处置
经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和事故防范措施积极落实,立即进行生产秩序恢复前的污染物处理、必要设备设施的抢修、人员情绪的安抚及抢险过程应急能力评估和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
善后处理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伤亡人员善后赔偿工作。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8.1.1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人员通信联系方式
见附件1。
8.1.2各应急小组成员联系方式
见附件2。
8.1.3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
后勤组负责定期维护上述联系方式,遇有电话变更,及时更新,确保联络畅通。 8.2应急队伍保障
每个在建工程项目部必须建立一支现场自救队,成员由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组织骨干施工人员组成,由公司质安科负责领导,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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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见附件3。 8.4经费保障
应急专项经费由公司设立的应急专项账户支出。
使用范围:用于救援物资的购买和维护,人员培训和现场演练等。
数额:46万。
监督管理措施:必须经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人签字才能动用,
保证专项专用。
8.5其他保障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司质安科。
(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备用一辆应急交通运输车辆,备用车辆只承担距单位较近的运输任务,司机手机电话24小时开机,一旦应急事故发生,通知司机速回。
(3)现场保护组应常备用于应急突发事故的警戒带,一旦发生突发事故,在事故现场治安警戒使用。
(4)项目部办公室应当常备医疗急救用品。
(5)项目部安全负责人应每周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和应急用锹、镐、撬棍等进行检查、保养、维护。定期更换灭火器,日常维护消防设备设施的有效使用,清除消防器材前及安全通道的遮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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