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妇幼保健院2012年 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责任书
(科室负责人与责任人)
为认真贯彻卫生部《2012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精神,进一步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工作责任,加强本单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责任书,承诺2012年9月底前全面实现责任书所列目标。具体目标条款如下:
1.在中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全区卫生系统统一部署,积极参加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的教育与培训,科学合理的使用抗菌药物。
2.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各级临床医师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并明确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和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程序。
3.住院和门诊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4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40DDD以下。
4. 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5. 我院实行抗菌药物异常购进和使用预警机制,发生药品不良反应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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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落实抗菌药物处方、医嘱点评制度,每月组织对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分别不少于50份);对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使用情况规范查处率100%。
7.2012年内,抗菌药物收入占个人药品收入的比例较上年度下降10%以上。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医院和相关科室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科室负责人 签字: 2012年 月 日 2012
责任人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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