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违法行政行为两类。其中对人身权的侵犯仅限于公民,侵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政行为目前不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方式以金钱赔偿,即支付赔偿金为主,以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为辅,并以其他必要的赔偿方式为补充的赔偿方式。
填空题:
1.美国行政法学家F.J.古德诺认为政治就是国家意志的表达,行政则是国家意志的执行。 2.行政权是由国家的宪法、法律赋予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规范,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利。 3.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和行政监督关系。
4.行政法的渊源就是行政法规范和原则的表现形式,亦即行政法规范和原则的载体。 5.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6.行政法律关系由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法律关系客体、行政法律关系内容等要素构成。 7.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亦称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指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方。
8.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质财富、精神财富和行为。
9.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贯穿于行政法关系中,是指导行政法的制定与实施的根本原理或基本准则。
10.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力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11.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合理、适度、合乎理性。 12.合理性原则存在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自由裁量权的存在。
13.行政合法性和行政合理性是依法治国原则在行政领域的具体体现。 14.在行政实体法关系中,当事人双方的地位是不平等的。
15.西方法学家霍兰德将宪法典叫做静态的宪法,而把行政法叫做动态的宪法。
1.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2.根据行政主体资格取得的法律依据不同,可以将行政主体划分为职权性行政主体和授权性行政主体。
3.行政职权是行政主体所享有的行政权的法律转化形式,行政职权只属于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并不拥有行政职权。
4.行政优先权是指国家为保障行政主体有效地行使行政职权而赋予行政主体在物质上或公务上的优益条件或资格。
5.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活动中所必须遵守和履行的法定义务。 6.在行政主体资格构成要件中,具有独立行政职权职责是其获得独立法律地位的核心要素与标志。
7.根据国家行政机关管辖的区域范围不同,可将国家行政机关分为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8.行政机关的内部构成单位,称为行政机构。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权力机关执行机关,是最高行政机关。 10.《地方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11.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主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行政公署;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区公所,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街道办事处。 1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市(自治州、直辖市的区)、县(自治县、市辖区、不设区 的市)和乡(民族乡、镇)四级。
13.除行政机关外,被授权组织和受委托组织通过法律法规的授权和行政机关的委托以后,可以取得一定管理领域的行政主体资格。
14.西方国家的公务员大致可以分为政务类公务员和事务类公务员。
15.在我国,公务员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执行国家公务的、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16.国家行政机关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在编制限额内依所需职位的要求和法定程序,择优录取。 17.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
18.公务员的交流包括调任、转任、轮换、挂职锻炼四种情形。
19.公务员的权利包括职务上的权利、个人的权利和这些权利的保障三方面。 20.行政处方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六种。
21.公务员的责任一般包括身份处分、行政处分、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刑事责任等。
22.公务员的身份保障权是指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国家公务员不得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
23.导致行政职务关系产生的任用行为与任用程序有选任行为、委任行为、聘任行为和考试录用行为。
24.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相对人包括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25.行政机关作出有关涉及处理相对人权益的行为时,行政相对人享有了解权、申辩权和听证权、要求回避权。
26.对行政主体和行政公务人员执行公务活动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行政相对人有控告、检举和揭发的权利。
27.能够成为行政管理相对一方的法人包括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和机关法人。 1.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和行使行政职权和履行行政职责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2.以行政行为适用和效力作用的对象的范围为标准,行政行为可分为内部行政行为和外部行政行为。
3.行政行为的效力有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 4. 行政行为与民事行为和其他国家机关行为相比较,主要有效力先定和单方意志性等特征。 5. 行政行为的内容即对相对方的权利义务作出某种处理和决定。
6.行政行为按其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可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7.以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的权力来源为标准,可分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依授权的行政行为和依委托的行政行为。
8.行政行为合法的一般要件包括主体合法、权限合法、内容合法、程序与形式合法。 9.行政行为的生效原则主要有即时生效、送达生效、附条件生效。(即时生效、告知生效、受领生效、附条件生效)
1.行政处罚的前提是行政相对方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2.行政处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其系统内部违法失职的公务员实施的一种惩戒措施。
3.按行政处罚的性质为标准,行政处罚可分为申诫罚、财产罚、行为能力罚、人身罚四类。 4.目前,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人身罚有两种形式,即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 5.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6.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许可证和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7.对行政处罚的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8.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9.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10.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11.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12.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3.财产罚的具体形式主要有罚款、没收财产。
14.《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在二年内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作为例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时效六个月。
15.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和执照、数额较大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2.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组织是被申请人。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3.复议机关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和适当进行审查。 4.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不适用调解。
5.行政复议参加人包括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和复议代理人。 6.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行政复议实行一级复议制。 7.申请人向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由最先收到复议申请书的行政机关管辖。
8.行政复议程序一般包括申请、受理、审理、作出决定以及行政复议的履行。
9.行政复议决定包括决定维持、决定被申请人补正、决定限期履行、决定撤销和变更。 10.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并影响申请人合法权益的,行政复议机关应予撤销。
11.对某县一区公所所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对某省一行政公署的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应向省政府申请复议。
12.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13.对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它们的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管辖。
14.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上一级人民政府管辖。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
15.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6.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不得申请复议。若已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已受理,在法定复议期限内不得提起诉讼。
17.复议机关应当在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复议机关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或证据,并提出答辩。
18.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1.行政救济是对违法或不当行使行政权的消极后果的法律补救。 2.根据行政救济的范围可分为内部行政救济与外部行政救济。 3.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以行政争议为自己解决的对象。
4.行政赔偿在性质上属于一种国家责任,国家是行政赔偿责任主体。 5.行政补偿必须以合法的行政行为为前提。 6.行政补偿的责任主体是国家。
7.返还财产一般是指返还原物。
选择题:
1.行政法调整的对象是行政关系、监督行政关系(行政法关系、行政法律关系)
2.在我国,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法律解释)属于行政法的一般渊源。
3.在我国,法律解释和国际条约、惯例,其他规范化文件(判例、规章)属于行政法的特殊渊源。
4.行政职权由权力主体、权力内容、权利范围(权利客体)等要素构成。
5.行政权相对于其他国家权力而言,它具有自由裁量权、主动性和广泛性(强制性、单方意志性和优益性)的特点。
6.在一般情况下,行政主体是各类行政法关系的必然当事人。
7.实体行政法与程序行政法是以行政法的性质为标准对其所作的划分。
8.行政权包括行政立法、命令、决定权,行政检查监督权,行政审判权(行政制裁和强制执行权)等内容。
9.行政职权的行使是行政关系得以产生的前提。
10.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行政法主体、监督行政主体) 11.行政法主体包括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立法机关、司法机关。
12.行政主体可能是国家行政机关、行政检查监督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相对人)
13.交通工具、文学作品、不作为(法人)可能成为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
14.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审计机关和行政监督机关、行政主体。
1.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行使职权,有独立名称,完整的编制及组织法规,这种行政单位应是指行政机关。
2.属行政职权的是规章制定权、征税权(侦查权、军事指挥权)
3.可以成为行政主体的是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接受行政委托的组织、公务员) 4.属于行政司法权的是行政调解权、行政制裁权、行政复议权(行政审判权)
5.正在赶赴火场的消防队、消防车、消防器材和装备需要铁路运输或轮渡时,铁路和航运部门应免费有限载运,这体现行政主体享有获得社会协助权。
6.农业部属于专业主管机关、部门权限的行政机关(合议制行政机关、国务院直属机构) 7.公安派出所属于派出机构
8.在我国,属于地方政府的派出机关的是行政公署、区公所、北京海淀区某街道办事处(审计署驻杭州特派员)
9.我国实行国务院总理负责制,它属于首长制。
10.我国国务院各部、委的设立、撤消或合并,依法应由全国人大决定。
11.属于国务院的职能机构的是审计署(中国建设银行、中央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国家语言文字委员会)
12.国务院是我国的中央人民政府、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最高国家机关)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属于国务院的直属机构。 14.我国各自治区人民政府实行自治区主席负责制。
15.下列组织中属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有国务院部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中央人民银行(国
有企业)
16.国家行政机关最基本的特征是执行性和从属法律性。
17.行政机关的合并、分立和撤消(企业的生产许可证被吊销,税种、税率的改变,行政机关行政职能的增减)属于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变更。
18.国家公务员处于特殊的法律关系中,表现在国家公务员具有“公民”和“公务员”双重身份。
19.属于公务员的是省政府的厅长(省政府车队的司机、县法院院长、县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
20.我国公务员与所在国家机关之间的职务关系,是一种单方的行政法关系、内部行政关系(双方的行政法关系、民事法律关系)
21.我国公务员权利义务的特点:公务员的公民权利因公职受到一定限制、公务员享有公民所不能享有的权利、公务员的义务与其职业道德规范有密切联系(公务员的义务同时又都是权利)
22.下列何项是国家公务员的权利:辞职
23.下列哪些行为可引起公务员法律关系的消灭:辞退、公务员死亡、辞职(撤职) 24.下列何项属于对公务员的行政处分:降职、撤职(辞退、免职)
25.在我国,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法律关系的发生,主要有选任或委任,调任(公开考试择优录取,转换)情形。
26.引起公务员法律关系变更的有:转任、转换(调任或辞职、挂职下岗锻炼) 27.对公务员的行政处分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和撤职、开除六种形式。 28.对于违法失职行为的公务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
29.公务员对所在行政机关作出奖惩、任免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 30我国公务员的选用制度有考试任用制。
1.下列行为中,不属于行政行为的是发布天气预报 2.下列行为中,行政委托是双方行政行为。
3.公安机关对醉酒的人强制进行人身约束的行为,生效规则是即时生效
4.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非依法律规定不得随意变更或撤消,这是行政行为的确定力 5.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滥用职权,向对方索贿之情形下颁发许可证的行为,应予撤消 6.行政主体依职权对向对方规定一定义务,应属于单方行政行为。 7.某税务局的下列何项行为属于行政行为 征收税款的行为 8.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的行为是主动的行政行为。
9.社会组织受行政机关的委托而行使行政权的行为,视为 该行政机关的行为视为该行政机关的行为。
1.罚款行为包含的行为内容有剥夺财产权利、增加财产给付义务(确认法律事实、变更法律地位)
2.某食品卫生防疫站依照《食品卫生法》在“2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幅度内,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的企业作出罚款的处罚,这一行政行为属于自由裁量行为、依职权的行为、单方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
3.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以下效力:确定力、拘束力、执行力(公定力)
4.被废止的行政行为:自废止之日起丧失法律效力;在废止之前产生的法律效果仍受法律保护
5.属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有罚款、清理“三无”人员、扫黄、证明张某死亡
6.人民政府对土地使用权的确认这一行政行为,含有以下哪些内容:确认法律事实、确认法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