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如数交回集体。
九、领用人在使用集体资产期间,因不可抗力原因或自然损坏而报废的,经村委会领导审核批示后,要及时与保管员办理手续,保管员要及时把经领导批示的报废清单报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会计作账务处理。 . 十、村组至少每年一次,组织相关人员对集体所有的固定资产及产品物资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并把盘亏盘盈的处理意见交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作账务处理。
十一、固定资产的出租、发包,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夺标,并签订合同,合同交一份给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查验归档。
十二、村集体固定资产及产品物资的变卖和处置,价值总量在10000元以上的,经集体讨论通过后,由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实行社会公开招投标;l0000元以下的,经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夺标。变卖和处置情况保管员先登记资产台账后及时交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会计作账务处理。严禁村以大化小多次变卖和处置本应可一次性变卖和处置的固定资产及产品物资,逃避镇招投标领导小组的监督。
十三、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会计要认真做好村组固定资产及产品物资的会计核算工作,参与村的固定资产及产品物资的盘点,做到账账、账证、账实相符。
赤水源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 财务人员和村报账员管理制度
一、村级财务账目和资金委托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管后,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设一名会计负责会计核算工作,设一名出纳负责代管资金的收付工作。因代管资金多业务量大,需设多名会计的,要明确一名总会计,负责监督、协调、统一各分会计的业务操作,汇总各分会计上报的各种财务报表并写出相关分析材料,做好代管资金的会计核算。
二、村级不再设会计人员,只设一名报账员,负责村日常现金收付工作。
三、村级报账员同时负责收据的购入、开据、保管、存根上交工作。
四、财务人员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爱岗敬业。
五、村财务人员,要熟悉《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云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行办法》 及相关的财经法规,能胜任本职工作。
六、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会计,要懂得基本的计算机知识,精通我镇使用的农村集体财务电算化管理应用软件,能熟练进行会计电算化操作。
七、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财务人员,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使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始终与党和政府保持一致,业务水平能适应新时期农经工作的要求,工作中能正确理解和掌握党和政府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能贯彻和落实好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八、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财务人员,要服从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主任的工作安排,分工协作,既要做好村账代理服务工作,又要做好其它农经工作。在工作中要尊敬领导、团结同事、工作积极、热情服务。
九、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会计,要根据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与村签订的《委托书》的要求,认真履行好以下职责,对不能履行或履行不好的,将按照制定的有关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1、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搞好村的会计核算,做到账簿设置齐全,记账规范及时,单据齐全有效,核算清楚准确,信息客观真实,账账、账证、账实、账款、账表五相符。
2、按约定时间与村级报账员结账、对账,每次结账后,l0天内记账完备,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村各种财务报表及材料的编制和书写,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和村领导;按照村的要求,编制并上报上级部门所需的各种财务资料;及时与
村报账员对账并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
3、按照农业部、监察部联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村的实际,每个月或每季度第一个月的l5日前,编制出上个月或上个季度的财务公开方案,并及时报送镇分管领导、村领导及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督促村及时向群众公布。公开后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把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处理和改进情况向群众公布。
4、负责对村收据的发出、审验、销号、存根收回。 5、及时把村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财务公布资料、经济合同、收据存根、文书资料、交接清单等修剪整理后装订成舰,年底经审计后建立档案,各会计设专柜保管,做到资料齐全、归档及时、档案规范、保管科学、查阅方便。 6、负责村干部、财务人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确保他们能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
7、主动参与村集体的重要经济活动,监督和指导村集体的经济活动,切实为村集体当好参谋。
8、及时、准确、全面、真实地为村领导提供管理所需的会计信息。
9、负责村干部任期或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群众反映问题的专项审计,协助县农经站做好村级财务的常规审计工作。
10、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把上级的方针政策和法
律法规、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传达给村领导,把村领 导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主任、镇领导汇报。
十、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出纳,要严格遵守银行的现金管理规定,做好村代管资金的收支工作,确保村各项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
十一、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财务人员,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虚心听取村干部、财务人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及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总结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向领导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十二、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财务人员,要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做好村集体各种财务信息的保密工作。除业务主管部门、管理部门和司法部,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财务人员未经村集体许可,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任何财务信息,若不经村集体许可而泄露村财务信息给村带来损失的,要追究相关财务人员的责任。
十三、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财务人员,要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和学习,逐步做到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中持证上岗。
十四、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建立财务人员档案并报县经管站备案,财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宜变动频繁,确需调换的,必须办理严格的交接手续。村财务人